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你的人不愛你了,你會成全他嗎?
愛我的人為什麼不愛我了?
如果是因為乍見之歡,久處而厭的話,他想離開我當然願意成全他,畢竟感情是互相的,而不是單方面的勉強。就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剛剛看到的新聞,一個男生追了一個女生八年,而還是遭到對方拒絕,男生並向女生痛下殺手。我們能說,那樣的愛慕並不是愛么,而是極其變態殘忍的。當然具體內容我並沒有去看,如果該女生在不接受他人的同時,還去接受他人的好意保持曖昧關係,那便是咎由自取了。所以,在我看來,愛情不是單方面的一廂情願,而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的努力。如果是因為兩個性格不合,並無法做到互相遷就的話,彼此都該選擇放手,給對方想要得到的自由,畢竟曾經愛過。
但如果愛我的人,是因為喜新厭舊,移情別戀,或者更為可恥的在戀愛時,跟他人又不軌行為,我只想說一句「碾碎他們」。至少,我要一個耳光扇過去。當然,這些無非是我自己想像的。如果他真的不在愛我,並且屬於那樣朝三暮四的人,我想他是不會心疼自己的女人的,很有可能在給我一拳,跟這樣的人也沒必要了,放手且遠離是最好的選擇。那我們就祝願下個女人平安無事,祝願她不會經受同樣的事情,祝願他們白頭偕老,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愛是兩個人互相體諒,互相關懷,願意彼此照顧包容的。如果真的不愛了,又何必去強求呢?放手何嘗不是對自我的解脫呢?
夜晚,或許你在以淚洗面,但當晨輝灑向大地的時候,我相信,願意放手成全彼此的人都在微笑的面對陽光!——董曉沫
不愛了就放手吧!相愛了一場臨別時別忘了祝福他一下,畢竟是愛過你的人。在愛情的世界裡沒有誰對誰錯,誰都可以找個借口讓自己開溜。何況是愛,它必須在裡面著透著自私。
愛是一個永恆的話題,也沒絕對適合的答案,因為每個人對愛的見解和需要不同,所以想要離開時,只能按自己能接受的方式,洒脫的轉身。
謝邀。如果愛我的人不愛我了,我會不會成全他?我認為要分情況來判定,如果雙方純屬感情問題不能再處下去了,那麼就好聚好散,大家一拍兩散,早分手早快樂;如果是對方腳踏兩條船或出軌造成的問題,那麼就要讓對方負出一定的責任和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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