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發生什麼事緣分就盡了?
夫妻之間只要有一方發生感情出軌的事情,就算緣分盡了。據有關部門統計,每年離婚的案件有50%以上,是因為一方有婚外情、網上戀、玩情人、包二奶等,所導致的精神和身體出軌而致。
其次,是家庭暴力。夫妻之間如果不能在一起好好說話,動輒就發生「武力鎮壓」,丈夫把老婆打怕了,打跑了。另有語言暴力和冷暴力也是不容忽視的,如吵罵不休,冷戰不斷,都是婚姻的敵人。
其三,無性的生活。夫妻之間因感情危機、生理問題、工作和生活壓力等因素,導致夫妻性生活不和諧,甚至完全沒有性生活。這樣,夫妻沒有性愛的滋潤,何談感情?沒有感情的婚姻也算走到盡頭了。
其四,發生信任危機。夫妻之間最怕疑心重,對另一半不信任,成天疑神疑鬼,凡事都要刨根問底,斤斤計較。把對方箍得緊緊的,恨不得把他(她)拴在自己褲腰帶上,不給對方一點空間。
一般情況下,如兩個人為一些瑣事爭吵、磕磕絆絆、個性不合等,婚姻還是要維持下去,這是因為婚姻長久需要責任。既然選擇了結婚,就要履行婚姻的責任與義務,必須要有這種主觀意識。當你選擇婚姻的那個時刻,你就註定要和你眼前的那個伴侶相伴到老,這是一種對人生負責任的態度。一個人沒有責任心,沒有擔當精神,朝三暮四,這山望著那山高,就意味著你和誰也過不好。
但如果夫妻關係到了相互仇恨的地步,有一方人品上自私、貪婪、歹毒,性格上任性、偏執、極端,行動上有家暴、吸毒、嗜賭、酗酒、出軌成癮等惡習,且從來不會因為是自己不足去反思、悔改,只會悔恨、抱怨,惡意相逼,把自己所有的不幸歸結到別人身上,這個時間夫妻緣分就盡了,一定要果斷抉擇,不要為了物質、面子、孩子等去維持這即將破碎的家。
夫妻之間的緣分盡了,是因為心遠了,不願容忍對方了。
大部分人認為感情出軌,家暴,性生活不和諧,懷疑彼此就非離不可了,豈不知一件件小事的累積也可能導致夫妻分道揚鑣。
- 感情出軌,確實違反道德,令人可恨。一旦發現,當時覺得只有離婚才能讓自己不再委屈,可是當出軌的一方決定回歸家庭,誠懇認錯,再看看無辜的孩子,想到二婚的難過與自己心裡的不舍,做婚姻修復遠比離婚合算。
- 家暴,如果不是碰到一方故意無理由施暴,夫妻之間的磕磕碰碰在所難免,都是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事後總結反省,認真溝通,也可以牽手走完一生。
- 性生活不和諧,拋開需要求助醫生的原因,其他因素都可以做人為的改變,只要感情還在,性生活就不會絕跡。
- 懷疑對方,是因為某一件事,只要解釋清楚了,事情過去了,生活的甜蜜告訴自己最信任還是自己的配偶。
所以,夫妻緣分盡了,不是一件事兩件事,而是多種因素的積累,遇事冷暴力,不做溝通,一方一味的付出,另一方理所當然的接受,即使沒有以上所說的原因,一件件小事,也會讓一方心冷了,看不到希望,也就緣分盡了。
第一種 夫妻之間快速瓦解的前提就是沒有孩子沒有房子沒有任何共同財產,而且其中一方遇到自己愛的人了。
第二種 小三上門說懷了孩子,必須要結婚來佔個坑生孩子。
第三種 孩子長大了,熬了幾十年了,實在過不下去了,所以每年的高考過後就是排隊離婚高峰期
很多時候,不管是出軌也好,找到真愛也好,只要還有孩子和共同財產扯不清的,差不多,過了那個熱乎勁,又回歸家庭,繼續過日子了。
你愛她不愛,深愛十幾年,我願意付出,讓她過上好的生活,認為她也會愛我愛家,對於我的愛她認為理所當然,甚至有時視而不見。當突然有一天,背後聽到她對其家人講對自已對孩子的評論時,感到深深的傷心,瞬間感覺愛無意義,別了,我曾經的愛妻~牌桌的豪客,一個心中無家的女人。
我覺得是夫妻,第一就是相互對眼,彼此欣賞對方,對方在自己的心中是歡喜的,愉悅的,而不是想起對方就反感就來氣。一切唯心造,如果對方在自己心裡發生了質變,我想離離婚也就不遠了,所謂緣分已盡。
一,夫妻之間不和談不到一塊,意見不同,因雞毛小事爭吵時間長了就不和了。二,女方出軌了,有了第三者了。三,女方出門打工去了,在外邊有了人了,跟人家跑了,不回來了。四,男方在外邊混下女人了,看不起家裡的媳婦了,領上人家回來了睡在一個床上了,離婚。五,父母挑撥理間是兩人大吵,大鬧,過不下去了離。等等,這些事都會造成夫妻之間緣分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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