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後,男方要求女方回娘家要彩禮錢這樣合適嗎?
如果是我,我即使窮的餓死也不會去要回彩禮,要回彩禮這種事情太跌份兒!之所以有人這麼做,是因為對婚姻的意義沒有足夠的認識,不了解中國傳統婚姻文化!咱們只能從中國傳統婚姻禮制說起!
為什麼叫婚禮?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是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氏立媒約開始,那麼「婚」也的得名於先民的親迎禮在黃昏時舉行。《禮記 昏義》記載,最開始寫作「昏」,原文是「昬」!後來才在「昏」字上加了「女字旁」,寫作「婚禮」。
為什麼親迎禮要在黃昏舉行?就是現在中國地方習俗也不一樣,有的婚禮在晚上六點舉行,有的在中午十二點前舉行,這個都是後來的發展,至於對錯,不得而知。但是先民的親迎禮確實在黃昏舉行,先民運用華夏民族文化給了它一個美好的寓意。
中國古人是講究天人合一的,也是講究陰陽和合的,在他們看來男的代表陽,女的代表陰,選擇在黃昏這個時刻舉行,寓意「陽往陰來」,也恰恰在黃昏時刻,太陽落下,月亮升起,日月交替,也表達了「陽往陰來」之意。
我們常說婚禮是神聖的,也是先民的智慧,先民希望男女白頭到老,所以用黃昏的神秘氛圍,增加了婚禮神聖虔誠的情愫。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抬頭三尺有神明,你跟你配偶的結合,神明在看著,是經過神明見證的!這與西方婚禮在教堂舉行,牧師給你見證是一個意思!
傳統婚姻中的「三書六禮」到底要不要看作是封建禮制,我們都嗤之以鼻?一提起「三書六禮」,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那是封建社會的一套制度,反正一提起封建這兩個字,大家都有點嗤之以鼻的感覺!
不可否定,封建文化確實殘害了不少中國百姓,但是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像傳統的婚禮就可以另當別論!
上文說到婚禮起源於伏羲氏、女媧氏時代,那時候也不是封建時期啊,我更傾向於甄別對待!
傳統婚禮的「三書六禮」「三書」即聘書、禮書、迎書。
聘書就是訂親文書,也就是在納吉階段,男家交於女家的書諫。
禮書就是在過大禮時所用的文書,上面列舉了大禮的物品和數量。
迎書就是迎娶新娘的時候,接新娘過門時候,男方送給女方的文書。
那時候沒什麼結婚證說法,這三張文書就證明你們確實有這麼回事,也都按照禮製做的,上可對官府,下可對親朋鄰居!
「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
納采: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當兒女婚嫁時,由男方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當然現在提倡自由戀愛,你可能沒有媒人,但你也要經歷這個環節,要麼自己毛遂自薦,跟女方的父母說要娶他們家女兒,可能有個家長陪同你,幫你說更自然點!
問名:女方家長接納提親後,女家將女兒的年庚八字給男方,男方的也給女方,以備占卜吉凶、門當戶對。雖然現在我們反對迷信,但是我們自覺不自覺的算著八字,算命先生也都識相,都撿著好的說,你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大家可以放心大膽的算!
納吉:接過庚帖,便會拿著庚帖去神前、祖先案上請示吉凶,一算雙方八字不沖,婚事就可以初步定下了!這個地方大家都覺得迷信,我覺得更像是告訴祖先,咱們家後代的誰誰誰要結婚了,您給祝福下,保佑下!
納徵: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周,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此時,女家需回禮。這就是俗稱的下聘禮了!這個時候女方家是要回禮的,至於回多少,不確定!
請期:男家擇定良辰吉日,並徵求女家同意。
親迎: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偕同親朋好友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方家前需要到女家的祖廟前行拜見禮,之後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然後入洞房!現在祖廟也少了,沒人去拜了,花轎也換成車了,洞房,幾乎都是爛醉如泥,沒啥美好可言了!
了解了傳統習俗後,就可以回答問題了,你在下聘禮的時候,女方是回禮了的,這樣,你就不能再要回彩禮了!除非女方沒有回禮,這樣做太不地道!
但是人家回不回禮,你都不能要回彩禮,這樣更有利於家庭和諧!結婚不是買賣,不要非得只看到錢!
當然男方也不能因為有錢,就使勁的用錢砸女方,動不動就抬著百把萬過去,也顯得比較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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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果斷的告訴你: 不合適!!!
男女既然結合,已經結婚了,那麼大多都是奔著好好過日子的心愿。
至於彩禮錢,是和你們結婚只有因 沒有果的關係,作為男方家,你既然能答應女方家的條件,並且已經給出去彩禮錢了,那麼就不能再好意思要回來了嘛!人家陪嫁多少就是多少了,你不能強求什麼,難道你洞房花燭夜還能給人家還回去不成么??????
過日子不可以太小氣了,有時候父母做的事情,做兒女的無法理解也不能多說什麼,所以不要難為你的妻子,她才是要和你一起慢慢變老的角色,錢只是你人生中可多可少的點綴物,好男兒不會在乎這點錢的,就算是你家裡當初為了娶媳婦借下外債,那也是你們心甘情願的,不能說媳婦一進了家門就還想著人財兩雙收的,要想人財兩旺就要從婚後開始,好好對待自己的老婆,然後努力賺錢,夫妻同心遍地都是黃金!
有些人家為什麼日子過不好呢?其實,都是最初出惹的禍。
媳婦和自己原本談情說愛好好的,但是這場婚禮卻被彩禮錢鬧的,兩敗俱傷,雖說有些人家面子上都和和氣氣地,事實上都是內傷啊!如果婆家或者娘家人,一味的去追究這些,只能讓新媳婦兒心裡留下不痛快的陰影,然後積怨多多,不定時就會爆炸出來。所以,當忍時候且忍著,媳婦若順心家和萬事興,媳婦傷了心雞飛狗跳就煩心!將心比心難道人家養了二十多年的姑娘就不值錢了嘛,要是咱家的女兒呢?
我雖然是三個兒子,但是我還是覺得無論哪個兒媳婦家裡要彩禮錢,只要自己能負擔的起就給,不要求人家陪嫁什麼,無論貴賤反正房子車子都已經準備好了,只要孩子幸福美滿,錢可以再慢慢地賺,老人大車不倒只管推嘛,有多少能力就出多少力,孩子們一定也會好好對待自己的雙方父母的。不計較就皆大歡喜,太過計較只會搞的分道揚鑣。婚姻不是兒戲,真心付出才是真的好!
謝謝悟空問答的邀請。
彩禮彩禮,既然叫禮焉有要回來之說?不管當時女方要的是否過分,要的是否讓男方難以消化,但是既然已經成了既定的事實,哪有要回來的?畢竟當時是你情我願的把婚禮都辦了,後悔也沒有要回彩禮的做法啊?這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的。
承認有的女方彩禮要的是有點超出男方的承受能力,但是你既然已經接受了,就是小孩過家家也少有的反悔啊!
即使你現在對婚姻有點其他想法,也不能做出這種出爾反爾的舉動的,這是做人不信守承諾的表現。或許你可能感覺經濟拮据,那也是借,而不能是要回彩禮得的。你如果真的這麼做了你讓老婆情何以堪啊!她既無法向父母張口,又不能無視你這樣小肚雞腸的男人丈夫。
結婚後,男方要求女方回娘家要彩禮多少有點不合適,既然當做禮品送給人家娘家了,又怎能再開口要回。想問一下,女方家裡是不是因有其他原因沒有陪嫁或陪嫁的少,男方這邊又急需用錢才這樣做的?記得我原來一鄰居家兒媳陪嫁少,婆婆不高興,逼著兒去跟他丈人家借錢,兒也老實沒法張口,婆婆那個難受,說她家這麼有錢給閨女這麼點陪嫁,就得治治他,後來兒倒是借了錢,弄得兒媳婦也不高興,在一起沒住多久因鬧矛盾婆婆一賭氣搬走了,也不給看孩子了,現在關係也不很好。如果人眼裡光剩下錢,光知算計,一輩子也不會開心。
既然男方總覺得女方佔了便宜,那以後女方家買房買車,登記女方的名字。給男方家彩禮,男方嫁給女方,孩子和女方姓。嫁過來的時候必須帶嫁妝,嫁妝越多越好,最好是收多少彩禮家陪嫁多少嫁妝,出嫁那天連彩禮帶嫁妝全部帶回小家,否則就是賣兒子的。如果沒有嫁妝或者不把彩禮帶回來的,那就活該受女方家欺負,就算被欺負也自己忍著,誰叫你把自己當商品賣了呢。你們覺得怎麼樣。這可是很多男人提出的出嫁要求。
我覺得要彩禮本身就是有問題是陋習。
在舊社會,要彩禮那是和賣女兒沒有區別,女人嫁過來,有義務生兒育女,有義務孝敬公婆,但是對於娘家不能孝敬自己父母,女方父母收彩禮也理所應當,女兒嫁出去那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女兒回門那是客人了,贍養父母那是男人的事,沒有叫出門的女人贍養父母的。
作為一個現代人,男女都是平等的,生不生孩子那是自己的事,孩子隨誰的姓也是夫妻自己的問題,自己的父母,無論男女都應該贍養。如果這樣,就不能收彩禮。
至於提問說的,要回彩禮合不合適?要分怎麼看。
如果第一種情況,那就不應該要,沒錢就別娶,花點錢娶回人家養了二三十年的女人回來和你過日子,收錢是應該的。
如果第二種情況,那就應該要,不能立牌坊又當表子。
哪有把送別人的東西再要回的道理?這跟把吐出來的東西再吃進去有何差異?太沒出息!
從法律角度講,你送給人的彩禮是贈品,具有契約屬性,如再要回,屬違約行為。
從社會層面看,你把送給人的彩禮再要回。是出爾反爾,不講信用,屬小人行為。
從論理道德方面說,你把送給人的彩禮再要回,太沒出息!常言道,好兒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穿嫁時衣,即便手頭拮据,作為一個男人要有骨氣,把心思用到怎樣掙錢養家上,活出自尊,贏得外人尊重,才是正道。哪有行要回彩禮等同乞求之事,如果你要回彩禮,更讓丈人一家看不起。
從人情上講,你結婚後讓老婆要回彩禮,置老婆於何地?老婆怎麼想?難道在你心裡,錢比人更重要?一頭是自己一輩子賴依託付的老公,一頭是含辛茹苦養育身己成人的年邁父母,你叫她左右為難,情何以堪,說白了,這種男人就是自私!
當然,女方的婆家如果要了大量彩禮,大多數賠嫁了,自然是通情達理;如果都留下做養老用,只能說明短視!這種父母把女兒的婚後幸福用錢作交易,是糊塗,是自私!
中國是一個重視親情,注重禮尚往來的國家。
男女雙方及家庭認可的婚姻關係建立後,為表達雙方的誠意與婚約的締結,就有沿襲下來的 彩禮嫁妝,其實不是單純的要嫁妝要彩禮,其實是禮尚往來。
今天演變成一種陋習,其實是扭曲了這個傳統意義。
彩禮嫁妝根據雙方經濟條件而定,也可參照各地習慣,但不要成為雙方家庭的負擔,我們四川沒有聽說因高昂彩禮而鬧的事。
父母都希望孩子幸福,不會因彩禮嫁妝讓兒女為難。
一般是男方給了女方彩禮,女方賠上嫁妝,在四川價值都差不多的。
如果送了禮,誰還好意思要回?可見男方家做人不地道,如果困難缺錢,可以借,但要還,如果女方家願意退回,那是人家大度。如果硬要雙方家庭就會有矛盾,新夫妻也有了隔閡。
雙方結婚決不是沖著彩禮嫁妝去的,是對人的認可,但從處事能看出為人,如果處事為人不誠信,或者說摳門太過,那你找的人可能看走眼了。
具體情況不了解,只提供參考。
男方結婚必需得出彩禮,人家養女容易嗎?到婆家後還得天天伺候婆家一家大小,生兒育女男方還想姓男方姓,可女方父母誰伺候呢,如果婆婆和母親同時有病了,還不能陪母親,母親看病錢誰出,可憐女方父母了
不合適,兒子結婚前也擔心財禮錢給岳母還是給老婆,我就跟他講,好男人應多想在外掙錢,別小心眼,人家培養孩子這麼大不容易,讓我收財禮讓你嫁出去,反正我捨不得,我多少會給你一點錢的,真正愛孩子的怎可能收下彩禮,讓女兒到婆家受氣受累去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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