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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票分手給他買的手錶分期沒有還完怎麼辦?


戀愛中的消費本身就有很多不理性不合理的地方,戀愛中的衝動很容易影響人們對未來長期的預期,從而導致錯誤的決策。

所以說首先要明確在戀愛過程中你們的付出是否對等,比如說男方是不是承擔了大部分戀愛經費,男方是否也送過貴重禮物給你(依你的自身經濟基礎確定什麼叫貴重),你們是否已經有過性生活等等……

另外維持半年的戀愛只是你人生的一個小小的經歷罷了,相信我這並不是愛情,他一定不會在你記憶中駐留太久,所以說在你思考這筆分期的時候,感情比重無需佔據太多比重

回到問題,如果說在這次戀愛中你的付出明顯大於對方那麼可以要回你送的禮物,當然這種情況下男的應該主動退還才是正確的打開方式。如果對方付出明顯大於你,一塊手錶就當給他留個念想吧。

那麼讓你糾結的一個特殊情況來了,戀愛中經濟上他承擔大部分,你們又xxoo過了(我去,還是第一次給他了),結果你們又是有好分手,重要的是你又是一個思想保守的女孩,現在你一定會覺得自己吃虧了,那到底要不要把手錶要回來呢,答案是,要吧妹子。

最後說一下,你既然問了這樣的問題,我認為有兩個原因主使你有這個提問,第一你的這筆分期影響了你的正常生活,第二你對這場戀愛的測算值低於你這筆分期。

最最後,我鬼扯完了,你看看就行了。其實做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每一次決定負責,更應該相信自己做出的每一個決定,任何人的意見都是一個參考罷了。


分手時可以將手錶要回,或讓他把餘款一次性支付給你。

前幾天看到一則文章上寫著一個女孩將前男友告上法庭,讓其歸還戀愛期間的禮物款項,法院判決女方勝訴。

當時女孩與男子戀愛期間女孩為男子買了不少值錢的禮物,一年後兩人分手,分手時女孩讓男孩歸還禮物錢款,男子答應並寫下還款時間,到期後,男子並未能按時歸還該款項,女孩隨即將男子告上法庭。

樓主可參考其做法,商討解決,如果實在不行就採取相應法律手段。


這個嘛,看這塊手錶多少錢了,而且還要看他是不是也送過你同樣價值的東西了。當年蘋果6凌晨上市的時候直接京東了一個,下午到了,當然是送女友的了,分了12期。後來分手了,也沒養回要,5000塊錢,也沒說讓她還。感覺沒必要,錢也不算太多,也能承受得起。如果你分期的手錶太貴的話,你可以考慮找他談談。就看這個男生是什麼樣人了。如果是我,我基本會同意剩餘的錢給你補上。或者乾脆全款給你。就當自己買的了。


這手錶得有多貴,還需要分期?如果你要是讓他還手錶,這好像不太好吧,就像要分手費似的,但是你自己還完,就有點吃悶虧的感覺,我想你也不會咽下這口氣。

對於這種問題,我只能提醒你兩點:

1.你男朋友對你怎麼樣,是否送過你一些貴重物品,平時戀愛的花銷是不是他佔大頭?這一點很重要,決定你怎麼處理你現在的尷尬問題。你只說了自己給他買的東西沒還完分期,但是卻沒有說過他為你做過什麼,男生買東西一般不會分期,除了一些很貴的物件,那麼他送給你禮物的時候,恐怕都是一次性付款的。所以我想說,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再去衡量自己是否吃虧。

如果他沒有給你買過什麼東西,那倒也好,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跟他擺明這件事,看他的態度如何,如何著手協商解決,當然,最好的結果是,手錶他留著,剩下的款項自己還。但是如果他也給你買過和手錶一樣甚至更加貴重的禮物,那就不要說什麼了,人家是在戀愛期內完成了付款,而你是提前消費,現在的還款本就是你在戀愛期內應該完成的,這一點你應該不會感到不平衡吧?

2.第二點提醒你的事情,別在戀愛中自以為感覺良好,就去做一些不計後果乃至瘋狂的事情,任何事都要考慮到分手的後果,就像你不顧自己經濟窘迫的現狀,執意買手錶一樣,這不就是一時衝動?而且像這樣衝動的事情,在戀愛階段盡量少做,畢竟誰也不知道以後你們是什麼樣的結局。很多人都會經歷這種後悔的事情,自以為為戀人做出了不會分手的事情,這是一種可怕的想法,愛情不是依靠送他什麼東西,為他做過什麼事就能維持的,這一點需要情侶們反思。


我覺得這的看男人了,大氣的男人會說,這塊表多少錢,我給你錢。小氣的男人就不會說,所以主動要回來,要錢的話不太好。


只能啞巴吃黃連,要麼複合,要麼分開,自己承擔損失。


自個裝的逼跪著也要裝完


跟前男友分手的時候他剛剛用我的信用卡買過去西安的往返機票,我說讓他還錢他媽媽死活不讓他還,還讓我把他給我買的手錶(一千塊錢)衣服都還回去。我也都還了。信用卡我自己還我也還的起,只求別和他們家再有瓜葛


有病啊送個禮物還分期付款,再說了都送出去了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我談了三年的戀愛,當初為她戒了煙酒每個月工資都給她,三年我給自己除了衣服別的沒買過什麼最貴的衣服也才兩百來塊錢。可是對她我無所謂,她想要的我都會給她買。我給她買手機矯正牙齒駕校報名等等花的錢多了去了。三年時間兩個人要是吵架我都會讓著她她光手機都摔了四個。最後我去見了她父母買東西我花了五千多,我同事都說我傻花那麼多錢,最後她家裡嫌我我是西北的太遠拿不出他們要的彩禮,無奈分手了。現在分手一年了四個月前我知道她得了腎結石要做手術,我當天就買了票去看她了,我怕她沒錢還拿了些給她她也沒要。等她病好我就走了。


我的更蛋疼。。。我姐有一天碰見聯通搞活動,手機分期付,就是帶個手機卡每月最低多少話費。。。然後給我打電話,正好我手機也不太好用了,我說行(她說送我個手機,沒說分期的)。。。我還想我姐這麼大方,送我個手機。。結果手機到了以後我每月還交話費,而且她這個套餐很坑。(我實習時也有這個分期,比這個便宜好多)。。過年回家,我姐還一臉高傲,說是送我的手機,還讓我感謝她。。。我很無語,現在都流行這麼坑家人了么?親姐姐我也沒法說什麼,默默地用著手機,三年分期。日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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