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自己是否存在心理疾病?
心理正常,就是具備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動。那麼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動有什麼特點呢?根據現有學界共識,我歸結為這三個功能:適應功能——保障人順利地適應環境,健康地生存發展。社會功能——保障人正常地進行人際交往,承擔社會角色職責。認識功能——保障人正常地反映、認識客觀世界的本質及其規律。
心理異常,專業上稱為「變態」,並沒有歧視的意思,僅指「非常態」,也俗稱為患上心理疾病。
心裡異常與心理正常的區分可以根據以下三個原則來判斷。
一、主客觀統一性原則
人的心理是客觀現實的反映。如果一個人聽到耳邊有人在評論自己「穿得太暴露、水性楊花」,而實際上這個聲音並不存在(周圍人都沒有聽到),那麼這個人的主觀認識與客觀世界就不一致了。這種情況專業上稱為幻聽,是心理異常的一個癥狀表現。
二、認知、情感、意志與行為的協調性原則
人的心理內容一般可以分為認知、情感、意志,俗稱知、情、意。它們具有協調一致的關係,保證人在反映客觀世界過程中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如果有人用悲傷的語調在述說一件高興的事情,那麼其心理活動就違背了協調性原則。這種情況專業上稱為「情感倒錯」。
三、人格相對穩定性原則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格特徵,也稱為個性,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比如某人一向內向,有一天突然變得外向,逢人不管認識不認識都打招呼,聊天滔滔不絕,妙語連珠,熟悉他的人都認為他「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人格穩定性原則。或者某人平時很熱情,最近卻變的冷漠,對人不理不睬,也屬於人格穩定性的改變,需要注意心理異常情況。
總而言之,根據以上原則判斷,心理功能正常,就是「無病「——無精神心理疾病,心理功能異常,就是「有病」——有精神心理疾病。而心理正常的,都必須具備適應功能、社會功能、認知功能;心理異常的,必定會違反了主客觀世界統一性原則、心理活動協調性原則、人格穩定性原則三者之一。
題主所說,自我評價過低,有可能違反人格相對穩定性原則(以前不是這樣的),或者違法主客觀統一性原則(現實中的自己比自己認為的要好的多了),有可能心理正常功能出了問題。從表現看屬於抑鬱的情緒表現。當然未必就是抑鬱症,也有可能是由負性生活事件所導致的短暫性的情緒鬱悶。
以上,供參考。
您好,我是暖心理諮詢師蔣梅玲,非常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
關於如何判斷自己是否存在心理疾病這個問題最安全可靠的辦法還是到正規的心理諮詢機構找心理諮詢師面詢並做出專業的診斷。因為心理疾病的種類繁多有一個很大的範圍,就如同我們去醫院看身體上的疾病一樣,正規的醫院都有很多的科室,有專家科有常規科,有XT,有磁共振,有放療室,化療室,治療室等等…
關於您提到的「最近一段時間經常莫名的難過,也覺得自己很沒用,覺得自己做什麼都好像只是徒勞而已,非常看低自己。"這種情況要看具體持續時間長短來判斷,不太清楚您的「最近一段時間」指多久?所以只能給出一個大概的籠統的分析。
如果這種情緒狀態在一周以內,那是正常的情緒低落期的表現,過幾天就好了。假如持續時間在一周以上一個月以內,只能算一般心理問題,算不上心理症病;假如持續時間超過三個月又不滿半年,可以算嚴重心理問題,但仍然算不上心理疾病;若是持續時間超過半年及以上,就需要做正規心理諮詢或治療了!
另,根據您在來信中提到的一些情況,建議您主動積極的尋找一些解決辦法。比如,你說感到莫名的難過,這時靜下心來體驗這種難過的情緒,不要去壓抑它,而是面對它,對這種情緒說「我知道你現在很難過,我會陪著你。」
你還說覺得自己很沒用,你有沒有想過你「覺得」的「沒用」就真的是沒用嗎?那您能解釋一下什麼叫「沒用」嗎?建議您找到自己做得很好的一件事寫在紙上,再回答這個問題。
既然您都知道是自己看低了自己,就證明您並不真差啊!想想為什麼要這樣貶低自己呢?最近發生了什麼事?希望我的回復能引起您的思考並對你有所幫助。
答者:暖心理諮詢師蔣梅玲
快來關注暖心理頭條號,溫暖你的世界 讓我們一起溫暖世界 ~
可以做漢密爾頓量表自測一下,覺得很嚴重可以找專業心理諮詢師或治療師確認或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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