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的錢,已經還了,但朋友沒給我打收條,現在朋友死了,他家人要我還錢,我該怎麼辦?


如果是現在這個社會背景下發生的,建議題主廣泛搜索與已故朋友交涉借錢還錢的線索,既然是可以借貸的朋友關係,那借貸之事也必然在微信、支付寶等諸如此類的電子通信軟體中有所提及,比如你找你朋友借錢時,可能是在微信說「嘿,哥們兒,借我點兒錢唄」,然後你哥們兒把錢轉給你,這可以被視作一項「證據鏈」。

那當你還錢的時候是不是也會「嘿,哥們兒,錢我還你了啊,多謝多謝!」,然後你朋友的肯定回復即視為對你還錢的肯定,這個不管是拿給已故朋友的父母看,還是給斷案的法官看,人之常情的推理中,都會認為你已經還錢。

假設,你們的借貸關係並沒有通過微信支付寶來描述,僅僅是一個電話就打錢的關係,那你們的轉賬總該有電子憑證吧,比如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個時候你朋友通過支付寶給你轉賬10萬元,然後你又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個時候給你朋友轉過去10萬元,這樣的來迴轉賬儘管不算是完美「證據鏈」,但也算是對你自己的一個輔助證明。

再假設,你們沒有有效的電子通信軟體信息記錄,並且通過現金給付的方式,因此也沒有所謂的轉賬留痕,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通過收條來證明錢確實已經歸還,確實有點無奈。

但我覺得最後一種假設存在的可能性較低,如果是關係近,那應該不僅僅只在電話中說過這事,如果是數額大,那應該一般不會用現金給付的方式,當然還可能有其餘前提,但通話記錄和轉賬記錄是證據鏈中的鐵證,這兩者相結合,想必是可以證明的。

(評論員:路人甲)


,,首先你欠朋友有沒有欠條,如果有,當時有沒有把欠條拿回來,如果拿回來了,在看當時有沒有人證,如果都有,這個問題就好解決,直接和他家人說。

如果以上都沒有,這事就不好說了,自古就有死無對症的說法,如果錢不多,朋友處的關係好,就在給他一份錢!就當是送路錢吧。

如果你不想給也行,想辦法證明自己,或是拖,躲,,最壞的結果是你朋友欠條沒給你,你又無法證明錢還了,那樣的話,在法律上你就是欠款人,這個錢你必須還,否則就要上徵信了,這樣的話你幹什麼都麻煩,所以你還是要想辦法解決,為自己的失誤買單。

最後小編在這裡建議大家不管是借,還是還錢,最好找第三個人,作個證。最後希望你能解決此事,早日過上幸福生話。


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你這種事確實不好弄,但是說你要是有證據可以報警。

要是沒有證據又是現金還的錢,那就不好弄了。你自己要想一下你還你朋友錢的時候,有沒有其他人知道,有別人知道的話可以找那個人來證明。

要是沒有別人知道的話只能以毒攻毒,以牙還牙了。

你那個朋友要是沒有你的欠條,就好像你還了你朋友的錢,他沒有打收條是一樣的。

首先你要跟你朋友的父母好好說,畢竟別人借你錢,你要記得別人的好。

其次你就可以說,我欠你們兒子的錢你們有證據嗎?他們說沒有的話,你就可以說就好像我還了他的錢,沒有打收條是一樣的。

重要的是你要好好跟你朋友的父母說。

你說要是你朋友還活著我也不用跟你們這樣說,畢竟誰也不希望他死。

只要你自己錢是還了的,怎麼樣都不怕,不行就報警。

以上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找證據吧,什麼時候還的,當時有沒有人在場,沒有人證的話可以查詢朋友當時的銀行流水或者大項的支出,錢既然給了,就會有用處,看他用在哪裡了,繳了什麼費用,總不會沒有去處吧,還有你自己的流水,什麼時候取的錢,可以作為佐證吧。還錢沒有收條,借錢當時打借條了沒有,打了的話,如果你沒有要過來,又沒有證據證明你還過了,你只能再還一遍,沒有借條他們找你要錢也是要不著吧?


借朋友的錢是哪一年的事情。還有就是有銀行,或者支付寶轉賬記錄。或者當時還款有證明人沒有。當時還款以後對方又拿這個錢買汽車或者買房子或者做什麼重要事情沒有。如果這個借條日期從你約定還款期限起滿三年止。後面沒有法律訴訟時效。你可以不理會。


那你是懸了,如果碰到蠻不講理 是非不分的 你又沒有證據證明你還錢了,肯定糾纏你不清,但你還了就是還了,你對得起自己良心,就不怕他們上門鬧!還了就是還了 鬧他鬧去 鬧鬧就不鬧了!但還是 把證據找出來點,相關憑證 相關人!


這事一點辦法沒有,你處理的不夠妥當,朋友歸朋友,既然借錢的時候打了借條,還錢的時候就必須有收條,上法院打官司你也必輸無疑,除非你有目擊證人,如果數目不大就再還一次,畢竟你朋友死了,真是好兄弟的話你也責任照顧他家人


現在啥事都講究個證據,你說還了?欠條為啥不撕毀?你的粗心對你很不利,除非良心發現,或者你還錢時有誰在場,能夠出面給你證明,否則很難辦,從這件事汲取教訓,改掉粗心毛病,為粗心買個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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