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不成反被撞死後,車主該怎麼辦?


面對各種碰瓷,大家一定要了解這條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而在現實中,我們最常遇到的就是肉體碰瓷,如果故意碰瓷者被車主誤傷或誤傷導致死亡,通常車主將會遇到以下兩種不同情況:

1、駕駛員需要賠償

你在路上正常行駛,突然有人站在你車前,你看到了並且採取措施,但是在採取措施的過程中沒有剎住,把他給撞了,那你就得賠償。在你有證據證明他是碰瓷的情況下最多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如上圖,駕駛員當時已經看到碰瓷者並實行減速,但當時已經剎不住,撞到了碰瓷者,這時候駕駛員就屬於賠償情況,賠償數額最多不超過10%。

2、駕駛員不用賠償

車主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正常行駛,有個人故意朝你車上撲,車主來不及採取措施,他被撞了。這個情況應該就屬於「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按照規定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圖,碰瓷者在駕駛員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鑽入車底,這屬於故意碰撞機動車行為,駕駛員不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 。

我們應當如何避免和應對碰瓷?

①開車前先環顧一周自己的車,看看有沒有什麼異常,沒有異常再啟動車輛。

②安裝行車記錄儀,記錄路上情況,遇到碰瓷者時可以調取錄像當做證據。

③留住目擊證人,當行車記錄儀證據不充分時,一定要留住目擊證人來證明你的清白。

④別扶碰瓷者!!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就是不要扶!!碰瓷者如果沒有被你的車撞倒但卻躺在地上,千萬不要嘗試去扶他,他就是希望你去扶然後順勢火上澆油繼續訛你。

⑤不要慌張,冷靜報警,千萬別私了,有的碰瓷者一般聽到報警都會離開。

⑥遵守交通規則!!很多碰瓷黨都是利用酒駕、逆行、違反交通信號、在禁止掉頭的地點掉頭或者違法併線等違章行為進行碰瓷的,很多車主都會因為自己違法駕駛而不敢報警,所以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碰瓷是很多司機特別怕遇到的!特別是現在的交通法規對於司機這方,基本沒啥好處!除非有監控的完全記錄!如果沒有的話,不管怎樣,司機都有責任的!

碰瓷也成為了一項技術活

人和機動車之間的碰撞,這確實需要技術啊!一來,考驗眼力,別到時候碰了瓷,司機比你都窮!還怎麼賠您錢!二來,考驗技術,這一項太重要了,跟汽車比硬度,一不小心就是殘疾,或者直接的自我了斷了!三來,看你的運氣了!碰了個有錢的,而且碰瓷力度剛好,自己都在地上打滾了,司機下來指著車頭的攝像頭,你只能耷拉著腦袋自己走了!這就白碰了!

而那種碰瓷技術不好被直接撞死的,其實小墨真的很想去他被撞的地方放個鞭炮的!這樣的人越少,社會也就越安定!如果說周圍沒監控,司機車上監控又沒有開,那怕是有現場的目擊證人,司機還是會有責任的!只能說有證人和沒證人,賠的不一樣而已!反正倒霉的都是司機!

而題主說的問題,車主要求碰瓷者的精神賠償!這一般不可能的!人都被撞死了!車主還怎麼好再要求別人賠償!這裡車主只能只認倒霉了!就當為社會主義的建設做貢獻嘛!!

碰瓷有風險啊!開車也有風險啊!廣大的司機開車的時候,最好一直開著攝像頭!萬一那天你就遇到了呢!


碰瓷一度成為司機們上路最怕遇見的意外,沒有之一,所以交通法規針對碰瓷這一項也是嚴肅對待了起來。對待行人想碰瓷卻意外被撞死的情況,車主到底應該付多少責任?該不該負責任呢?我們還得從交通法規里找找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了交通事故,假如有證據證實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差錯的,依據差錯的不同程度減輕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責任,假如機動車一方沒有差錯的,責機動車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除了正常規定之外,交通法規對於專業的碰瓷人群,還專門制定了一項規則:「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車輛導致的,機動車一方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碰瓷強有力的整治措施不假,但是很多情況下機動車會因證據不足栽了跟頭。

所以說,碰瓷不成反被撞死,後果還是要看證據顯示是誰的責任。雖然從道義上,很多人會認為機動車主不該承擔賠償,但一切還是得看證據說話。在這裡也提醒廣大車主,雖然現在碰瓷現象已經得到很大程度的緩解,但是我們還是要小心駕駛,尤其是在市區人多的地方駕車,盡量減緩行車速度,也能盡量避免出現撞死人的情況,最主要的是避免給自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理論上,司機無責;實際上,很難落實!

1.舉證困難。即便裝有行車記錄儀,能夠證明對方是故意碰瓷,但是,很難證明司機採取了及時有效的規避措施,這個問題司機很難反證自己無責,是舉證的盲點。

2.司法傾向。出現死亡屬於重大案件,司法實踐中會有操作傾向,即使司機確實無責任,也會判定基於所謂人道主義的賠償或補償,而司機多是差不多能接受也就接受了。

3.司法判例。在當前無責判例非常少見的情況下,做出無責判定需要較大的司法勇氣,死者家屬上訴二審概率較大,法官顧慮較大,因此只要調解或判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數額,法官不會鑽法律的牛角尖,畢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最近,上海警方破獲了一起用共享單車連環碰瓷的詐騙案件。

「你撞了我怎麼辦?公了還是私了,到你車上去談談吧!」

三人作案分工明確,一人負責堵路,誘使汽車司機變道超車,另兩人交替騎共享單車配合作案。碰瓷團伙演技精湛,司機們被詐騙了往往還都渾然不知。

這樣用共享單車的零成本碰瓷,據說每月獲利過萬!

開車在路上,最怕遇見的就是碰瓷的,他們將生死置之度外,演走心戲,演技秒殺一眾「流量鮮肉」。而且一旦不幸被他們選做了碰瓷對象,他們會像狗皮膏藥一樣瞬間黏上你,甩都甩不掉!

最經典的碰瓷就是用肉身往車上撲,躲在一旁尋找目標,看見車速不快直接衝上去,賣命指數五顆星。

公交車不放過——

自行車不放過——

甚至警車都不放過——

目標人群分三種:實習新手、車速慢的、膽小女司機

目標只有一個:讓你乖乖掏錢

但碰瓷畢竟也是個「高危」職業,萬一碰上個車技不好的司機,一緊張怒懟碰瓷者,不小心將碰瓷者誤傷甚至撞死了怎麼辦,需要負責任么?

有了以下三板斧,車主不做「背鍋俠」:

行車記錄儀:高清記錄的路況是事故後定責的關鍵物證。

現場人證:若無行車記錄儀,及時留住現場圍觀群眾等待警察。

監控攝像頭:大街小巷多有高清監控攝像頭,可通過警方查看。

不小心撞死碰瓷犯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規定中還特別指出:「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在有證據表明汽車並沒有違法,而是行人故意撞上車導致駕駛者來不及反應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車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碰瓷者負全責

除了這樣的用「肉身」來碰瓷,碰瓷的手段越來越多,

反咬式碰瓷

輕微碰撞後,「好心」的碰瓷黨表示沒什麼大事兒,不用報警了。但一旦你開走,他就報警說你逃逸,等警察一來你就是全責。

易碎式碰瓷

碰瓷人會拿著一個行李箱蹲在一旁守株待兔,等目標自己上門。只要你鎖車離開,他們的機會就來了,把裝了陶瓷碎片之類易碎品的箱子放在你車前看不到的盲區。

你回來只要移動車,箱子倒了,那你就中獎了!你撞碎的就成了唐三彩、青花器、 傳家寶、貴古董……

神射手式碰瓷

高速路上當你超車時候,可能聽到奇怪的「嘭」一聲卻沒感覺碰撞。這是碰瓷的用彈弓把橄欖核等細小物品射向你車身。

他們會準備一塊故意摔壞的倒車後視鏡換上,然後用閃燈甚至攔截的方式,迫使你停車。下車發現車確實有損傷卻無法確認事發經過,只能稀里糊塗地賠「修理費」。

各種花式碰瓷防不勝防,咱們正常行駛的車主記好了防碰瓷寶典再出發——

遵守交規 保證不理虧

行車記錄儀 留好證據

堅持報警 絕對不私了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買了一輛車之後發現,買車容易,養車難。車船費,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停車費,辦運輸證費,市區阻車費,市區通行證費,綜合驗車費,年檢費,黃綠標費,各種費用就像是魔咒一般壓得車主喘不過氣來。

更讓人無奈的是,開車路上還能遇到各式各樣的奇葩碰瓷者,讓車主猝不及防,尤其是這種情況越來越頻繁!

上圖這位小哥,你這樣直接撞上去真的好嗎?如果周圍沒有攝像頭,那車主真的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這位大爺真的是碰瓷界的老司機啊,車都往後退了,竟然還敢追上去!大寫的服!

上面這位小哥為了碰瓷也是蠻拼的,天天拍車小編只想問一句,你的腦袋疼嗎?

幸好有監控攝像頭,不然看上去還真像是重大的交通事故啊!心疼車主司機三秒,開個車出門也能遭遇無妄之災。

像上面這位車主碰瓷就比較嚴重了,本來只想碰個瓷,結果真被撞了!如果遇到這種車主撞傷碰瓷者的情況,車主需要賠償嗎?跟著天天拍車小編一起看一下,2017年頒布的汽車新交規怎麼說!

新交規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假如有依據證實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差錯的,依據差錯程度恰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補償職責,假如機動車一方沒有差錯的,承當不超越百分之十的補償職責。」

針對專業碰瓷者人群,規則中還格外指出:「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成心磕碰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當補償職責。」

所以,以後遇到碰瓷者,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行人成心磕碰機動車造成的,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補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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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現象現在國內很多,許多車主都遇到過這種現象,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了交通事故,假如有證據證實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差錯的,依據差錯的不同程度減輕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責任,假如機動車一方沒有差錯的,責機動車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除了正常規定之外,交通法規對於專業的碰瓷人群,還專門制定了一項規則:「如果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車輛導致的,機動車一方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由於取證的困難,很多時候都是車主方承擔賠償,哪怕就算車主是無責方,但造成碰瓷人員的意外死亡或受傷,車主方還是要給出所謂的人道賠償,你還是要花錢的,只能說機動車駕駛員在開車時間內要視野開闊要注意前後左右突髮狀況,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要控制時速,有條件的在車內安裝行車記錄儀,遇到疑似碰瓷現象,下車後開啟手機錄音,錄下對方敲詐語音後立即報警,避免經濟損失。

我去年下班路上曾遇到過一位老婦,長期在地鐵七號線的一出口斑馬線碰瓷,看見機動車轉彎,她就往前跑然後車前地上一坐,不熟悉情況的司機往往都會給點小錢走人,我是每次看見老婦身影,都寧可多開八百米下個路口轉彎也不從她附近轉彎,惹不起總躲得起。


這些年,司機們開車上路最怕啥?

違反交通規則?

沒地兒停車?

查酒駕?

不,現如今司機最怕的,還是碰瓷

面對各種畫風清奇的「花式碰瓷」黨,車主們簡直是防不勝防!這位碰瓷的小伙連公交車都敢「碰」:

現如今,人肉碰瓷法最為常見,但也最危險。這些用生命碰瓷的人,稍有不慎,就可能碰瓷不成反丟了卿卿性命。

從善如登,從惡如崩。為了來錢容易來錢快,而用生命去上演碰瓷的戲碼,如果被拆穿,是分文都得不到的。而且,萬一一個不小心,不僅沒有訛到錢,還把性命搭進去了,是不是太得不償失了。總而言之,故意碰瓷,後果很嚴重!

故意碰瓷有什麼後果?

法律法規不健全、高額收益驅誘、道德良知的喪失等因素滋生了碰瓷現象。法律上稱「碰瓷」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

目前,無論是刑法理論界還是司法實務部門關於「碰瓷」案件的定性問題一直都充滿著爭議。實踐中,對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獲取賠款的行為的定性,有四種情況:

  情況一:「碰瓷」構成詐騙罪

  情況二:「碰瓷」構成敲詐勒索罪

  情況三:「碰瓷」構成搶劫罪

  情況四: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車主是否承擔責任

  

碰瓷黨們要三思而後行啊!


如果你問別人開車最擔心遇到什麼事?

你可能聽到的回答是

堵車!

停車費勁!

怕違章罰錢!

遇到遠光狗!

但如果你問別人開車最害怕什麼事?

你得到的答案或許只有一個

最害怕的就是碰瓷的!

現在很多都是團伙碰瓷了。碰瓷技術也越來越高超,很多都不用碰到車身就可以訛到錢,主要是因為中國法律不完善,如果撞死人,應該肯定不能按正常的撞死人來賠吧,否則這還真是天降橫禍。

我覺得如果有足夠的人證物證視頻證能夠證明是那個碰瓷的人突然冒出來嚇著你才發生後續事情的,應該不需要負責任的吧。

當然只是我感覺,畢竟我對中國法律也沒有太多研究。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這種事就被起了個名字,叫碰瓷,而且媒體還推波助瀾都用這個詞,導致這種事輕判,不判,民事責任,媒體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事就是典型的詐騙,欺詐,應作為刑事責任,直接重判,並形成案例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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