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條件?
一、釋義
法律援助也稱法律扶助,是指國家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以減免費用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其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在各國都普遍採用的司法救濟制度。法律援助不僅是現代國家的一種法律保障制度,也是現代化國家司法人權保障機制完善的一項重要標誌。
二、依據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國主要由《律師法》和《法律援助條例》加以規範。
三、援助對象及其確定
《法律援助條例》第一條規定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經濟困難的公民」,而經濟困難的標準為「本條例所稱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對於如何確定我國各地方的法律援助對象,在具體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實行屬人原則,如《廣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試行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凡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或暫住證的人員均可向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另一種是實行屬地原則,如根據《武漢市律師法律援助辦法》的規定,只有在武漢地區涉及訴訟或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方可申請由本市律師提供的法律援助。
四、援助範圍
(一)刑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從各地的實踐來看,我國內地的刑事法律援助多集中在法院的指定辯護這一部分,而當事人依申請而獲得的刑事法律援助的情況比較少,這主要是由於我國現行的刑事訴訟程序限制了法律援助作用的發揮,援助律師在案件進行到審查起訴前的階段基本上可以代理的事務非常有限,同時申請法律援助的資格審查也十分嚴格。
(二)民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但實踐中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對民事法律援助的範圍都有所擴大,如上海的法律援助中心對家庭暴力引起的侵權案件,工傷引起的侵權案件,醫療事故和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案件在符合經濟困難標準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
美女帥哥們我說我是小人記仇,君子長志,我這一路走來我也不知道,我是君子啦,也不知道是小人了,其實好多事情不是我自己造成的好多事情都是屬於不該發生的它發生的該發生的,他沒有發生,所以才到到今天,真正的給大家見面。其實我這種人,我這種男人跟每一個人都能相處的很好的。希望大家心裡一年心想事成。大家每一年,開心開開心心,快快樂樂,健健康康。其實我在想前說的每一句話,別人都感覺就是沒有一個人說你說的對的,沒有一個人贊成的,其實那都無所謂,最主要的有些事情他超過我的原則,我說我所以今天有可能到了這裡,說的話多一點。別人都給我說的你又本事,你真有本事的話,你去比比中國,中國個世界上最有本事的人,最有錢的人樣,說話都是對的。所以我這種男人,我就說過一句話,我說好,你看我這個男人是不是什麼樣的男人,我就說你看我能做得到不到。我說我是我的,在沒有一分錢的時候,我的目標是想的是,第一個就是不可能想的。別人說什麼都是對的,我說什麼都是錯的,沒關係呀。我給所有的好朋友們說說,說這話的原因,今天是春天感覺特別溫暖,所以過兩天給大家見面,我也應該多說兩句話,其實聽音樂嗎?也不是。也不是說非要聽的,但是這屬於我正常聽音樂也沒有一點不正常的。所有的好朋友們想多了,真的想多了,我這些年還聽音樂,都是這樣的。不聽音樂的時候,夜裡老做夢,我睡不著,那種滋味兒也給聽音還是聽音樂好受一點,好多事情就這樣說啦。
法援是我國一項法律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管(司法局)設法律援助中心,由公職律師主要負責法援!法援是免費的!在我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精神病、盲聾啞如可以判處死刑的,沒有請律師當辯護人,那公檢法都有義務幫其聯繫法律中心提供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也可以由犯嫌被告及近親、法代申請,一般當辯護人!在民事糾紛中,所有類型的民事訴訟案件,遇經濟困難,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或法代都可申請向受理案件的縣的以上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援助!
承邀答,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問題,根據《律師法》第41條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邦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的規定,應向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沒有設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可按照自已所需請求援助的事項到當地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申請。按照有關規定,上述單位均有法律援助義務。援助人接受援助任務後應儘力盡責為被援助人提供法律服務。
不要相信什麼援助,沒人不要錢就幫你說話,他就是去也是走個過場,當然好話嘛是說說而已,沒有作用的。什麼東西要靠自己努力,我打官司請律師都沒毛用,自己到學了不少,關鍵是要證據確鑿,證據打敗對方,就算你打贏還看對方接不接受。一句話法院、律師都是起到一個調節作用,只不過法院要威嚴些。看看你是什麼事而言吧,人命關天不饒你,錢嘛有多有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哎不多說了,好人有好報。
一是特別貧困,殘疾人,老年人60以上的生活貧困的都可以法律援助,但是官司不一定能打贏,這些所謂的援助律師都走形勢和過程,根本就不往理上說!因為我就用援助律師打的官,多數都是我自己辯護!它們就是擺設掙國家錢!我建議取消這個所謂的援助律師事務所!
申請援助的事項具有合法性;申請人確無經濟能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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