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離婚又和另外男子訂婚花了幾萬算是騙婚嗎?


謝邀。

訂婚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不去民政局登記就不算結婚,也不能算重婚。只是在法院判決離婚時會把她算在過錯方。分財產的時候也會少分。

碰到這種情況,儘可能搜集這個女人的資料,然後去報案處理,報案了以後警察會告訴你什麼時候去法院起訴,有的是可以起訴的。多說一句,在一起最好要培養感情,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沒離婚的女人又和另外男子訂婚花了幾萬不是騙婚充其量算騙吃、騙喝、騙錢。如果又與別人登記結婚才算騙婚,並犯重婚罪!現在的女人套路多,應小心提防,性越開放騙局越大,男人容易陪了金錢又毀了名聲。雞飛蛋打引火燒身!羊肉沒吃成惹身騷得不償失!謝謝邀請回答!


犯沒犯法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如果另外男子知道女方還沒離婚而自願訂婚,不管最後是分是合都不算騙婚,但倆人都糊塗有錯:如果另外男子不知道女方沒離婚,那女方就是故意隱瞞,就算她能鑽法律的空子,也應受到公眾的遣責,至於經濟損失也許追不回來了,估計事情敗露結不成婚才會有此一問,但自己多少還是要負些責任吧,這錢也不算是花得太冤,畢竟也是要為自己的過失買些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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