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喜歡紋身,出於什麼心理?


紋身圖案

紋身是一種正常的心態,紋身的人可能覺得紋身很酷,很有社會經驗,可能想用紋身遮住一些傷痕,可能想用紋身留念。

紋身,就是用帶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底層而在皮膚上製造一些圖案或字眼出來。在身體上刺繡各種花紋,以視吉祥、崇拜。

紋身俗稱刺青,古文言文中叫涅,是在人單調的皮膚上刻畫出理想中的畫面,成為人生的永恆,留住記憶作為人生中最美的圖畫。

可能性因素個性,表達自我

獨特的個性需要彰顯,身體是屬於我們個人的,紋身是一種標記,選擇的不同類圖案都能反映出你的喜好。

單純喜歡

有紋身愛好者。

提升個人魅力

紋身跟打耳洞、化妝類似,都是給自己的外在添加了一些裝飾,而裝飾的一個作用就是能夠起到提升個人魅力。

局限性

幾乎任何事情都有歸因,比如有些自信心不足的人當把關注點全然的放在自己的面容上時就很容易將此歸因到某一個點,進而補償心理就會出現,用其他方法來彌補、替代,想要達到更好的效果。

存在感

存在感

你察覺到具有價值的事物被你影響而產生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是存在感。

自我覺知也是存在感的一種形式。

有些人會用疼痛來找尋存在感。

發泄壓抑的情緒,內心想做一個全新的自己

重新活出自己,做自我,我印象深刻的是去年看得《殺破狼.貪狼》電影當中有一個片段,香港警察李忠志的女兒芝由於父親不同意她與男朋友好,寧願帶著她打胎也不同意她們在一起,因此芝情緒極度低落,從沒有忤逆過父親的芝大膽紋身了,然後去泰國找朋友散心而在泰國莫名失蹤。這個片段中,芝其實一直以來的內心是很壓抑的,她聽父親的的話,似乎也很贊同父親,不過在男朋友這件事情上激發出了壓抑已久的情緒,因此她要表達,要發泄,通過紋身這一個小小的行為來表明自己要重新做自己。


我個人認為,女孩子紋身有以下原因:

隨著現代的流行元素多元化,一些年輕人喜歡上了紋身,並且,現在一些女孩子也加入了紋身的時尚大軍,彰顯著新時代年輕人的個性,但是紋身早不是一件出格的事情,但在很多人眼裡,仍然認為紋身是一種不好的行為,我認為,紋身的女孩子有以下幾種情況:

1、追求藝術感。現在很多搞美術或者音樂舞蹈的,會挑選一些漂亮的圖案,讓自己的身體與藝術的靈魂相結合,只是一味的追求藝術效果,不存在什麼心理和情緒,只是喜歡追求自己的欣賞的一件事情而已;

2、追求時尚感 。雖然紋身顯得很招搖,但,現在很多時尚要需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嗎,有的人就是喜歡穿得比較露,讓自己的紋身露出來,讓大家來欣賞。這樣的女人只能說,她的喜好比較特殊一點罷了。

3、追求真實感,讓一些愛情或是事件有紀念意義。 有的女孩子和自己的男友或者老公一起去紋身的,為了紀念或者證明愛情的一些做法。

4、從事紋身行業的女人。沒有辦法,效應了,得有一種自己喜歡別人才能喜歡的樣子。

5、有一種懵懂的古惑仔感。認為自己是個非主流,想以這種方式讓別人更多的關注自己。特別是一些單親家庭中的孩子,或是自由職業的,且事業不順的孩子,想讓自己更非主流。

說實話,我自己並不喜歡紋身,甚至排斥,但是我對紋身的女孩子也保持應該的一種尊重。

有些女孩子,為了愛情,為了讓證明給男友看自己的愛情,在自己的身上紋上對方的名字,這種多半是因為她愛上一個男人,準確說應該是一個有紋身的男人,很濃重的附屬感和追隨感促使她去紋身了。這樣的女人可以說可愛,也可以說沒有自我。我想告訴這種女孩子,如果是這樣,大可不必,因為愛情是甜蜜的,可以證明你愛他的行為有的事,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當然,如果你自己喜歡紋身的除外。

總的來講,喜歡紋身的女孩子,有的是為了漂亮,有的是為了神氣,有的是為了紀念什麼,有的是為了給自已的一種警醒和心理暗示,有的可能就只是一時的衝動…………

(以上圖片來源於網路)


謝邀!

最近見過不少這種問題,感覺有這種問題的多是思想比較保守的,很多人認為女生紋身就是不學好,小太妹,文身的女孩一般都是比較追求個性,崇尚自由主義的,個人覺得一個好的文身可以讓人看起來更有氣質

首先,女孩文身和男孩文身並沒什麼不一樣,現在是個公平的社會,男女平等,所以女孩文身很多也不過就是為了好看,個性,沒必要帶著有色眼鏡看待

其次呢,不管男生女生,文身都要慎重,文身是會上癮的,有了第一次就會有下一次,下下次,下下下次......所以要考慮好,這件事是不允許後悔

個人見解,歡迎發表不同意見


如果單從一方面來說,我認為是個性,這個我們一直在標榜的東西。你看你有紋身,你紋一隻小貓咪,我紋一頭大老虎,你覺得兩個人誰更霸氣,對吧。紋身現在已經普及,人們的觀念在發生轉變,不是說紋身就是黑社會,紋身就是壞蛋,紋身已經像是燙髮,染髮一樣,成為修飾自己的一種物品。


警示自己不要總是一味的遷就別人,一味的付出只會養出一隻喂不飽的白眼兒狼!


哈哈,你們想的太多了吧,其實沒有那麼複雜。紋身早不是一件出格的事情。喜歡藝術的,追求時尚的,和自己的男友或者老公一起去紋的,從事紋身業的女人,還有就是有自己故事的女人……我是女人,是個有著正常職業的,41歲的女人。我也有紋身,耳後,鎖骨,腳裸。我去紋身是有屬於我的故事。我愛上一個男人,準確說應該是一個有紋身的男人,很濃重的附屬感和追隨感促使我去紋身了。我這樣的女人可以說可愛,也可以說沒有自我。但是我想,能讓我這樣的那個男人,至少是幸福的。基本上人們第一感官上看到紋身的女人就會想到夜店,就會想到叛逆。中國人唯有在這一點上是如此的飛躍。這是我看到之後想到的最想引用的一句話。{並不是因為我自己也有紋身才這樣說。但是對於紋身的人來說}紋身本身也有不同的作用和意義,紋身也要看紋在哪裡。所以說,女人紋身沒什麼大不了,女人紋身也不像那些另類說的就是壞女人……


我紋身是為了一時興起


不論什麼原因和心理,如果是我不會去找一個紋身的女人做老婆。我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又不需要什麼知名度,引人注意。有人說紋身是為了好看,難道紋身能夠不穿衣服嗎?各人觀點不喜勿噴。


出於喜歡啊,女孩子遇見喜歡的東西總會努力去實現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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