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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古代的中國人喜歡圍觀砍頭?他們不會感覺害怕和噁心嗎?


「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面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魯迅《小雜感》

↑魯迅眼光犀利啊,看穿了許多歷史表象和人性↑

魯迅先生的這句話,揭示了一個真理: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

在你看來,或者在你親身感受很痛苦,很悲劇的時候,在外人來看,不過是一場八卦喜劇,一場笑話,他們對你和你身上的悲劇指指點點,貌似同情,其實只不過是他們用來打發自己無聊的,甚至也是痛苦的生活的一味調劑品。

所以,自古以來,不管是國外還是國內,當眾處死死刑犯,是一件真正吸引人的大事!

是一種儀式!老百姓不但喜歡看,而且會瘋狂參與其中!

皇帝你要是不給人家老百姓看,那是愚蠢!當眾行刑,看著罪犯腦袋滾落在地,不只是能夠威懾反對者和潛在的敵人,還能讓老百姓過一把癮,增加老百姓對朝廷的認可度。

還記得袁崇煥臨刑的場景嗎?張岱在《石匱書》里這樣描寫:「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刻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小編深為袁崇煥感到不值,他要保護的人反而剮了他↑

袁崇煥被押到刑場受寸碾凌遲之刑,圍觀的京城老百姓們害怕了嗎?沒有!

非但沒有害怕,反而興奮的簇擁上前,看熱鬧,鼓掌,叫罵,拍手,喝彩,不止如此,他們竟然還向劊子手出錢買袁崇煥的肉,袁崇煥不但眼睜睜看著自己被一寸寸割肉,而且還要看著自己的肉被圍觀的老百姓爭相買去,直接生吃。

肉割完了,還不夠,開膛取出內臟,繼續賣給老百姓,大家瘋搶,買來內臟之後,和著燒酒生吞,牙齒,臉頰,衣服上都是人血和肉渣。

何其恐怖的情景,只有末世年景才會出現這樣慘絕人倫的場面!大明,終歸是要亡了。

那麼,圍觀行刑的京城老百姓,何以如此發狂的對待袁崇煥呢?原因其實很簡單,這些老百姓被洗腦了,他們受朝廷輿論影響,認定袁崇煥是賣國賊,認定袁崇煥和後金做了秘密交易,要把京城出賣給後金,而後金的恐怖屠城手段,也在京城老百姓間越傳越烈。

↑菜市口刑場。斬首對許多老百姓來說,是一場盛大的儀式↑

於是,在恐懼和莫名其妙的愛國狂潮催動下,袁崇煥的死刑,就不再那麼簡單了,朝廷需要用這場死刑來鞏固人心,製造出「人民的敵人」,從而讓老百姓同仇敵愾。

可惜,崇禎的算盤還是落空了,李自成攻入京城的時候,那些爭著吃袁崇煥肉和內髒的老百姓,並沒有站出來抵抗;當多爾袞帶領後金部隊進入京城的時候,那些對後金滿懷刻骨仇恨的愛國老百姓們,反而乖乖做了順民。

如此看來,不過是一場喧囂的鬧劇罷了,老百姓需要這樣的「鬧劇」,需要用別人的不幸,來安慰自己也不幸福的生活。

沒有賣國賊,就沒機會當一下愛國者。

所以,他們怎麼會感到害怕和噁心呢?他們反而會坐在茶樓劇棚下,向別人吹噓自己多麼勇敢,吹噓自己當時就離那顆滾落的頭顱距離幾寸,那顆頭顱的眼睛沒有閉上,楞圓楞圓的盯著自己看,但老子沒害怕!

↑百多年前的斬首現場↑

這樣的談資,足夠支撐十天半個月新鮮勁了,當生活再度回歸沉寂和無聊之際,聽說菜市口又有新犯人斬首,被斬首的人其中一個好像還是個高官,另一個則是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還等什麼,趕緊去看啊,去晚了連站的地兒都沒有了。


點此查看圖片摺疊原因魯訊的小說中,有將蘸了受刑者人血的饅頭帶回去吃求治病的描寫,以諷刺當時國民的麻木。事實上,在古代英國,雖然沒有人血饅頭治病的傳說,也有用被處死人的屍體醫治疾病、手絹蘸血作為紀念的習俗。英國國王查理一世在白廳前被砍頭之後,圍觀的人們就蜂湧上前,掏出手絹蘸上血帶回家作紀念。可見圍觀砍頭,並不只是中國古代才有,外國有過之而無不及。

英國人以彬彬有禮、溫文爾雅著稱。然而,他們卻特別喜歡看血腥與殘忍的場面。古代在倫敦的泰伯恩行刑,都會有大量倫敦市民前往參觀。為了方便人們參觀,刑場管理當局還專門搭起了觀刑台。觀刑台上最好的位子,是要賣票的。據資料記載,有時這些位子供不應求。

更為奇葩的是,人們可以正大光明地跟老闆請假去看殺人,而且老闆不會不批准。為此,英語還有專門的表達法,比如,「去泰伯恩兜風」就是去那裡的刑場看殺人,「泰伯恩的莊園領主」指的是行刑手,「泰伯恩的吉格舞曲」則是行刑本身。

至於為什麼古代人喜歡圍觀砍頭,個人認為中外的原因都差不多。一是好奇,古代人娛樂方式有限,圍觀殺頭,是再刺激不過的消遣。何況被殺頭的人,至少在官方眼裡,都是罪大惡極的人,死前他們的罪行已被大力宣揚。能看見這樣的人腦袋落地,想必對許多人而言,在滿足好奇心的同時,有一種痛快感。至於利用死者的鮮血和屍體,我認為中外都一樣,屬於迷信。


因為砍頭,是古代被封建統治者剝削得喘不過氣來的中國老百姓為數不多的娛樂活動。

其實中國人麻木愚昧的看客心態到現在仍然沒有太多改變,有很多事例可以體現出中國人有多無聊。比方說,曾經有人在上海的南京東路抬頭看了一會兒天,然後就走了,過了半個小時後回來,發現整條街的人都在往天上看,也不知道他們在看什麼,他們只是看見別人在看,於是也湊熱鬧在那看。

即便是現在,你走在街上,有兩個人發生口角,也能里三層外三層地被圍得水泄不通。

正如魯迅先生在其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葯》中的描繪:老栓也向那邊看,卻只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彷彿好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這段話,把看客的神態描述得惟妙惟肖,這些看客生怕錯過了任何精彩的細節。

可以說,殺頭之於古代中國人已經不僅僅是殺頭這麼簡單了,用現在的話說完全成了一種大PARTY,類似音樂節,運動會一樣的集體娛樂活動。古代普通勞動人民的精神生活實在是太乏味了,而像戲曲等娛樂活動可不是一般人能享用的,只有達官貴人和地主家才有錢請得起戲班。因此當聽說有犯人要被問斬的時候,往往是萬人空巷趕到刑場看熱鬧。人們不光是享受殺頭這個過程,就像現在討論電視劇的劇情一樣,這個這個人為什麼被砍頭,這背後是懸疑劇,還是戰爭劇,還是情感劇,都變成了無聊看客們很長時間內茶餘飯後的談資。可以說一個可憐的人被砍頭了,卻在一段時間內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精神生活,這可能用可悲來形容了。


這問題挺有趣,其實把圍觀砍頭的人換成現在的網路噴子就很好理解。

1、首先是愚昧。網路噴子不會去探究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覺得既然有人說你不好,給你列了罪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所以你就是有問題。既然你有問題,我就要噴你。因為我是正義的大多數。

古代被砍頭的人,總是有一堆理由和罪狀,台下看的人覺得,總算出了一口惡氣。

2、其次是發泄。基本上被砍頭的不會是無名小卒,要麼是貪官、要麼是革命人士、要麼是作姦犯科。不管什麼理由吧,這些人擁有的東西可能普通人都不曾擁有。可能是財產,可能是名聲,也可能是精神。

台下的人會想,這樣的人為什麼不和我們一樣懦弱、安分守己、不思進取,現在被砍頭了吧,讓你不和我們一樣沉默。對了,小明,你看看,以後你再看禁書,也是這個下場。又出一口惡氣。

3、最後是冷漠。事情可能會反轉,被殺的是忠臣,只是被同行誣陷。被殺的是寡婦是忠烈女子,原來是隔壁王二強迫不從,後被誣告不忠。被殺的是義士,只是為同伴出賣。

原來搞錯了嗎?真可惜,不過那和我也沒關係啊,那麼多人都在圍觀砍頭,還有人去蘸人血饅頭,這能怪我一個人嗎?

這種心理不分時間、不分國界。

不要以為只有中國有,英國人看絞刑也看的不亦樂乎,法國人嫌劊子手效率太低,還發明了斷頭台。


不能這麼說,喜歡圍觀這種場面的人什麼時候都有,現在照樣有很多。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這種血腥的畫面確實太過嚇人,看完了以後恐怕晚上就會睡不著覺。但還有一小部分人或者是出於獵奇的心理,也或者出於其他原因,他們就是喜歡看,這個跟歷史無關,任何時期都有這樣的人。

古代是因為有砍頭這個行刑方式,又允許普通百姓觀看,所以這些人會跑去圍觀。而現在就沒有這個途徑了。但是他們會用其他方式來看。

比如前些年在網路上流傳有很多恐怖分子上傳的砍頭視頻,想盡辦法翻牆觀看的人就有很多。正常人看完就想吐的恐怖畫面,有些人可以邊吃飯邊看的津津有味,還有說有笑的跟人討論。

還有人喜歡看天葬的視頻,說這很有意思。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人,看了這種視頻還到處宣揚很有意思。

再比如有人跳樓的時候,下面總有些人圍觀的人會起鬨,喊著讓人快點跳。人從高樓落地的場景血腥程度跟砍頭也差不多了。

再比如車禍現場總有些站的特別靠前,笑嘻嘻的拿手機錄像的。

這種人不光古代有,現在也一直都有不是嗎。仔細想想你的身邊是不是也有呢?


先說我經歷的一件事,以作答題的引子。

那是過去當記者時的一件往事。我那時在一家電視台當記者,一次去法院採訪,一個死刑犯被當庭宣布「死刑立即執行」。宣判完畢,法庭一陣躁動,死囚一聲不吭被人拖出法庭,押上囚車。停放囚車的甬道外,站了十幾個人,無人哭叫,但有人在抽泣,估計是家屬,來送死刑犯的。等我走出法庭時,囚犯已經被押上車,動作好快。我看見囚犯被捆得很緊,身體都小了一號,就跟一個粽子一樣,根本無力反抗,就像小雞一樣被提上車。乾淨利落。

院子里停了三輛車,囚犯坐的帶鐵柵欄的大麵包車在中間,前後還各有一輛押送車。現場很是安靜,不對,是一種明顯能感覺到的肅靜。畢竟一條生命即將被剝奪,不管死囚犯過什麼惡,人們對死亡到底還是存有一種自然的敬畏。我透過麵包車玻璃,隱約看見有武警坐在裡面,大概是負責執行的戰士吧——擱古代,叫劊子手。

(為了說明「圍觀殺人」不是中國特有的風景,本文皆採用西方的畫像/皇帝不稱朕)

這時,一個我採訪的法官走出來,把手包往腋下一夾,輕鬆地跟我打招呼,是無聲的那種招呼。我問他:「你也去?」他笑笑:「我得去啊。」我瞟了眼囚車,「哦」了一聲。沒想到他接著問我:「你去不去?」

我們說的「去」,目的地就是執行死刑的刑場。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當時在那個城市,殺人的刑場就在市郊一塊空地上,周圍還散住著不少村民。不是如人們想像的,刑場總在極為荒僻的所在。槍斃人也很簡單,去了,把場子一圍,令死囚跪倒,「啪」,後腦來一槍,犯人倒斃,法醫驗屍,屍體運走,撤,完事兒。死刑執行結束,刑場只剩下一攤污血。選擇離中心城區那麼近,而且就在公路旁的一個地方,唯一的緣由,可能是因為那裡離火葬場近吧?

事實上,古代更邪性,殺人都在城市的最熱鬧所在。比如北京的刑場,就在宣武門外的西市,周圍店鋪林立,商旅如織。

古代殺了人,還有「暴屍」「梟首」的習慣,前者就是把沒了腦殼的屍體在原地放幾天,後者則是將死囚的腦袋裝一個小木籠里,高高掛起來(多掛在城門上,梟首往往是重犯,腦袋有掛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殺人又稱「棄市」。市是指市場,那何為「棄」呢?它關聯著一種說法,即古代殺人,是「天子與臣民共棄之」。在鬧市殺人,就是一種「共棄」的形式,就是要讓老百姓都來看,相當於開一個法制教育的現場會。可以說是,公開行刑,是人類殘酷司法的最為極端的儀式化展示。所謂儀式化,就是供人們來合法觀瞻的,是政府允許,甚至是鼓勵的。

而群眾來看殺人,有一個前提性的共識,就是被殺之人,都是罪大惡極之徒,他們來拍掌叫好,扔菜葉,吐口水,都是正義的行為。一邊觀看砍腦殼,一邊還可以宣揚道德與正義,何樂不為?何況除了看熱鬧的,其中還夾雜了許多想吃人肉、吃人血饅頭的呢!

現代以來,司法觀念變遷了,特別殘酷的刑法已不合時宜,也很少再在鬧市公開殺人(少數特殊情況例外)。但我國一直保留著以「人民參與」為特點的公開宣判和遊街示眾的習慣(我記得在九十年代「萬人公判大會」之類的活動還較為常見)。到今天,犯人也有隱私權和人格尊嚴的觀念開始普及,再想觀此「盛況」,就比較難了。

當然記者總比一般群眾多一點「看稀奇」的機會。那位法官問我去不去,我不知他是怎麼想的?是讓我完整地了解所報道事件的始末,還是給一個讓我看稀奇的機會?——畢竟看殺人,已是一種特權和很難得的機會了。

我沒有沒有絲毫猶豫,立刻說:「我,就不去了。」於是,法官和我點個頭,就自己上車去了。

這件事我印象深刻,多年之後,當時場景的片段依然留存在記憶里:一個夏天,白花花的一片。

通過我的選擇,我了解了自我,知道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當然也是一個軟弱的人,至少我沒有暴民的基因,心裡也沒有殘酷的種子。因為,我不願意通過「觀賞」真實的人類之死而獲得快感和增長見聞。

最後我要說的是,公開殺人,群眾圍觀,集體狂歡,並非中國獨有的現象,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如此,也是「西洋景」。在此我推薦兩部剛剛看完並且十分喜愛的書給大家(如下圖),看官,可別只知中國事,便不自覺地只妖魔化中國哦。

(此書名為《忠實的劊子手》,本文圖片都來自該書)

將一個活生生的人活活殘害至死,的確能令人產生不適感,甚至噁心嘔吐,但許多人就是願意享受這種異樣的刺激——他們要的就是這種觀看恐怖片的感覺。這種普遍性的心性,恐怕便是潛伏在人類靈魂深處的惡靈吧。(文/皇帝不稱朕)


因為生活是在太平淡乏味了,需要砍頭這種極具視覺衝擊力和心靈撞擊力的非常規活動調和一下!(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對於耕地織布的本分農民,大部分情況下,嚇唬嚇唬他們,同時以此為廉恥教育對他們進行宣教,基本上就可以達到天下靖平的目的了!

老子說的「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理想社會構想很美好,但過起來,基本上跟世界上就剩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差不多,老子說這話其實已經暴露了他的階層地位,顯然他把自己視為統治階層的一分子。

因為這種社會狀態是統治階層最喜歡的狀態,「好管」是這種社會最大的特徵,在這種社會之下,永遠不可能發生暴民的動亂,也不會有庶民的勝利。

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真是的社會場景實在與老子設想的差千倍萬倍,現實的社會關係比老子設想的複雜太多,男人與男人之間,男人與女人之間,構成了世間萬象,人們不但有正常一些的交往。

其中還有仇殺以及各種羨慕嫉妒恨引起的社會糾紛,封建社會下除了種地的人,就是剝削種地的人,這期間人們的關係還是相對比較簡單的,因為社會生產的簡單,只以耕種為主,導致的社會關係必然也不會太複雜。

但還是會有違法亂紀等超越道德層面的事情發生,封建社會的統治者顯然是沒有什麼耐心的,快刀斬亂麻的方式,更符合他們想儘早息事寧人的選擇,畢竟「君權神授」看似無懈可擊,其實根本經不起拷問。

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追問政權的合法性,早晚得出事,因此封建統治者寧願來個一刀切,把動亂者砍頭,以此穩定局勢。

至於說圍觀的人,這是砍頭的必備步驟,砍頭本身就是體現的一種威懾,是法制宣教最鮮明的註腳,廢話萬句恐怕也敵不過砍頭一次帶來的法律宣教效果。

何況觀看砍頭的人,不僅僅不怕,反而會因為生活中多了些別人不常見的談資而能夠得意半天,同時也顯得自己比別人膽壯!


都是面對死人,如果場景不一樣,結果也不一樣。

舉例一個人,去山上摘果子,突然發現一具無頭屍,保准他嚇的連滾帶爬。但是如果是一群人,面對一個被就得正法的罪犯,則會得到刺激的觀感效果,畢竟親眼見到人頭落地可不是經常的事情。

這兩個例子的區別在哪裡呢。上山遇屍體,是一個人,毫無防備,而且屍體是枉死之人,本能的就可以帶來巨大的恐懼。菜市口圍觀,是一群人,而且是等著看的,並沒有什麼突然性,嚇不到人。而且,被殺頭的都是犯人,不會像枉死之人那樣凄慘恐怖。所以,菜市口殺人,不會引起圍觀者的恐懼。不過噁心還是有的。本人看見雞脖子上的血洞都會噁心。

為什麼古代那麼愛看殺頭呢。又為什麼古代喜歡公開殺頭給人看呢。古代中國公開處決犯人的歷史,從政權體系建立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和文明史幾乎同齡。而且方法多樣,除了殺頭,還有絞刑,腰斬,凌遲,釘木楔子入腦,檀香刑(用削尖的檀木插滿身體),灌水銀剝皮等等等等。遠的如商代的炮烙,就是把人綁在燒紅的銅柱上活活烤死,武周時候酷吏來俊臣發明的請君入甕,就是把人裝進一個金屬翁器里,在外面燒火活活烤死,都比較有名。諷刺的是來俊臣最後也是被自己發明的酷刑活活燒死的,惡有惡報。統治階級用各種殘酷的刑罰公開處決犯人的目的,就是要宣誓自己不可侵犯的權威,用血腥的手段恐嚇民眾使其不敢反抗。而民眾由於長期受到君權天授思想的洗腦,加上強大國家機器的壓迫,逐漸認同了統治階級的這種殺戮行為,形成了觸犯統治規則就應該受死的意識形態。因此,圍觀殺頭對古人來說,並不是什麼冷血的表現,而是失去自由意識之後的一種常態。不就是殺個人嗎。又因為古代人的生活不像現代人那麼豐富多彩,精神基本處於空虛狀態,能有殺頭的好戲調劑一下神經也是不錯的。所以魯迅寫了人血饅頭的那部經典之作《葯》,就是為了喚醒中國人麻木的神經。

現在有很多人排斥魯迅,說魯迅筆鋒太過刻薄,我倒是覺得,沒有魯迅這樣的人來喚醒國民,將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因為本能

砍頭在現代人看來是極其野蠻的行為,想一想可能還會從心底升騰起恐懼和噁心。這不是因為我們文明了,而是因為我們的戰爭已經不以人頭論輸贏了,戰爭的熱兵器化,讓砍頭失去了他的魅力,但在冷兵器時代,敵人的頭顱是一種戰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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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砍頭小史》中指出單調乏味導致人們把死人的骨骼用於娛樂,這暗示了一種自豪感以及一種戰勝敵人的力量,這種據為己有的行為也可能是最高權力的表達。有些人頭被像狩獵戰利品一樣對待,但另外一些則變成了愛的象徵、吉祥物、偽科學標本或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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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中國古代人喜歡圍觀砍頭,因為這是戰爭勝利在和平年代的文化基因延續,所以目睹斬首及其他形式的處決對於人類來說,是一種同獲勝般喜悅的情緒,不止如此,我們還可以把它們作為流行的公共事件來欣賞。比如最後一個被砍頭的人,歐尼魏德曼被斬首時,引起了大量吃瓜群眾的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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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中國人喜歡看砍頭可能和中醫有關,從魯迅著名的《葯》中,我們知道「人血饅頭」是治病的。

所謂人血饅頭,可是有講究,不僅饅頭要剝了皮,沾的血還得是頸腔的血,能治肺結核。

除此之外,死者身上的其他器官也可以被零星摘下入葯,所以中國古代人圍觀砍頭,近乎於圍觀藥材挖掘,

挖出新藥材,買個新鮮的入手,能強身健體。不僅不會感到害怕和噁心,還會感到幸福和健康。


不僅僅是古代的中國人喜歡圍觀砍頭,西方人也是這樣,每次有砍頭的時候,人們都會一擁而上去圍觀,俗話說得好,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只要有人要被砍頭的消息傳出去,瞬間所有人都會知道,都會提前去觀看。

一般有人要被砍頭的話,官府都會提前出一個告示,告知所有人,百姓們都是互相通知,約好在那一天去圍觀,古人是絕對不會輕易殺人的,一般情況下冤殺的情況是非常少的,所以說能夠被判處死刑的,基本全部都是罪大惡極之人,百姓們也都有這樣一個意識,所以說他們看到砍頭只會拍手叫好,看著解氣,一般不會覺得噁心的。

在古時候只要是公開砍頭的基本人們都會爭先恐後的前去觀看,說白了就是去湊熱鬧去了,而且人人都有好奇心。人們都有這樣一個思想,看到大惡之人被砍頭,會覺得大快人心,如果邪惡之人不能被懲罰,老百姓才會反感呢。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統治階級是希望百姓們都去圍觀的,這也是為什麼統治階級在菜市場問斬一定要在秋後的原因了,因為這個時候看的人多,起到一種威懾的作用,讓百姓們都知道做了壞事是要有懲罰的。

無論是哪國的人都有一個看熱鬧的心理,喜歡八卦,有好奇心,即使是現在,如果公開要處決刑罰,也是會有無數人爭先恐後的去觀看。也可以這樣說,囚犯罪大惡極,這樣的人被砍頭說明正義得到聲張,人們當然會去看了,這符合人們的正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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