離婚協議書是自己書寫還是去民政局領?


謝邀,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去民政局寫,因陪朋友去過民政局,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如果是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到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應帶好證明材料,有如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如果帶不齊還要來回跑,還有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註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以及子女養育,財產,債務,處理協商一致。

現實生活中,一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一般會在財產,子女教育,債務分割等方面做出適當的讓步,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協議都是在去民政局,或人民法院辦理正式離婚之前所書寫的,如果沒有辦正式離婚,有一方反悔的話,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如果都自願離婚就去民政局辦理最好,能徹底結束這段婚姻,給自己的婚姻畫個句號,但也得具備以下條件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倆個人都是自願離婚的,也得具備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方或雙方所在地長期居住的戶口本,雙方財產,債務,子女分割達成協議的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都得到場,這樣才能辦理有效離婚。

希望所有的人走到這一步時候,都能夠好好考慮一下,婚姻不易,多多包容,多多溝通,且行且珍惜吧,祝願所有的人都不要走到這一步,都幸福快樂的生活吧!


離婚協議書,民政局一般是不提供的。

需要自己提前準備好。

第一,可以委託律師來起草離婚協議書。

第二,可以從網上搜一些離婚協議書的範本,稍作修改就可以使用。

按照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需要把三個方面的情況協商一致:

一是感情已經破裂,無法共同生活的問題。

二是孩子撫養權由誰撫養,誰支付撫養費的問題。

三是雙方的財產,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債權債務的問題。

上述三個問題解決清楚,基本上到民政局就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希望上述建議對你有所幫助。若有其他問題,請在評論區留言。


民政局有離婚協議書的範本,參照範本寫就行了,離婚協議書要留一份在民政局備案,雙方當事人簽字,在民政局辦理完離婚手續後立即生效。

下面是重點:形式很簡單,但是離婚協議書的內容怎麼寫,才是至關重要的!

剛接到一個離婚房產案件,被告是我的客戶,與原告前妻十年前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由於離婚協議書中對一套至今尚未取得房產證的單位福利房的歸屬問題產生爭議,前妻起訴要求取得該套房產的全部所有權。

由於客戶在離婚協議書中只簡單地約定,該套房產取得房產證後「轉給」前妻,隻字未提如何支付對價,如何辦理轉讓手續等問題。前妻認為是贈與的意思,由此產生糾紛。

由此可見,如果離婚協議書寫得不好,將會產生重大的法律後果,嚴重影響您未來的生活!

下面盤點一下起草離婚協議書的幾個法律要點:

一、離婚協議書中出現的人物,全部要寫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 準備離婚的夫妻要寫明這些要素,很多人都知道。

但是大家容易忽視的是,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出現的人物,比如被撫養人、某些財產涉及到的人物,都必須寫明上面的因素,而不能只寫姓名,因為有重名的可能,只有身份證號碼是唯一的,可以鎖定一個具體的人物。

類似的,協議中出現的房產、車輛等信息,也要寫明具體地址,房產證號、車輛行駛證號、車架號等信息,也是為了鎖定。

二、對於無權處置的財產,不能擅自轉讓、處置,否則條款可能無效。

比如協議中談到,甲方把XX店鋪贈送給乙方經營,但是該店鋪實際上登記在第三人名下,因此甲方是無權單獨處置的,即使第三人是甲方的親爹親媽也不行,必須取得第三人的書面同意。 再比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子,也是無權轉讓的,如果寫進協議書裡面,以後容易產生糾紛。

三、對於有權處置的財產,要約定清楚轉讓價款、轉讓方式、時間等因素,贈與財產的也要約定清楚贈與的方式、是否辦理公證、交付時間等信息。

比如已取得產權證的房子,甲方轉讓給乙方,應寫清楚辦理轉讓的時限和方式,是直接更名還是協議轉讓,另一方的協助義務,按揭款、過戶費用由誰支付,另一方是否要支付對價等。

對於有些夫妻財產轉讓涉及到公司股權變更的,情況更加複雜,建議由專業律師來起草系列協議書。

如果涉及到的財產比較多,要列明財產清單,寫清楚歸誰所有,涉及不動產、公司股權的參照上面的內容。

四、債務條款

有些人可能在婚姻存續期間欠有外債,另一方並不知情,因此在離婚協議中應當設置防禦性條款。

比如,「雙方確認在婚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果對外負有債務,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孩子撫養權問題

孩子要寫清楚姓名、出生日期、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寫明由誰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金額和方式(現金還是銀行轉賬、一次性支付還是按月支付)。 還有探視權的問題,另一方探視孩子的時間、頻率,是否需要提前取得撫養權一方的同意,撫養權一方的協助義務等。

六、其他注意事項

1、違約責任問題。 實踐中常見離婚後一方拖延不履行義務的情況,那麼建議在協議書中明確約定處罰條款,比如每超過1天應向守約方支付多少元的違約金。

2、財產清單問題。 建議雙方將離婚前的各自財產在清單中列明,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有一方故意藏匿財產,不在清單中列明,那麼另一方以後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要求分割藏匿的財產。

3、股票證券的處理。 如果涉及到股票等證券,建議列明股票名稱代碼、股數、股東代碼等信息,以防離婚後另一方無法查詢到對方的具體股市信息。

4、生效問題。 離婚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並且在民政局辦理完離婚手續後生效,一般沒必要公證。如果財產金額比較高,或者離婚的情況比較複雜,也可以考慮辦理公證。經過公證的協議書法律效力比沒有經過公證的協議書要高,特別是在有多份離婚協議的情況下。

小結一下,離婚之後從法律上來說就是陌生人,之前的恩愛情感糾葛都煙消雲散了,因此提醒您,起草離婚協議書一定要慎之又慎,盡量避免法律漏洞,盡量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我是深圳執業律師李濤,專註婚姻家庭案件,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有問題發私信聯繫。


首先回答問題: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準備 ,也可以去民政局,它會提供離婚協議書範本。那麼今天律師要給大家補充說明離婚協議書的相關事項:

一、離婚協議書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 由於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於離婚時女方往往由於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後追悔的情況。

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後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諮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

二、離婚協議書寫注意什麼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

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離婚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即有法律效力,無需公證。

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公證處事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也就是說離婚協議的內容經過了國家的認可。今後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持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為了避免以後有麻煩,最好還是能公證一下。

在書寫離婚協議書的時候,當事人切記要出於自願,並且建立在雙方平等的基礎之上,同時協議的內容也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不然的話都有可能導致離婚協議書無效。


大過年的我來回答一下這個略帶傷感的問題。離婚協議書自己寫好就行,民政局有離婚協議書的範本,但是過於簡單,生活中夫妻倆會有各種各樣的權利義務,最好還是請專業人士起草。

多年前,在領了結婚證又未辦婚禮時,和老公因為小事鬧了口角,氣急敗壞之下,靠著我殘存的法律知識,寫了一份離婚協議書,衝動的拉著老公去了民政局辦手續。

結果,工作人員一看結婚證領了才倆月,用白眼珠翻了我們一眼說:「你們是過家家嗎?剛結了就離,民政局不幹別的了,就為你倆服務吧,不許離,回家反省去吧!」然後我倆灰溜溜回來了,從那時起,日子再怎麼不順,再怎麼吵鬧,那份寫好的離婚協議書卻再也沒派上用場。

好像有些跑題了,我想說的是,遇到就是緣,組成一家更是緣分難得,若非有什麼天大的矛盾,確實過不下去,能不離就不離。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二人同意協意離婚的,只不過由一方寫個離婚協議書申請,由另一方在協議書上寫同意離婚,就0K了。

以上網友說的很清楚了,我就不多說了,為什麼天天能看到有離婚的文章,好象世道變了人人不想過了,那我們的下一代孩子們就沒人管了。

我身邊有兩個親家的孩子雙方大人不知為什麼從農村走進城市全離婚了,據我了解大人都沒有什麼?而孩子們原來學習都很好,現在不要提了?

我更本無法理解現代的人們,真的食用化學物糧食多了,精神上都有了問題了,殘害了我們下一代人的幸福,讓我們下一代人在你們這種家庭的引響下如何做人,還談什麼孝,善,他們的愛被現實駁奪了,留下的只是狠那好好想一想吧,

多麼優秀的下一代人哪被民證局的兩個離婚證給打的無情無愛了,由雖來擔當,由雖來負責,請還殘忍的現實還我下一代人的幸福????


離婚協議書必須在民政局工作人員的面前簽訂。當然可以在家自己起草好,可以自己書寫,也可以自己列印好,到民政局離婚窗口去簽字辦理。如果自己兩個人在家簽字的,到民政局辦理時,工作人員還必須讓你們再簽字,因為你們自己在家簽的,民政局工作人員沒有看到簽字過程,他們不能確定是不是你們親筆所簽,是不是自己的意願,是不是受脅迫所簽?所以,辦理離婚手續,必須到民政局窗口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訂離婚協議。

如果不這樣做,工作人員可以拒絕給你辦理離婚登記。

最好的辦法是在家時兩個人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好,取得一致意見,將協議書寫或者列印好,一式三份,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籤訂離婚協議。

當然也可以到民政局那裡起草列印離婚協議,不過那裡收費高還耽誤時間。


最近張嘉譯主演的電視劇《美好生活》里,張嘉譯和女配角兩夫妻去離婚,在民政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很快就簽了固定格式的離婚協議,這樣的場景很少出現在民政局裡。目前來講,大多數民政局都不提供離婚協議的文本,這主要出於兩方面的考慮:

第一,目前大家的財產多種多樣,民政局的協議不一定適合每個人;

第二,萬一離婚協議出了問題,民政局可以甩鍋。

我也經常幫他人起草離婚協議,但目前民政局強制要求使用他們的文本的,只碰到過兩次。實際上,如果有民政局的文本,比當事人自己起草已經要好得多,通常現在別人讓我幫忙「修改」已經起草好的離婚協議,我會開價3000,但如果是幫別人起草,我只收取2000,別人覺得不科學,我都起草好了,不是給你減輕工作量嗎?屁嘞!起草的離婚協議「不堪入目」,我看著都累,更不要說修改了。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錯誤:

凈身出戶

當事人自己起草的離婚協議,10份有9分寫了「凈身出戶」,我不得不一再跟當事人強調:中國法律不支持「凈身出戶」,中國法律不支持「凈身出戶」,中國法律不支持「凈身出戶」。重要的事情說3遍。

其實也不是不支持,你可以將財產一項一項列出來,然後一項一項寫明,歸男方所有,或者貴女方所有。這是合法的,但是一旦出現「凈身出戶」四個字,那幾乎可以肯定這份協議是無效的。

斷絕父(母)子關係/不得探望

離婚後,要求孩子跟另一方斷絕關係,或者寫「不得探望」,也是很多人常常會寫的。拜託一下,這是你們兩個離婚,關孩子什麼事情?而很多人就很理直氣壯啊:「這是我的孩子。」說得好像孩子是一件財產似得.

孩子跟父母的關係是法定,只有送養和死亡可以解除,夫妻離婚是不可以影響孩子跟父母的關係的!

如果孩子改姓,就不支付撫養費

看到這一條,我記住掉肯定是男方要求加上去的,很多男的真不是我說,就是直男癌,把姓氏的傳承看的很重,看的重你自己撫養孩子啊!孩子又要給女方撫養,又不許孩子改姓,一改姓就不給撫養費。但是正如上一條所說,孩子跟父母的關係是法定的,改姓就像不支付撫養費?沒門!


離婚協議書只要是協議的話,在家寫就行了。寫離婚協議的時候,應該是手寫吧。回答這樣的問題,我的心裡酸楚。有多少同意協議離婚的。兩個人失去了彼此的愛慕。兩個人真的在這段婚姻里,過的很痛苦最終兩個人經過協商同意離婚。這種婚姻,一般情況下都是兩個人。對愛情失去了信心,最終,兩個人才一起決定離婚。這種離婚方式不用去法院。直接到民政局,把事先擬好的離婚協議。難道民政局辦事員的跟前。就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雙方共同簽字按手印兒就可以。所以說只要協議離婚,在家商量好就行了。沒有那麼複雜。


離婚協議書一般在網上都可以找到範本,自己可以,民政局也會有範本,去民政局填寫也是可以的 ,如果夫妻之間的財產比較多或者內容比較複雜,也可以委託律師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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