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女朋友叫你上門,你願意做上門女婿嗎?
以我來看,上門女婿只是存在於上個世紀;但如果要改姓這個我會不接受。
給你講個事例(真實的),我同事他老婆他倆都是獨生子女,我倆關係比較近,所以對於他我還是比較了解的,在不涉及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咱們聊一聊。
為方便理解,人稱直接省去;岳父去世了,父親又長期在外工作,所以岳母都是在這邊住(集資樓),唯一交際就是過年,挺熱鬧的娘家婆家大團圓,兩個字和諧!
也許不符合你說的上門女婿,但是請問還有什麼區別。養老不分兒女,對於獨生子女的女孩家,娘家父母難道不需要贍養嗎?(無意冒犯)我想這些很容易理解吧!
有些家庭可能女方條件好男方許多,女方有可能會比較強勢,但強勢是建立在男方基礎上的,只要家庭和諧其它的都無所謂,像這種情況畢竟還是少數,因為中國講究門當戶對嘛!
至於在哪裡住,現在都有工作,再者自己子女教育那麼重要,一般都會有自己的房子(特殊情況除外),所以基本不存在上不上門的。
目前還沒有女朋友,我是男的,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我女朋友讓我上門,我會考慮做上門女婿。
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我們家孩子多,我上門父母有人管。
二、家窮,不想在給父母增添負擔,上門要比娶老婆容易些,身處窮鄉僻壤真不好娶老婆,此外昂貴彩禮也是一負擔,另外家裡真沒錢。
三、我對上門女婿不是很排斥。沒那種寧一輩子打光棍也不願做上門女婿的強烈排斥感,也就是說我不討厭做上門女婿。
這是事實!我們村一鄰居年輕時未能娶到老婆,打了四十多年的光棍。
機緣巧合下,村裡人打聽到隔壁村一婦女死了丈夫且願意在找一丈夫。
在村裡人的說媒下,我們村打了四十多年光棍的一鄰居嫁到了隔壁村,做了上門女婿,就是隔壁村死了丈夫的婦女家。
還有一件事,也是真實發生的事。
我們村一戶A姓人家,其男主突然間上吊自殺了,自殺原因沒人傳言。
在丈夫死後,村裡人看女主生活的實在辛苦,又為其介紹聯繫了一願做上門女婿的丈夫。
我猜很多人肯定不理解,但我想生活在農村,知道生活苦,光棍日子難過的人肯定理解。
如果我有女朋友,女朋友讓我上門,我會做上門女婿,我會為了生活,為了家人,不在乎世俗的觀念。
我願做上門女婿,但並非沒條件。如果女方性格差、脾氣臭、不善良、不明事理,我是不會去的。我只去女方善良的人家,自私霸道的人家我不去。
我們鄰村一小伙做了上門女婿,去時帶了10萬塊錢。上門女婿還沒做兩年,便就被趕回來了,錢也因此損失了。女方一不高興就讓滾回去,最後實在待不下去就回來了。
望不要歧視做上門女婿的人。他的世界或許有你不懂的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望對上門女婿多一份理解,不要以有色眼鏡看待上門女婿。
婚姻關係已經越來越平等,
以前的「倒插門」「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說法已經越來越淡化。
主要原因是人們的觀念早已發生的變化,而且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女兒嫁出去了以後怎麼可能就是對方家裡的人?男方和女方都是一樣的,差距不大。
誰家的爸媽不是爸媽,誰家的孩子不是孩子。
如果女方家裡條件比較好,對女婿好一點,又何必搞個什麼「上門女婿」的說法呢。
年輕人多孝敬父母,平等相待,和和睦睦不是挺好的嗎?
家和萬事興啊。
就事論事,
如果女朋友真的提出「上門」這樣的說法,我會先溝通兩人的價值觀,
如果他們堅持這個觀念,我只能選擇分手。
不是一路人,不進一家們。
都什麼年代了,女人如果要談「上門女婿」,那是不是也要談「三從四德」?簡直是胡來。
我和女友現在就面臨這個問題,我也考慮很久了,我來說下我的想法。
1,開場介紹,上門女婿意味著我們顛覆了傳統,沒有按照傳統來,傳統就是男婚女嫁,姓隨男方,而上門女婿是男嫁姓隨女方,這個多少違背傳統,會讓男人感覺低人一等,也許會永遠的產生心結。
第二,生物學層面,這個孩子帶有父母各一半的基因,嚴格上說母親身上的物質還會多點(細胞質里的基因),孩子的姓雙方的概率是一樣的。但是就是因為傳統孩子必須姓男方的,這個傳統對嗎?
第三,傳統可以挑戰嗎?肯定的說是可以挑戰的,但是有些是正確的,有些是錯誤的,我們要顛覆錯誤的,而不能去顛覆對的,何為錯誤的呢?簡單點說那些過度封建迷信的思想是要顛覆的。而孩子最終姓什麼這個傳統能否挑戰呢?答案是可以的,而且已經慢慢改變了,很多獨生子女都是被要求生兩個孩子,兩個姓!這意味著孩子未來的姓不一定是隨男方了?
第四,上門女婿的主因在哪裡?這個主因有一個原因是傳統思想,很多人認為沒有一個姓的後代自己就絕後了,但是嚴格按照傳統沒有兒子就是絕後了,只不過自己不想承認罷了。另一個原因就是過度擔心,擔心女兒被欺負,擔心自己老了孩子遠沒有人照顧。女兒被欺負這個住的近就不被欺負了嗎?當上門女婿就不會欺負女方了嗎?換句話說現在人的素質提高了,欺負女人,不孝順慢慢的很少了。再說即使近孩子沒有孝心也不會去照顧你,孩子孝順遠隔千里也會夜夜陪伴的!
第五,愛情和傳統該怎麼選擇?這個孩子隨男方姓的傳統的根源是古代男尊女卑的時代產生的,一直延續至今,但是現在男女平等了,甚至女尊男卑的感覺。為了所謂的傳統而放棄愛情我認為不是明智的選擇,我們只有一生,不能為了傳統把自己束縛了,很多傳統思想早該被廢棄!孩子最終姓什麼完全按照雙方的意願。
上門女婿怎麼了,我村好多呢,我到沒覺得怎麼,只是其中有兩家,確實是欺負這女婿,把他當牲口用了人家來十來年,天天上班,把錢給女的,女的家蓋了新房,那年男的在工地摔傷了,說是幹不了重活,就把人打跑了,唉,這還是人嗎
不願意。
名分之別
入贅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只是跟誰父母一起生活的問題,它跟很多東西扯在一起了。
如果男方自己覺得入贅只是跟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那一定要注意
即使有入贅之實,也不能落入贅之名。
如果別人提到入贅這個詞,女方以及女方父母不是用盡全力反駁,用盡全力駁斥,那就是落實了入贅之名。
婚姻是平等的請記住在男方父母財產繼承的順位上是沒有媳婦的,如果想要繼承財產,請回家找你自己的父母。
現在夫妻結合的方式更多是按照傳統,而非法律。
按照法律,男女雙方都有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這個責任不管怎麼樣都是無法推卸的。
但是按照傳統理解,女方父母收了彩禮就等於斷絕了女方的贍養義務(不要去打官司,義務是無法推卸的),女方要房要車是不是等於把自己賣給男方了?(所以婚前購買的房子女方無權繼承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婚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存在誰入贅誰,也不存在誰羞辱誰誰貶低誰。
正常的婚姻應該是夫妻雙方贍養兩方的父母,沒有彩禮,沒有買房買車的要求。
法律不支持傳統說法的入贅,入贅是人為的不平等。
入贅是具有羞辱性的,入贅類同於父母用彩禮賣女兒。
有人一定會說女方都可以男方為什麼不可以?當然可以啦,這個是個人選擇,別人無權多加指責,但是請務必要跟女方一樣爭取到足夠的利益。
把自己賣了,就不要還幫女方數錢,根據傳統,入贅孩子跟女方姓,女方父母包括女方本身很難會正常看待入贅女婿的,所以你合情合理應該要到你心目中的價錢。
入贅的好處入贅有什麼好處呢?
不用給彩禮錢?換句話說結不了婚才無奈上門嗎?
女方全款買房買車,並加註入贅女婿的名字?這個聽起來很動人。
如果實在結不了婚或能提供不菲的報酬,那麼這個入贅才能考慮,特別是因為財物才去入贅的,一定要白紙黑字明確你的所有權,特別要防止女方使用其他手段轉移財物。
謹慎入贅假設打算去入贅(女方或女方家長已經明確提到這個辭彙的時候),那一定要考慮好,不過怎麼樣,身為人,本身就已經是無價的,自願接受這有羞辱性的辭彙,那一定要通過實實在在的手段確保你的利益!
肯定是不願意
1、尊嚴問題。很多男人會感到自己倒插門,不僅自己面子全無,就連父母也會在鄰里之間抬不起頭。與其說是面子問題,倒不如說是尊嚴問題。長期生活在女方家庭中,自然和岳父岳母接觸的比較好,如果岳父岳母是通情達理之人,那還過的愉快。如果岳父岳母有事沒事再冷嘲熱諷幾次,相信忍不了多久,就會爆發。不僅和岳父岳母關係變僵,也會影響你和女朋友的感情的穩定。
2、關於後代姓氏。一旦做了上門女婿,就是入贅到女方家了,不僅自己的姓氏要改成女方姓氏,生的孩子也要跟著女方的姓氏,這無疑是讓男人所不能接受的。但是我身邊卻有和這個不一樣的例子,他一直在他妻子這邊住,生的孩子也都是隨南方的姓。不過現在即使倒插門也應該不用改姓吧。畢竟現在的社會不像以前那麼傳統,這種事情還是可以被大家所理解和接受的,但是還是要慎重選擇。
都說上門女婿在岳父家不得煙抽,被岳父母家小看,做牛做馬還不得好?可,是真是假?誰都沒經歷過,聽著挺恐怖的,所以還是不要涉這個險啊!
再說,如果就一個兒子,做了上門女婿,那將來父母身體不好漸漸老去,連唯一的兒子都嫁了出去,到那時岳父母家,兒媳婦還能讓兒子回來孝心照顧爹娘嗎?可生養之恩比天大,不能不聞不問,更不可能逃避吧?
這些事情,將來絕對是要面對的現實,所以想上門也要深思熟慮,各方面都要慎重的考慮才能做決定,對於自己的父母將來的養老問題,預先計劃好,有個好的方案,不然將來需要兒子照顧父母時,矛盾就出來了!所以決定要做上門女婿的小哥,把要把醜話說在前頭,免得以後因為自己的父母和岳父母媳婦扯皮,傷感情!是不是?
肯定是不願意去做,原因有如下幾點:
一 沒有家庭地位
婚姻生活中的任何一方都應該在家庭中佔有一定的地位,如果說做了上門女婿,那麼這個男人就在面臨著沒有家庭地位,沒有話語權,沒有一切,久而久之就會失去自我。
二 婚姻破滅
因為男方長期以來的壓迫感,會使得男人內心非常焦慮,非常煩躁,這樣的生活就會促成離婚的悲劇發生。
對於這個問題,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在有些地區叫倒插門,有些地方叫入贅,無論何種叫法,都是男子到女方家生活,多年前男方覺得低人一等,默默地小心的對待岳父母和附近的人。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大多數家庭的一孩,到誰家入住都成了過去時,只要兩個人感情基礎牢固,兩個人三觀相符,彼此認定對方是自己的唯一,不管是住在老婆家,還是和岳父母一起生活,都要孝順兩家父母,疼愛自己的老婆,承擔丈夫的責任,只要兩個人相親相愛,彼此尊重以及父母,大可不必糾纏於這件事上希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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