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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離異喪偶老人選擇同居而不領結婚證?


不是不想領,而是太多的阻礙讓領證變得遙不可及。

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兒女會反對,人都是利已主義者,當自己的領土受到「侵犯」時,就會反抗。

老人也有情感需求,也想找個可以說話的人。離異喪偶老人只是孤單空虛,想找個伴陪自己一起度黃昏。

現在作為兒女的年青人,很多都為自己的小家忙的脫不開身,能給錢老人的都算不錯的,更別提跟老人聊天、陪伴老人照顧老人情感需求了。既然做不到,那老人寂寞了,找個伴來跟自己一起過日子。

想跟老伴領證還要問看子女意見。

劉大爺在兒子上高中時,老婆就去世了,現在孫女都有了。

他在晨練時結識了同為喪偶多年的李大媽,兩個人一來二次的了解幾次之後,就經常一起晨練,一起出去遊玩,慢慢的就有了感情。

當周圍的人都在他們背後指指點的時候,他們還堅稱要把愛情堅持到最後。

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是劉大爺的兒子,他跟劉大爺說,你都這個歲數了,還學什麼小年青談戀愛,你不注重自己的名聲,就算不為我想一下,也要為你孫子想一下,你讓人們在背後指指點點的,這樣對孩子好嗎?

一席語讓劉大爺很無語,他看著兒子說,我寂寞。

他兒子沒好氣的說,你是閑的,你要是忙,那有時間去想這些。

他兒子見他思想有些鬆動就又哄他說,以後我會抽時間回來陪你,你就不要跟我添亂了,我已經活得夠累了。

再說,劉大爺自己也知道領證的話,涉及的房產、財產等都要重新分配,他是可以給李大媽,可兒子肯定不會願意,再說他還有孫子呢,總得給他留點什麼,讓他生活過的好一些不是嗎?


領證是為什麼?得到官方的認可保護嗎?對於已經離異喪偶的老人來說更需要的只是有個人陪伴,搭夥過日子。

領證牽扯到很多事情,比如自己原有的子女和財產分配,如果不領證,雙方就沒有什麼強制性的規定,比較自由隨意。感情到就多過一段時間,不需要結婚證來保證;感情不到也可以隨時散夥,方便快捷。


現在的年輕人都有自己的小家,工作事業家庭孩子,生活壓力大,無暇顧及家裡的老人。老人缺少家人的陪伴和關心,容易感到孤獨,尤其是離異喪偶的老人。老伴老伴,就是老來相伴的人。沒有了另一半,少了情感依託,容易痴呆。所以有些老人會另外找個能聊得來的,雙方都不會給對方太大負擔的另一半。可是離異或者喪偶的老人重新組建家庭往往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阻力。一方面是來自兒女的壓力,兒女在情感上不支持,他們覺得父母的位置沒有人可以替代,還有就是財產紛爭及養老問題。另一方面是社會壓力,輿論壓力,街坊鄰居說三道四。


離婚或喪偶的人選擇同居是正常的,因為再婚人都有自己的家,是無法信任對方的。而且現實生活中二婚的沒有幾個可以一輩子大部分都是幾年就離婚。選擇同居不拿結婚證可以少了很多麻煩,沒有財產任何糾纏。兩人在一起合就繼續不和就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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