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如何看待「小別勝新婚」這件事?


夫妻兩人如果整天粘在一起,雙方對彼此都熟悉透了,不就沒有了激情,還有可能會產生審美疲勞。

所以夫妻兩人在一段時間相聚之後,有兩三年甚至一周以上的小別,別讓對方猜,此期間體驗一下,沒有你的不便,體驗一下牽掛的感覺,以後的日子便會感覺倍加的甜蜜。

人的感情是豐富而複雜的,兩個人再恩愛的人,常年形影不離的在一起也會產生厭倦,而一旦分離就會想起,對方的感動和彼此的思念和愛戀之間就會油然而生,因此人們說小別勝新婚。


都說:「小別勝新婚」。

感情這東西說不清,道不明。

你說夫妻在一起時間長了,日子久了,就會相互厭倦。

分開時間長了又想的慌,在一起不是吵,就是打,分開又想念。

小別勝新婚,說得有道理,夫妻在一起厭倦時,就要分開段時間,直到兩人想念為止。

見了面,就真是小別勝新婚。

小別勝新婚的別要有個度,或十天半月,或一個月。

時間長了就不是新婚,而是離婚。


謝邀!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社會關係的總和,不是兩個人單純的愛情這麼簡單的事情了,因為有雙方的父母家人,如果沒有婚房,那就更慘了,跟公婆活住,時間長了自然會有矛盾,那時愛情由最初的激情慢慢轉變成親情,也沒有朦朧感神秘感了,過於熟悉彼此,優點缺點暴露無遺,試想工作的壓力家庭的干涉,你們的日子會怎樣?又是磨合期,難免會爭吵,所以才會有小別勝新婚的說法,距離產生美嘛!就是因為太過熟悉,所以適當的分開,或者燭光晚餐調節氛圍,浪漫情趣,增進彼此的感情,生活是那麼的美好,對吧?或者對方有事出差不回家,等到他回家的時候你給她個驚喜,他也會很開心的。彼此呵護關心照顧體諒才是王道,如果是我的話,絕不會任由家人的干預,畢竟我們走到一起不容易,是緣分,而且現實中因為家庭瑣事離婚的不在少數,真的?


推薦閱讀:

我結婚13年,戶囗已轉婆家,娘家人囗土地收回,婆家沒有分地,如何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老公特別在意錢,該不該離婚?
朋友離婚好幾年了,現在他遇到一個二婚女,帶個男孩,雙方準備結婚,但女方要求十萬彩禮,還要買車,可以嗎?

TAG: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