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離婚,老爸想重新找,該不該同意?
06-28
應該尊重爸爸的選擇,畢竟他們離婚有他們的理由或者苦衷,做孩子的應該理解,孩子們當然想讓他們復婚了,可是,他們在一起就是折磨,沒有幸福才離的,既然沒有了感情又何苦再硬讓他們在一起呢,他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做孩子的應該理解並同意支持。這才是對他們的幸福負責任,也是孝順父母的正確做法。這是我自己個人的一點看法,希望能給你點幫助。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何況他是你爸爸。他也等了你媽這麼多年。於情於理他不再虧欠你媽媽的了!還有人越老越怕孤單,這不是生理需求,是需要精神上的支持和安慰。等你老了就明白了!
其實,這樣的事發生,雖令人不舒服,但你也決定不了。你這一會不同意,你又不能綁住他,既然已經離婚,再婚之前,一定和爸爸好好聊聊。唉,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有後媽就有後爹。只能順其自然吧
你沒有說原因,不知道有沒有破鏡從圓的可能,你父親帶三個孩子壓力大,確實需要人幫助,而且姐弟三有女孩子有些事父親不好弄。如果是你母親的原因實在無法回頭了,可以支持,但最好無孩,不行女孩也馬馬虎虎,如後媽想帶男孩那就很複雜,應該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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