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婆說給雙方父母各一千買肉,結果說父母和弟弟住,這樣相當於給弟弟不公平,公平嗎?
夫妻各有父母,彼此都希望能對自己的父母更好一些,最起碼要公平,比如買衣服倆媽都應該有,再比如給錢的時候倆爸媽都有,也都得一樣。
這既是公平,也是省事,會因此少了很多紛擾,減少夫妻吵架的可能。
有的是獨生子女,有的不是。父母跟弟弟住或許對弟弟的幫助更多,但其實弟弟也幫自己照顧了父母。另外婆媳容易產生矛盾,不和父母一起住,就減少了這方面的矛盾。妻子應該慶幸,幸好有小叔子願意照顧公婆。
至於說給雙方父母錢,如果是因為節假日或者父母生日而給的,毫無疑問必須雙方一樣,這和父母是否和弟弟住沒有關係。
如果是平時也給,每個月都給的話,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就一致吧,不要因此讓夫妻之間產生疙瘩。
如果經濟不允許,夫妻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商量一下,雙方父母的經濟條件是否不一樣,如果經濟沒問題的是不是可以少給一點。
結婚後,夫妻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彼此都有知曉和處置財產的權利,所以盡量不要瞞著對方給自己父母錢,大件的花銷也是。不是發愁每天說啥嗎,這也是話題呀。
平常溝通能有商有量,遇到大事更容易達成一致。
雖說媳婦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沒贍養義務,但夫妻一體,誰又能置身事外?只要不分居不離婚,都是咱爸咱媽。
錢是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最容易產生矛盾的時候,希望大家多點耐心,多點溝通,多點尊重。
首先你們能有各拿一千給雙方父母買肉,這個孝心必須給個贊!
那麼現在要討論的就是公平不公平了!
1.你們既然孝敬了父母,那麼你們的孝心就已經盡到了,沒有必要去在意父母的分配!你們盡的是孝心,而不是控制他的權利!
2.如果你兄弟結婚了,那麼我相信你兄弟也同樣會有你們的孝心,人家也會給父母買東西,不一定會吃你們給的錢買的肉,也有可能你兄弟讓父母存起你們的一千,吃人家的肉,對不對,不要把任何事都想的別人那麼愛沾光!
3.假如你兄弟沒結婚,或者經濟能力有限,即使吃了你們掏錢買的肉,我感覺你們應該接受,畢竟有長兄為父這個說法,你們盡了孝心,又幫了兄弟,那又何樂而不為?為什麼非要在意這些細節呢?
4.試想一下,就算你兄弟吃了,那我感覺也沒有不公平一說,母親和你兄弟住在一起,人家天天住在一起,還能分那麼清嗎?肯定不是吃你的就是吃他的?如果還是感覺不公平,你們可以讓父母永遠住你們家!
世界上沒有公平不公平,也沒有什麼絕對的公平一說,做好我們自己,盡好孝道,何必在意其他的細節呢!
這是什麼邏輯啊!各給父母一千塊買肉,你分別放在父母手上,然後父母手裡同時有1000塊錢,怎麼不公平?
父母和弟弟一起住,父母就會把錢給弟弟嗎?還沒給就先認定父母會給弟弟,這不是明顯的小人之心嗎?
再說了,錢給了公婆,人家怎麼處理是他們的事,你瞎操什麼心呢?要是丈夫猜測給岳父岳母的錢可能會被他們打牌輸掉,是不是也可以不給呢?
繼續說,父母和弟弟在一塊住,吃穿用都在弟弟家,就算給了弟弟家又怎麼了,還不是一起吃喝,自己的小叔子,有必要這麼防備嗎?老人不在你們家,就算你們拿養老費,你們也落的個清閑,賺了便宜賣乖,心眼得多小!
你父母和弟弟住一起,平時你得省多少心吶,送一千塊錢就覺得委屈了。
你送岳父母的東西,就確定是他們自己獨享嗎?給侄子嗎?給外甥嗎?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怕弟弟分享,就把父母接家來,自己養著。
和父母住在一起的子女,要比那些不和父母住在一起的,要付出的多。先別說父母偏心,光這個婆媳關係就會讓人頭疼,你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如果覺得不公平,直接和父母說,給一千元錢零花,買衣服。
可是平白無故的,為什麼要有這個提議呢?題主是打算每個月給雙方老人一千塊嗎?
如果不是的話,莫名其妙的就給錢。不是很怪嗎?這樣還不如等到老人生日或者節日,給老人更好一點吧!?
而且,題主要考慮到,這次給,以後就要繼續給。不管是老人還是別人,如果習慣了,題主這種隨意給錢的模式,之後會有依賴。什麼事需要錢了都會以老人的明目找你要。
題主錢多,不在乎錢,可以任性。要是普通人家,就要考慮下,這樣任性的後果了。很可能是好事變壞事。惹得大家都不高興。
既然有心孝敬老人。雙方父母都給1000塊錢,你把錢出給父母了,等於你的孝心也盡到了。至於父母和弟弟住這件事你不必過於糾結,父母的眼睛是一桿秤,誰對他好壞心中自然有數,如果你弟弟對父母不好。你的父母也不會選擇跟他們在一塊住,父母年齡大了,對你弟弟他們來說,弊大於利,血濃於水的親情,何必為這事兒糾結呢?
「清官難斷家務事」,一個大家庭,很難分清公不公平。
倘若非要分個公平,就失去了人情味了。
我家有兩個哥,我父母單過,我媽為了做到公平,主要是兩個兒媳愛暗中較勁,無論什麼事,我媽都做成一樣。
如我父母燉一隻雞,兒子兩家各一份,今天給二兒子家餵豬,明天就給大兒子砍豬草。
就這樣,兩兒媳依然認為有偏心,這種偏心就是情感了,但這個就無法擺平了。
兩兒媳在鄉下也算很孝順了,只是妯娌間總是隔著點什麼,表面還是不錯的。
所以家庭中盡量做到大度,你敬一尺他敬你一丈。
我們家就是這種情況!我奶奶和我爺爺是典型的偏心眼,偏向我叔,他倆也跟著我叔一塊住。聽我媽說,我爸我媽剛結婚的時候,過端午節,他倆不會包粽子,就去了我奶家,結果,我奶一個粽子都沒給他們。我姥姥知道後,專門包了一鍋給我們家送了過去。還有一件事,小時候我奶奶家種著杏樹,我想吃杏,我媽說,你去你奶家要點去。我去了之後,我奶非但沒給,還罵我,罵我不懂事,這麼點兒的孩子就知道找別人要吃的。我記得我當時都哭了,回家後,我媽知道之後也哭了,等了一會兒給我買了點杏。我爺和我奶的偏心都讓我爸寒心了,現在除了過年的時候,我爸從來不去看望他們倆,去年我爺生病住院了,我叔給我爸打電話,我爸直接說,你們去吧,花多少錢我們平攤,我不去,說完我爸就把電話掛了。都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可我們家這樣的,還能說是寶嗎
為了公平,把父母接到自已家消費不就是了,何苦如此糾結?父母施恩在前,兒女施恩在後,父母不求公平,只求作們有作人的良心。現在若父母健康能動,你們就釋放這樣的信號,父母在弟弟家你以後就沒有你任何事了?我想問你母親以懷著你弟弟為由放棄撫養照顧你嗎?到時有的能動,有的不能動怎麼求得公平,各人的身體體質不一樣,有的住院要花錢,在那裡能求得公平,既然是一家人,就只能理解才能圓滿。
從已知的情況看,你們的四位老人的人品應該是不錯的,否則很難養育出像你們一樣的好兒女。至於你父母和你弟弟住在一起,就懷疑這些會被分享,應該是認知上的誤覺。試想,你弟弟吃東西能不給父母嗎?他們住在一起,鍋碗瓢盆哪能分得清?更何況孝敬老人不僅僅是錢財物質,更主要的應該是陪伴。你們做到了嗎?做好了嗎?這公平嗎?
孝敬老人是必須的,但沒有形式和攀比性,主要看需求能力和心意。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如果你們的四位老人中有那個生病了,你們的付出還能一樣嗎?或者你弟弟結婚後,如果也讓他出一千元錢給父母買肉,他再給他丈母娘一千元錢買肉,但這兩千元錢是他們一年收入的百分之十,而你們花兩千元錢才用了一年收入的百分之一,這樣行嗎?再比如你是博士生你弟弟是高中生,你們的父母為你們的付出能一樣嗎?回報能一樣嗎?所謂的公平不公平,不只是數字,還有太多太多的實際情況,需要權衡和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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