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原因都有哪些?
我是一個已經離了婚的女人,當我走過離婚那一段艱辛的歷程後,再看各位網友寫下的關於離婚的文字,心中很多的感慨。下面根據我自己的經歷,提出一些建議,不是一定勸合或者勸離,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
1、當婚姻出現裂痕,是誰的錯?
起初,我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是個「受害者」,這樣就越想越委曲,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這樣一個好的女人,卻得不到老公的真心。其實即使到現在,連我的前夫也承認我們婚姻失敗的原因90%以上在他。但是我已經不再這樣看了。這個世界上好人很多,但並不是兩個好人在一起都能幸福。而且,婚姻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有偶然性,你在一個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遇到了一個可以和你結婚的人,於是便結婚了。在這長長的一生里,人生還會有很多新的境遇,心情也會隨之而改變。當你覺得不那麼愛了的時候,往往婚姻就會出現問題。或者,其實兩個人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很穩固的基礎,彼此在一起並不適合。所以,錯的不是你,也不是他,而是緣份。
2、孩子是不是不能離婚的理由?
我一直堅信,孩子不應該是左右兩個成年人之間關係的理由和借口。我和前夫沒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說,在這一點上我是幸運的。我看過很多身邊的例子,我認為,離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會是問題兒童、問題少年,而那些湊合著過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為父母的犧牲而健康成長。而且,當這些孩子長大以後,他們不會因為你犧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給了他(她)一個穩定的家庭環境而感激。要是你說:「不是為了你,我早和他離婚了。」多數孩子都會反唇相譏(或者在心裡說):「誰不讓你們離婚了?你以為不離婚整天吵架就是對我好?你們給我這樣的家庭就能讓我健康成長了?」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只有你自己幸福快樂,你才能讓你身邊的人幸福快樂。
3、要不要繼續殘缺的婚姻?
有很多網友都提出:婚姻就像是一隻碗,破了很難再恢復原狀,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遠都在。這是非常真實的。我曾經試著去原諒,但是被原諒過的男人,似乎總是記性不好,即使當時再痛哭流涕,過不幾天也會忘得一乾二淨。我也像很多留過言的網友一樣,曾經老公的簡訊一響就心慌,打他的手機他不接我就會覺得他們又在一起……說白了,我不能說服自己再次信任他,這是我永遠也戰勝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確實一次次再讓我失望。失去了信任的婚姻,就好象沒有了地基的房子,經不起一點風雨。所以,我冷靜分析了一下,首先我問自己,現在這個狀態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種?答案:不是。繼續這個婚姻,我還能幸福嗎?答案:我這輩子再也不能有幸福。如果離婚會怎樣?答案:也許可以找到一個好的、適合自己的男人,也許找不到,所以機會是一半一半。也就是說,不離婚,我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會再幸福;如果離婚,那我至少還能有一半的機會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且,我雖然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覺得精神比物質更為重要。就這樣,我下了離婚的決心。
4、要不要顧及周圍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當然要。我想除非對方是十惡不赦的壞人、罪犯,不然家人對離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我曾經在離婚前反覆和父母講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這個問題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親始終就是一句話:能不離還是別離。最後我是一個人單槍匹馬地離了婚,事先和事後的一年多都沒有告訴任何人。一年多以後,我才找了個機會先告訴了父母,然後是親戚朋友等其他人。之所以這樣,我是反覆考慮過,覺得自己不是在衝動中做的決定,所以也不想讓別人的想法左右了自己。
經歷過離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時候覺得自己下了最後的決心,但是也許別人的一句話,或者電視里的一個鏡頭,就會讓你改變決定。這種反反覆復,能使一個人喪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我既要做自己決定了的事,也要顧及家人的感受,但是這是有主有次的。因為大家都聽說過,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我不贊成有的人說自己的婚姻「如雞肋」,因為婚姻要是在你眼裡已經「食之無味」而且不能改變了,那麼就應該勇敢地去結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憐。幸福不是誰可以給予誰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氣去爭取。
5、用不用在經濟上或人際關係等方面去懲罰有過錯的對方?
在這一點上,我覺得每個人考慮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就好了。我選擇了不。我在整個離婚過程中,沒有去他的單位鬧過,沒有和他的任何一個親戚、朋友去曆數他的罪過,沒有隨便找個男人給他戴「綠帽子」,也沒有找過那個所謂的「三」。因為我覺得,那些都不可能最終解決我和他之間的問題,要是他不打算改變,即使我找國家領導也沒用,即使我和一百個男人上床也沒有用,那隻會使我們之間的關係更惡劣,還會讓我自己有負罪感。再說,現代人的婚姻沒有包辦的,都是自己的選擇。當初選擇了那個人,他肯定有一些你欣賞的地方。離了婚,大家還要各自過各自的生活,還要各自在那個人際關係圈子裡做人。給別人留一條後路,不置人於死地,越是艱難越不能讓自己喪失理智,這是我的做人原則,留白天地寬。關於經濟方面,我只知道我們掙了一些錢,但我是一個沒有數字概念的人,所以家裡的錢都是他控制。起初他也想用經濟來制約我不和他離婚(很奇怪,無論錯在哪一方,多數情況下都是由女人提出離婚,而男人不願意)。後來我很清楚地告訴他:即使我拿不到一分錢,我也要離婚,因為我和他結婚的時候就不是為錢。我們離婚的時候他給了我一筆錢,不多,我知道這不夠我們家庭財產的一半,但是我什麼也沒說。
從心裡,我要的是解脫。有的人可能覺得我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反正我也沒有小孩,離了婚一個人吃飽了全家不餓。現在的女性,無論好壞、無論掙錢多少,都有屬於自己一份工作,養活自己是不成問題的。也許離婚會使生活的物質水平下降,但是想一想,哪個人離婚是因為物質上的不滿足?所以,我覺得物質不應該是讓自己從生活的陰影里走出來的障礙。因為可能得不到那份應得的財產而拖著不離婚,到頭來只能耽誤了自己的青春和再次得到幸福的機會。而且,有孩子的人在離婚的時候法院都會判對方每月出撫養費,雖然有時候不多,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可以滿足基本的生活條件就好了,他們盼望的不是新衣服、好玩具、幾百塊錢的書包、MP3,而是一個好的家庭氛圍。當然,這只是我的選擇,因為我知道,如果我選擇了在什麼方面去報復,以後我會後悔自己那麼做。從和他相識、相戀到結婚到最後離婚,十年的時間,我一心一意地付出,就是為求得不愧對自己的選擇,其實這並不是對於一個男人的忠誠,而是我不想愧對自己對於婚姻的承諾,想求得自己內心的坦蕩。但我說了,每個人要考慮自己的感受和接受能力,如果你覺得唯有報復和懲罰對方才能使你這輩子心裡舒服一些,那就儘管去做吧,只要別違法亂紀就行。
6、離了婚還能做朋友嗎?
我的選擇是不。離婚的時候我就表示,一旦離了婚,我希望我們之間不再有聯繫。他曾多次說,即使離了婚,他也把我當成是家人,甚至當成他自己身體的一部分,這輩子他有吃的就不會讓我挨餓。但是我不願。離婚後因為一些事,我們見過一兩面,但我仍不能面對他。見到他的時候,我彷彿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過往的青春歲月、那些在內心最深處不能示人的傷痕,都像潮水般無法阻擋地湧現在面前。我知道我今生都不會再忘記些,但是我真的不願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選擇讓這些往事塵封在記憶的某個角落。我無法像朋友一樣對待他,所以我更願意和他失去聯繫,和他成為陌路人。我甚至希望能有機會去另一個城市工作,這樣就可以看不見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觸碰心中的傷痕。
1、外遇機會增多 外遇可說是婚姻的頭號殺手,也是離婚原因中最常出現的一種,。現代的社 會與異性接觸的機會大大增加,和同事的相處時間甚至是比配偶還多,有些人就是在不知不覺中,讓婚姻以外的情感滋長,終究一發不可收拾!
二、家庭財務問題 這種問題常是因為與配偶間用銭的觀念不一樣,有的認為夠用就好,有的認為非得有足夠的儲蓄部可;或者因投資理財的看法不同,家庭如何分配用銭的方式,孩子教養費,要不要拿錢回各自的家庭等。若處理不善,常起爭執而失去耐性,自是無法繼續生活。
三、配偶的不良嗜好 配偶的不良嗜好包括酗酒、吸毒、賭博等,這些在金錢、時間及身心方面都投注了成本,影響家庭生活,在屢戒不掉的情況下,很可能以離婚收場。
四、個性不合 個性包括了一個人對事物的價值觀,做人處世的態度及脾氣等。如果兩人的個性真的差異很大,加上婚後調適不良,很可能就走上離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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