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忍受生活中的苦難去追求自由?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都敏俊說的「一個人出生,成長,老去,慢慢死亡的樣子,我看過許許多多。所以我就想,明知會有一死,為何如此努力。只有順序可能不同,但最終都會長滿皺紋,逐漸老去,直至消失。為何如此拚命,如同經歷戰爭般,咬緊牙關生活。以旁觀者的心態看地球人的一生,既寒心又空虛。但是自從考慮死亡之後我明白了,沒有為死而活的人,重要的是活著的時候。所以即使註定的結局,也能獲得幸福,也能生活下去。如此簡單的道理卻時至今日方才領悟」。
就像我們現在一樣,明知生活中的苦難很多,可是我們還是要迎頭而上,我們想的不是自己有多苦,而是實現目標的喜悅和幸福。就像樓主所說,誰不願意讓自己的一生隨著自己的心意走,然後肆無忌憚地活著,可是你真的能辦到嗎?別忘了我們還有責任,我們長大步入社會後,我們首先要把自己養活,如果人家老闆說你一句你就不開心走人,先不要說什麼肆無忌憚地活著,自己的吃穿都成了問題。結婚後我們又有對家庭的責任,而我們自從長大後就一直都有對父母的責任。我們要照顧自己,照顧家庭,照顧父母,可是這些都是要你從社會上拼搏的,而在社會上拼搏我們又要去適應社會。不論是社會的階層對待,還是人言可畏,我們都要去學會適應,有時候我們必須要忍著。
有時候我們在外面忍受生活中的苦難,只是為了看到自己家人的笑容。
能夠肆無忌憚地活著也是有前提的,除非你一出生就不用愁任何東西,想要什麼就有人給你拿來。而既然沒有那樣的條件,你就只能去適應社會,去忍受苦難,直到你有了那個條件,你才可以去過你想要的生活。
自由,從有人類活動起,就被人們所推崇。
人類進化的初期,人類無法擺脫大自然的束縛,只能依靠大自然,這樣才可以得到食物和生存的機會,我們的祖先為了能夠繁衍和自力更生,學著從大自然的束縛中解放出來,學會了生火、學會了耕種。
奴隸社會,奴隸主為了壓榨剩餘勞動力,給予奴隸最少量的物質從而換取最大限度的勞動。努力們為了得到自由,從而揭竿而起,改變了自己的生存狀態。
封建社會,地皇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藉助鬼神學說、真龍說法,蒙蔽和欺壓老百姓。老百姓為了追求思想和身體的理由,從而爆發大面積的農民起義……
現有某某女孩,為了能夠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毅然選擇自殺決定自己的性命,也要去爭取愛情的權利。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追求自由的道路上,成本顯得蒼白而無力。正是對現有的生活和工作的不滿,才會有動力去追求自由。真正的自由是有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的自由,而不是獲得想要的東西。
人活一輩子就是為了每一個今天都比昨天要好,再努力的讓明天比今天還好。好,沒有標準,哪怕只是今天比昨天開心,明天比今天多了一份收入,或者生病的父母身體康復了……
把生活想的簡單一些,人活的這一輩子無非就是柴米油鹽,是親人家庭,是工作學習,是生老病死,僅此而已!
生活中誰都有誰的無奈,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面對人生,從另一個角度用積極的心態看待坎坷,人生就是用一輩子的時光來修行修心,或許等逝去的一刻才放下。
感時花落淚,恨別鳥驚心,用積極向上的心態來面對,就有不一樣的領悟。生活沒有一帆風順,要坦然面對現實,這才是完美的人生……
謝謝邀請!
這個問題就像是在問,在生活中,人明明知道自己,有一天都會死,為什麼還要,不辭辛勞的去拼搏一樣,人活著就是要有理想,有目標.有追求,才是人生,否則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
當你需要錢的時候你會知道沒有人會借你,當你有錢時你還是會對自己說這不是你想要的生活, 因為你始終不明白快樂是什麼,什麼樣的快樂是真正的快樂。正如莊子所說的,沒有痛苦就是最大的痛苦,沒有快樂就是最大的快樂,但人們還是不停想要用錢買到快樂,人們始終不會明白生活什麼是最大的快樂。最大的快樂其實就是自己,讓快樂跟著你,傳遞其快樂,世人都快樂,這就是天下最大的快樂。你受苦以後就想得到快樂,但你得到快樂卻不分享於更多的人,那麼你的快樂最後只會讓你痛苦,因為沒有願意聽你的痛苦與分擔你痛苦,你都得自己承受自己痛苦。 但別忘記把痛苦轉化成為快樂,你自己也就快樂了
人生短暫漫長的一生,真的付出多少艱辛,酸甜苦辣咸,愛恨情仇,都是在追求著自由幸福。
人從出生就會哭,就會面臨一生的挑戰,長大了需要學習許多知識,才能為以後的自由打下基礎。
人有了勤奮好學,為自己,為親人,為社會,都會代來榮譽,也給自己留有自由的空間,當然人都為生活更上一層樓而忙碌著,只要自己開心快樂,在苦在累都不怕。
人會想受生活的,為了報答父母養育恩,要做一個孝順懂事的人,為了夫妻和睦,家庭美滿幸福,要做一個能擔當,顧家的人,為了孩子成長要給孩子關愛,讓他們成小熱愛生活,尊老愛幼。
最都須要努力奮鬥,才有擔當,幸福,成長,這也是讓心靈的一種自由。
生活?自由?
謝謝邀請。生活本來就不易,各種繁瑣的事情,焦頭爛額。工作,家庭,未來,都是需要考慮的事情,有著東西不能捨棄,逼著你去做不喜歡的事。誰不想自有?無拘無束,開心快樂的生活?生活不讓你這麼干!它就折磨你,你不得不忍受這些,一頭扎進煩惱中。總有解決不完的事,而且還沒錢。有錢人可以用錢解決的事,我這種只能靠自己,靠時間。最終,事情解決了,自己啥也沒有。假如可以放棄,去尋找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那才是生活。可是,你能放棄家人?不能!沒有誰真正能理解自己,家人也不行!到頭來,自己強大,才是關鍵。沒有能力,只能忍受生活中的苦難。自由?我沒有自由。
我想起美國獨立戰爭之前,Patrick Henry議員在佛吉尼亞代表大會投票表決是否與英軍開戰時的演說最後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不自由,毋寧死! 這是對自由追求最好的解釋。 這個自由,並不是為所欲為,而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美國《獨立宣言》中強調: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人人生而平等。不受奴役,不受壓迫,不受歧視,享有言論自由和選擇職業和國內遷徙的自由,享有生存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權以及參與國家公共事物和監督政府的權利。
只因為沒有自由就沒有快樂,沒有愉悅,,忍受苦難只為獲得自己想法的實現,這不僅想到奴隸制,封建制,還有舊社會,讓都是為了自由忍受各種苦難,為的就是讓跟自己一樣的人,獲得幸福。很多為了自由而犧牲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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