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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選擇自己喜歡的人還是聽從父母的選擇?


我記得在回答其他問題時,我表達過一個觀點,除了在法律面前,確實有「應該」和「不應該」,在其他生活事件面前多一點「可以」和「可以不」。所以當這位提問者,在問「該不該」的時候,如果換成「可不可以」,整個氣氛是不是緩和輕鬆一些呢。

根據我十多年的心理諮詢經驗,我認為:在婚姻和工作方面,可以聽從父母的選擇。當然有一個前提,如果從小養育這個孩子的是其他長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其他監護人),父母親由於各種原因,在他/她20歲之前幾乎不介入其生活的,那確實這樣的父母也沒有什麼發言權!如果在這二十多年裡,生你養你陪伴你長大的是你的父母,那父母相對而言是最了解你全部的那個人,尤其是當你還沒有多少工作經驗和經歷過婚姻,那麼這兩件大事上,確實你父母給出的意見和建議,是可以讓你很受益的。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最不可能有意想去傷害你的那個人,他們是真心希望你日子過得比他們好!

如果再要較真一些的,或許由於父輩們和我們相差了大約30年,父母親對孩子這個時代所面臨的職場多少是有點陌生的,有些傳統的職場觀念或許是有益的,而有一些則顯然已和這個時代脫節了,意義不大了。所以就工作選擇(跳槽)而言,除了聽取父母的意見之外,還可以聽從一些比自己年長的哥哥姐姐或者自己專業的學長學姐們的建議,讓自己獲得更多的信息以便於自身做出更明智的選擇。而婚姻這件事上,即使相差了半個世紀,婚姻中的本質還是不變的,作為最了解孩子的父母,自然也很清楚哪一類型的伴侶是適合和自己孩子共度此生的,所以在婚姻這件大事上,父母的意見和建議,是可以採納的。


不請自來,回答一下。

關於結婚,個人認為是選擇自己喜歡的要優先於聽從父母的選擇。

關於結婚,我們自己必須要明白的一件事兒就是:我們找的這個女人或者男人是要和我們過一輩子的,而不是與別的任何人。以下,以找女人為例子進行闡述,否則一直以這種女人或男人來分析,自己會被搞成精分患者的。

首先我們都明白,這個世界上給與我們的選擇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多,魚和熊掌兼得的事情自古不多見,例如忠孝兩難全等。我們往往會面臨兩難得抉擇。而我們整個人生最重要的部分都在這些抉擇上。

王小波曾經說過:我們需要在最不懂的時候,卻要決定我們一生要從事的事業。

生活的矛盾也是如此,包括擇業,包括擇偶。擇業是自己一輩子的事業,而擇偶則關乎到一輩子的幸福。

擇業錯誤了,浪費了時間,可以彌補。擇偶錯誤了,則會浪費自己的生命和感情。甚至毀滅自己的幸福。

然後,選擇一個人陪伴自己度過一生,不是任何的別人的事情,而是自己的事情。選擇的這個人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自己能否過得幸福。我們的父母陪伴我們前半生,我們的孩子陪伴我們的晚年,但是只有我們的妻子能夠陪伴我們從感情萌芽到進入墳墓。

再次,我們應該對自己負責,並且只對自己負責,在婚姻這件事上就是如此。我們要找一個與自己有共同話題的人、與自己三觀一致的人、與自己能夠相扶到老的人。如果按照父母的選擇去選擇,這個女人多半能與父母關係融洽,但是與自己的關係實在是未知。我們每一代人的代溝幾乎是必然,你總不想找一個有代溝的老婆吧?這樣豈不是找了個媽或者找了個閨女?當然了戀母情結的朋友和戀女情結的不在我所說的範圍之內。我只按照普通標準去分析。

最後,個人認為,只有選擇自己喜歡的,才能夠最大程度的有「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的機會。

綜上,擇偶應該優先選擇自己喜歡的。

當然了,如果魚和熊掌能夠兼得,誰會這麼不識時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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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洪(韋志中心理學網路學校婚姻家庭與女性心理系主任、心絲帶心理志願者)

感覺有這樣的提問,說明你內心是拿不定主意,沒有自己清晰的決定,以及自己在婚姻和工作上也是沒有自己明確的選擇,或者說您是一個平時就不習慣自己做決定的人。

我們說父母有教育的義務和權力,但是當您已經是成年人的那天開始,就應該對自己所有的決定和選擇負責,也需要自己具有這樣的選擇能力,因為自己的人生是自己體驗感受的,別人無法代替,婚姻和工作都是每個人的大事件,也是自己今後需要去體驗的重要人生課題,而父母的建議只是給自己作為參考。

有時候過於在意了別人的感受,不在意自己的感受,最後其實對自己和父母都不負責,對您自己的婚姻和工作做了選擇,就是對父母最大的孝順和負責,當您面對選擇兩難的時候,就需要必須二選一,選一即為義,不選才是最不義的表現!猶豫不決也是貪心或者恐懼的表現!

我們人生中會遇到無數次選擇,也無所謂對錯,只要是自己的決定,又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對選擇的後果又有承受的能力,就大膽的選擇!


當然是選擇自己喜歡的人,沒有愛情的婚姻生不如死,婚姻太漫長了,一定要以愛情為基礎,隨著的時間的磨合才能愛情,親情合一,夫妻才可能白頭諧老。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父母的意見可以參考,前題是你也喜歡。給大家分享一個真人事例。我的一個朋友,出身教授家庭,和她的發小情梅竹馬,結婚順理成章。無奈她的父親非要讓她找個知識分子。在她去外地學習之際,跑到發小單位大吵大鬧,因為兩家是至交。發小在她學習這半年匆匆結婚。等朋友學習歸來一切己是物事人非。朋友賭氣之下嫁給了父親安排的人。因為缺乏感情基礎,加上根本就忘不了發下,婚姻十分不幸,每天都在煎熬。己經分居十幾年了。發小更慘,結婚一年匆匆離婚,遠走他鄉,至今音訊全無。朋友說她每天都想發瘋,可為了父親,又只能繼續著這名義婚姻。這是一起由於父母干予導致的悲劇。所以結婚一定要尊從自己的內心,喜歡不喜歡,愛不愛只有你自己知道,一定要為自己負責。


謝謝邀請!請不希望找個喜歡的結婚?!是喜歡的結婚也未必一直就幸福,因為婚後就是油米柴鹽,再說人也是會變的!聽從父母的也未必不幸福!我身邊就有兩個例子,我妹妹嫁給妹夫全家人都反對,妹夫家境不錯!但我們總感覺他和我們隔著一層,倒不是因為我們反對,而是剛一見面就有的感覺。。。現在果然!我一同事家裡很窮,父母一心想她嫁給一個搞運輸的,小夥子人矮,但很神氣又肯吃苦,家境也好!我同事百般不願,最後扭不過父母和小夥子結婚了。現在她過得很好很幸福!。。。其實,自己喜歡的,父母喜歡的,和結婚後幸不幸福,取決於找的這個人,而和是誰喜歡的沒關係!關鍵要看準這個人哪個靠譜!


當然是選擇喜歡的人,可也要聽些父母的建議,畢竟父母不會害自己的孩子,父母都是過來人,還是有很好的眼光和主見的。

現實生活喜歡不能當飯吃,還要面對現實,過日子才是長久實際的。

有的女孩不顧父母反對,不聽父母的建議,為了愛情為了自己喜歡,堅持遠嫁。到最好離婚的,後悔的多的是。

老家侄女不顧父母反對,更是不聽父母的忠告,河南嫁福建。說自己喜歡,距離不是問題,現在交通便利。現在後悔莫及,欲哭無淚。

選擇自己喜歡不錯,也要多聽父母的意見。


婚姻就是座天平,雙方各種條件權衡後的結果。父母的人生經歷能給子女一些啟示,父母的選擇條件可作參考,在同等範圍及條件內,找一位情投意合的,才圓滿長久。我與妻原配婚姻二十餘年,現在還恩愛如初,相看兩不厭。當年,大學畢業的我當上警察時,給自己定下三不超的擇偶條件:身高、年齡、學歷都不能超過我(有點大男子主義)。同伴給我介紹一紡織女工,很漂亮,號稱廠花級別。年輕的我當然十分高興,但做為中學教師的父母(特別是母親)堅決反對。理由就是:雙方文化程度差異太大(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大學畢業與初中畢業確實有一些差別,八十年代未的高校不容易考取),且我們這樣的家庭不能娶工人進門(原諒小知識分子當年的自傲)。最終,我與廠花分手,並在擇偶條件中又加上一條:需有正式工作且不能是工人。老母后來熱心的給我選擇了位領導家當老師的獨身女,接觸幾次沒感覺。後經大學學姐介紹,認識到她剛大學畢業分配在市級行政單位的小姑子。雙方多次接觸,感覺三觀都很相通,越走越近終成眷侶。二十多年過去,夫妻也經歷了許多誘惑與風雨,但都能相互信任的攜手同行,今後還會牽手共渡。

所以說:父母的建議要聽,在擇偶範圍內選一位自己喜歡的。


結婚就是找個和自己相愛的人,願意互相付出的人,一起生活。每天醒來看見他,就覺得這是美好的一天。你願意給他整理衣服,做做飯,閑了給他揉揉肚子。他願意掙錢給你花,讓你管著他,幫你做家務。

喜歡的,不願意為你付出,你也不願意付出,那就分手。介紹的大多有些媽寶,沒情趣,會撩妹早有主了。

每個人的生活都很累,有錢人之所以有錢,就是因為努力比別人多,思維比別人活躍,善於解決問題。不要以為嫁有錢人,自己就有的享受。經濟實力和自己相當的,才能互相商量,話題更多,相處更久。好吃懶做又沒腦子的,大多被小三了還不自知。

戀愛前認清人。戀愛時感受他對你好不好。決定結婚時,對婚後生活要有規劃。老公當然要自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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