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上班半個月或者幾天就走,是什麼想法?


這是職場中常見的現象。這種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原因:

1、原本在面試時,雙方都談得很好,待遇、上班時間、主要工作內容、公司規章制度等,求職者覺得沒有問題,用人企業也聲稱可以做到所承諾的一切,雙方彼此都覺得可以接受。於是達成了協議,求職者便如約來上班。可上班後,剛開始幾天還處在新鮮感和互相間的自我保護中,並沒覺得二者間有什麼不好。等熟悉了一些上班情況和工作內容後,雙方開始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求職者開始有憤憤不平的感覺:這家公司好象沒有原來說的那麼好?說的一套,做的一套,跟面試時談的不一致啊。於是開始心裡有所懷疑。就這樣越來越覺得公司沒有做到原來承諾的,也沒有原來說的那麼好,於是繼續抱著試試看的心情,再做了一段時間,終於在半個月或幾天之後忍受不了,於是辭職了。

2、還有一種情況是,用人單位看求職者不順眼,感覺來工作後,沒有之前談的那麼好,那麼有能力。至少,企業沒有看到這個人所帶來的任何效果。於是便盡量給這個求職者出各種難題,直至求職者自己受不了主動提出辭職申請。

3、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雙方並沒有對對方有什麼意見,但求職者本身在上班的同時,獲得了另外一些公司的邀請。不但待遇更高,工作時間可能也更短,不用每周都工作六天那麼長時間。因此,這個求職者會在只工作了半個月或兩天天的短時間之內就遞交辭呈。


公司和求職者本身就是雙選的過程,在入職前對企業的印象和實際接觸的有偏差很正常,大部分做出這樣選擇的求職者都熱愛自由,主觀意識強,對於環境舒適的渴求度很高,

三觀不合

有朋友有過這樣的經歷,在一家金融公司入職,培訓7天,3天後離職了。因為在第三天的時候,公司安排素質拓展訓練的活動,促進新員工快速融入團隊,但活動中要求將企業看作家庭,將公司老闆看作父親,並且稱呼也要改變。這樣的三觀震撼了,朋友怒而出走。

三觀不合的企業,離職是早晚的事情,與其他浪費時間想不如早早決斷,尋求其他機會。

其他的橄欖枝

求職期間,大家都不會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會同時參加不同的面試。入職後,心儀的企業通知錄用,自然會直接走人。

大部分這樣的情況,都是因為對於公司的期望高與現實,並且超出了可接受的範圍。

對於求職者,要在入職前多方面了解下企業狀況,細心觀察企業環境,避免造成時間成本的浪費。

對於用人者,也不要誇大其詞,盲目給予不切實際的承諾,不然也會浪費企業的運營成本。


在一家公司上班半個月或幾天就走,這種現象就是現在大家所說的「閃辭」,很常見的。

之所以會出現「閃辭」,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1、感覺公司的環境、或人際關係、或崗位不適合自己;

2、有別的感覺比現在合適的單位通知自己去上班;

3、感覺工作壓力大、薪資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或距離遠;

4、還未做好自己的職業規劃,想多去一些單位後再定;


純粹個人見解。這類人,必然心懷遠大理想,志不在此。來應聘只是看看,不符合嗎,和婚姻一樣,說散就散。至於哪裡才是遠大理想的安家之處,不好說,怎麼也得選個幾家看看。實在不行就將就著,應付應付,純粹混口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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