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她母親病危下被迫同男方領證結婚,婚後母親病好,女方起訴離婚,男方該怎辦?


01.看完敘述,我認為這個女人毫無素質教養,毫無修養內涵,十分刁蠻,風流成性,皮妮性格十足,一哭二鬧三上吊,把各種惡習全學會了,母親難管,父話當作耳旁風,根本不會聽,而且任性難改,出口傷人,動手打架,不知羞廉,大人唉嘆!

02.一個大10幾歲的帶孩離異男相中了這小女人,一是為得錢,二是能快活,三是味相投,四是不幹活,五是用福葯,六是難脫身。但這時還算上鉤自願,也難管說,只是頭上穿褲衩,臉上下不來,所以母親想不開,很易尋短見。唉!但這樣的日子不會長久,只是暫時!說不定何時這女人又傍上了一走一晃的黑老二,那多風光!

03.這時題主應追回她要的彩禮錢,但不一定能得到30萬元。她想與前大齡男重敘好夢,不如向大齡男要錢補償題主。既然不認理,法院能判嗎?有官的父親能為這個已出嫁不爭氣的女兒賠錢嗎?都不好說!是毒上癮嗎?只是懷疑。

04.在民間我見過類似2例。這樣的女人誰得到誰搖頭,但物以類居,人以群分!皮人對皮女非打擊罵,有時看治,世間一真是一物享一物!比如老虎厲害,而虼蚤、虱子正好享住老虎!


如果女方在她母親病危下被迫同男方領證結婚,婚後母親病好,女方起訴離婚。看完題主的描述,有兩種可能存在。

其一,女方母親在病危下,無力支付高昂的治療費用,被迫與一不相愛的,有錢的男人領證結婚,其目的就是對方有錢,可以給自己的母親支付治療費用,作為等價交換條件,女方違心的嫁給對方。

其二,女方母親在病危下,為了看到兒女成家,完成一個做母親的臨終遺願,女兒倉促的找一個不喜歡的人領證結婚,我想這種情況在如今社會,應該不存在,屬於小說情節中才會出現的感人故事吧!

綜上所述,其一的可能性最大,通過騙取對方的感情,給自己的母親支付醫療費用,解自己的燃眉之急,現在母親病好了 ,就原形畢露,反目成仇了。

試問這樣的女子,還有什麼人格可言,純屬玩弄感情,就算是狀告她騙婚也不為過。這就是人性的扭曲,希望題主走法律的程序,爭取拿回自己所付出的一切,讓這個險惡的女子的嘴臉,暴露在大眾面前。


題主的提問,文字敘述比較長,但是再長,也沒能長過女方的別有用心。這是一件蔥拌豆腐,一清二楚的事情,典型的騙婚行為。

女方母親病危,被迫男方領結婚證,婚後母親病好,女方起訴離婚。女方為什麼要這樣做,兩個目的,其一,沒有錢給母親治病,騙錢給母親治病。這種用傷害他他人感情和騙錢行為,自私、陰險。這種人格扭曲的女人,想想都後怕,那個男人敢娶?其二,母親病危,擔心好不了了,在彌留之際,想看到女兒有個好歸宿,女兒為了滿足老人願望,倉促找一個來安慰母親。

這兩種可能之原因,表面上看,女子是很孝順的,其實,仔細想想,這女的不是一般的心機女。不順耳的話就不多說了,關鍵是,男人遇見這種女人,要擦亮眼睛,認清真面目,遠離這種害人害己的女人。同時為了降低自己受騙上當的損失,務必配合這位女人,走法律程序,把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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