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婚姻己沒感情,想離婚,可孩子怎麼辦?
自己的生活處理不好,不要總拿孩子當借口。孩子終究也要長大。孩子們有自己的生活,你的生活孩子替不了。其實,現在孩子心裡的承受能力一般都很強大。對於父母離婚這種情況,都能很好地自我調理。並不像你想的那麼脆弱。
所以說,現在重要的事,不是離婚以後,孩子怎麼辦,而是離婚以後,你自己怎麼辦。
先安排好你自己的生活。才能讓孩子安心地生活。
而且象你這樣兩個人長期分居,孩子們心裡也早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所以即使你跟孩子攤牌說出你們夫妻二人決定離婚,我相信孩子們都能泰然接受。
人的一生時光短暫。在保證自己承擔的社會責任以後,就要多想想自己,為自己而活了。還是那句話:你的生活無人可以代替,你的路也只能你自己走完。
你的具體情況不清楚,你也沒具體描述。你們夫妻長期不在一起是什麼原因?其中一方出外打工嗎?軍人家屬嗎?對方工作在外地不能調轉回當地嗎?還是一方出軌在外面和別人過了?長期不在一起也不一定就沒感情,比如軍人家屬,比如過去的兩地分居夫妻。你還是應該認真想想你們的問題究竟出現在哪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否缺乏溝通,雙方都有哪些優點和缺點,如何更好的相處,如何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把夫妻感情增進一步,如何解決問題,在學會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升自己的能力,讓自己的生活順心一點。遇到問題解決掉就好了。畢竟當初也是相愛的一對啊!沒有感情也不可能結婚還有了兩個孩子。既然都有孩子了,就一切都要以孩子利益為重,不要再把對方看成你的一切,要學會轉換身份,分散注意力。
假使離婚了,你就一定能幸福嗎?何況你還有兩個孩子?再婚的有幾個真正幸福的?離婚是兩敗俱傷的事情,對孩子傷害更大。如果是我的話,只要對方不是出軌,對孩子還盡責任,我就當自己是單身,努力把孩子撫養成人,給孩子一個平靜有安全感的家。自己已經這樣了,不能再耽誤了孩子的前途,這是為人父母的本分,自己的幸福固然重要,但是和孩子的教育前程比起來後者更重要!不要活在憂傷里,有時間多看書,多交朋,提高自己的修養和能力,讓自己活得精彩些,自然就會改變命運!先看看你表達的幾個條件:沒感情、長期分居、很想離、靠孩子維持。這四個條件里,沒感情就沒了婚姻的基礎,長期分居其實已經是沒有辦手續的離婚了,很想離的結果就是如果不離會很痛苦,因為掛著一個名義,需要去顧及家人與親戚的感受。就像一塊石頭壓在心裡,一天比一天重,這種體驗讓人痛苦難當,而慢慢地又會讓人麻木,這是非常殘忍和可怕的。所以,毫無疑問答案是離。那麼還有一個條件——靠兩個孩子維持。要不要因為孩子而選擇隱忍一場已經報廢了的婚姻,其實是多年夫妻離婚往往碰到的問題,下面著重討論這個問題。
首先,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孩子很小,一是孩子已經長大。怎麼分界孩子的大小呢?我的看法是孩子的認知水平能否明白父母離婚的事實及其意義。如果孩子還小,要不要離?離,可能導致小孩在學校和生活中被別人取笑,對他心理產生不良影響。不離,維持表面的假象,讓小孩正常成長。但是,等他懂事了,看明白這個真相的時候,他的心理又會怎麼,他同樣會不能接受一個虛假的父母,一個沒有感情的家,最終還是一種傷害,只是這種傷害是累積到一定程度而突然暴發的傷害。如果孩子已經大了,懂事了,就要與他溝通,了解他內心的想法。但是,夫妻沒有感情就不會有一個完整的家的事實不會改變,離與不離都無法給他一個完整的家,無法給他一份父母親恩愛而帶來的呵護。所以兩種情況都是要離,但是後者需要用一個孩子能接受的方式,要充分的溝通,既要了解孩子內心想法,也要把夫妻的情況和自己的想法傳達給孩子,要對時間的契機把握好。
其次,一段無法繼續的婚姻對孩子的傷害是無法避免的,所以孩子不該成為父母離婚與否的借口。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實已經造成了一個不完整的家,離與不離都無法改變這一點,這也是孩子無法選擇的。所以本質上還是夫妻兩個人的問題,沒了感情又長期分居內心還很想離,既然對孩子的傷害是無法避免的,為何還要以此為借口為難自己。所以毫不疑問,離。
最後,上面說離不離都會給孩子造成傷害,在已經無法改變這個事實上,離卻比不離更好一些。為什麼呢?不離,上面說過一天比一天痛苦,一個生活在痛苦中的父母怎麼給孩子正面影響?要知道,孩子是與你朝夕相處的,你的言語你的行為你的心情都會影響到孩子,就算你表面掩飾的很好,但你長期壓抑的內心是會被孩子慢慢感受到的,再說誰又能長期掩飾自己呢。而離了之後,你的感情負擔就放下了,你就有機會去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重新進入一種良好的生活狀態,時間在淡化孩子的傷口的同時,也給了你重新去正面影響孩子的機會。我們選擇了一段婚姻,就該一起努力去建立一個溫馨的家,但是人總是會變化的,在無法繼續的時候,就該果斷下決心,得體的放手和告別,這也是孩子不幸中的幸運。
從晚上喝酒十點前回家到十二點之前。又到兩三點後來越來越晚,有一次早上九點多才回家。美其名曰朋友在他公司睡著了。他不能不管。後來他朋友上我家吃飯說他確實在那睡著了,但上早班五點就走了,一早就走了。可他那天早上七點多還給我打電話說他和那個朋友在吃早餐,用不用帶早餐回家?類似的謊言多了。我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他外面有人了。有人了我不怕。如果他能和平分手。我二話不說。但他是個無賴。他不會和我離婚的。因為我可以照顧孩子和打掃衛生。再說他那種人是下半身動物。不會和任何人有感情。所以不會和一個人很久的。他還想我養他老。我對他早就沒有感情了。為了孩子在親人面前裝裝樣子。私底下幾乎不說話。我不愛搭理他,他就有時候沖我吆喝,說他不欠我的。有幾次還動手打我。不算太重,還沒住院。但我心涼了。本來想堅持到孩子高中畢業就離婚。可現在我越來越覺得一天都過不下去。只能看堅持到哪天了!
如果,雙方都想離,很好辦!孩子1人1個,就好了!只是你想好了,從此你就是單親媽媽/單親爸爸,就要更加負責任養育你的小孩,更不是為了自已快活,又找一個下家,又或者是直接小三上位。請問雖說也有好的後爹後媽,但親爹親媽總好過後爹後媽吧!總有些人說,既然在一起不開心,就分開!可是,親愛的,現實比你想得更加複雜!所以,我們結婚要慎重,離婚更要慎重!所謂,人生如棋局,一步錯步步錯!兩個小孩,要慎重!三思而後行!你想想,離婚後,兩個人又分別組成家庭,難道你組成的家庭就不會有矛盾嗎?如果是半路夫妻,只怕到時愁死你,問題更多!如果是可以預見的未來,為什麼要把自已置身於麻煩當中呢?!.
不要再離婚了!8歲小女孩一首歌,唱哭天下父母!感情這東西讓人沒法說!我只能給你發一個這個單親孩子唱的歌,我也是離異的,但是我不反對離婚 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 首先要考慮好孩子的以後 在離婚 如果有萬分之一的機會能挽留還是挽留吧!
即然已沒有愛,就別在免強自己維持這名存實亡的婚姻了。說為了孩子,如果真是為了孩子好,就更不應該讓他生活在沒有愛的家庭里,這樣更是對他的不負責任。離婚真的很簡單,因為三年前我離了,兩個人商量好了,到民政局登記處填個表,照張像,幾分種你的大紅色結婚證就背蓋上做費的章,換成深紅色的離婚證。兩個曾經相愛並發誓相守一輩子的人就這麼別一張冷冰冰的證書終結了。沒人勸你,更沒人關注你,離婚辦事處的人都冷冷的,可能是他們見得太多了吧!記得辦事大廳牆上貼著這樣一段話「聚散皆是緣,離合總關情」!說的真好,我當時幾乎淚奔了,看了看前妻,她到是無動於終,一臉的不屑,我也幾乎同時感到很慶幸,再和這麼一個冷血的人生活在一起真對不起這段話!婚內出軌的她居然如此淡定,也是沒誰了!好在她放棄了孩子撫養權,選擇拿走全部財產,這樣我沒有一點留戀,更為孩子感到高興,讓孩子和這麼一個母親生活在一起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三年以來,我和孩子生活的很好,孩子學習好,長高了,生活規律心情特好,一點沒受我離婚的影響。想想如果繼續那個名存實亡的婚姻,孩子會快樂嗎?一個到處亂搞男女關係的母親會為孩子樹立什麼榜樣?我很少和孩子說她媽媽的事,她媽為人如何孩子是有眼睛有分辯能力的,不用我灌輸任何東西。
根據我的經歷,我還是建議您離婚,這樣對您是個解脫,更是為孩子將來著想,只有有愛的家庭才能陪養出身心健全的孩子!剛開始可能會難一些,這需要你付出很大的努力,相信黑暗總會過去,光明的未來總會到來。從新選擇一個愛你和你愛的人,從組家庭,吸取上一次失敗婚姻的教訓,改正自己的毛病,堅持自己的底線,開始新生活。告訴孩子,你沒有失去父母對你的愛,只是又多了好多人愛你!
結婚10年,終於離婚一年了,他就是個人渣變態狂,自己在外面亂搞,還跟蹤我,手機定位我,家爆,我現在帶著兩個小孩,離婚時一分錢沒有給我,也沒有財產,當時想著只要能離婚,我什麼都可以不要,可是最慘的是離婚時不知道他在外面還欠幾百萬,後來才知道,現在他跑路了,那些債主全部找到我,唉。。。結個婚後悔一輩子,不過我會為了孩子堅強面對。。。結婚就不會考慮了,怕了,傷不起。。。
離婚不可怕,可怕的是為了孩子繼續遷就!說是為了孩子,其實多是為了自己,誰多不想失去自己的孩子,但是說到頭,還多是為了自己!
離婚很簡單,只是夫妻雙方仇恨了,當離婚了,互相給孩子灌輸你的爸爸或者媽媽很壞什麼的,為了跟別人拋棄了孩子什麼什麼,慢慢的孩子也被接受了這種灌輸,多被仇恨沖昏了頭腦,所以各個才會為了孩子做抉擇的時候猶豫著!
我個人感覺離婚其實如果可以和平的離婚,也沒什麼,談好一切條件,互相不給孩子灌輸任何東西,孩子就不會成為父母離婚的擋箭牌,夫妻間居然沒有感情,勉強在一起,面對的是什麼,無休止的吵架,無休止不理解生活得這樣有意思嗎,我們本來結婚誰不想好好過生活呢,離婚的原因太多了太多了!居然多已經不相愛了為何還要做仇人!
沒有離婚,勉強在一起,總是動不動會吵架,依然影響著孩子!也許影響會更大,
居然沒感情就和平離婚吧,孩子跟他好好談,爸爸媽媽離婚只是因為感情不好,過不下去了但是你依然是爸爸媽媽的孩子,沒有誰拋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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