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女方出房,男方出彩禮,合適嗎?
不用說,這個問題是男士提出來的。合理,怎麼不合理呀!可前提是你一定要到女方家去做上門女婿。
只有上門女婿才能享受這樣的資格,婚後生兒育女,全姓女方的性,這未嘗不可,我看挺好呀!
不知從何時開始男女在結婚中,房產車輛彩禮己是雙方決定婚否的頭等大事。
眾所周知現生活壓力都很大,在婚姻中這套房子已經讓大家無所適從了,彩禮更成為壓倒駱駝的一根稻草。
現實生活中一般多數都是男方父母為兒子準備婚房,為兒子舉辦婚禮,或者是男方首付然後小倆口生活中一同還貸。
可實事求是的講,現在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將來雙方老人的家產也都是小倆口的,如果二人真心相愛,相愛之人,何須為難相愛之人。
如果女方家境好有房子,那麼女方出房屋也未嘗不可,有的女人也做到了如此,並非是男方必須所付出一切,不過這種人數較少有些男人沒輪到而已。
所以我看也無需把此狀況弄得很僵,什麼房屋你出我出啦,彩禮差幾斤幾兩堅決不行啦!你的我的必須要分清清楚楚啦等等。
在白雪姐姐看來應該根據雙方實際條件而定,儘力而為就是了。如若雙方相互間好好協商,共渡難關,對方是真正你相愛的那個他(她)的話,可想而知真正的相愛之人是絕不會被這顆稻草拌倒的,年輕人加油!
有啥不合適的!!
房子是婚前財產!
結婚後,你們在買房子就好了
挺合適的,沒啥大毛病。女方如果條件好,男方還達不到買房的條件,可以這麼做的,還不都是為了你們小兩口的將來過好日子嗎?難道你是想買房和彩禮一起出,不需要女方幫著承擔?自己有能力一起承擔當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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