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生病住院手術,該不該主動告知自己有艾滋病?
我是一名麻醉醫生。
前年在給一名急診患者做麻醉的時候,不小心被帶血的針刺到左手手指。當時也按職業暴露流程處理,洗,擠,沖,碘酒灼燒。
當時也側面隱約的問過患者,有沒有傳染病,有沒有去紅燈區晃過。
患者很堅定,沒有,真的沒有,從來沒有。
第二天術前四項查出來,梅毒陽性, TRUST 1:8,有強傳染性。於是打長效青黴素,苄星青黴素。打了一個月。
我老婆也是醫生,聽說這個事情之後,非常害怕,因為我們都沒要小孩。如果是感染其他的傳染病,怎麼辦?所以在複查半年沒問題之後,我們堅定不移的要了小孩,因為在以後的工作中,不知道會怎樣。
肯定有人會噴啦:你們這些醫生最壞了,一天沒有醫德,總是亂收費,坑患者。感染個梅毒又怎麼了,又不是治不好…balabalabalabala,迅速佔領道德制高點。
對於這種,我只想呵呵。
我只是希望,在有一些特殊問題的時候,能及早的告訴醫生,讓醫生做好防範。醫生也是人,也有家庭。
特別是一些鮮血淋漓的搶救,是根本來不及做防護不和血液接觸的。醫生在搶救你們的時候,並沒有私心。眼裡只有你們的生命。
說起來簡單,應該告知,不告知其實是害人害己,醫療活動中難免發生醫療暴露,如果知道患者有艾滋病,醫療暴露,例如被患者血液體液噴濺到眼睛,患者用過的針具,器械刺傷,劃傷,及時告知可以讓醫護人員在第一時間用藥預防,如果不告知或者告知晚了,將錯過最佳阻斷時機。
而且很多感染者到隱瞞病情,也可能影響自己疾病診療,例如孕婦的生孩子,如果告知自己攜帶病毒,醫生可以給孩子及時阻斷,避免寶寶被感染,錯過時機,也耽誤孩子。我們也曾經遇到艾滋病並發弓形體腦病,去綜合醫院神經科就診,被診斷為腦瘤,但是當發現艾滋病以後,重新思考,就調整為弓形體腦病,艾滋病人除了艾滋病,合併其他疾病時候,診斷思路和普通人是不同的。最簡單的例子,很多艾滋病人是因為發現肺孢子菌肺炎,才診斷出免疫缺陷,才發現艾滋病感染,這個診斷過程往往被延誤,是因為感染者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艾滋病,所以一開始都按照普通肺炎治療,很多人確診時候已經呼吸衰竭。如果早知道有艾滋病,就可以更早診療,挽救生命。
但是之所以發生患者隱瞞真相的情況,歸根結底是一旦告知,會被拒診和歧視,筆者的很多患者,就曾經遭遇拒診,患者最初就診時,醫生說需要儘快手術,否則耽誤了病情加重,後果將不堪設想,但是患者說自己有艾滋病,醫生立刻會說,需要重新考慮,保守治療也可以,國家立法說患者不得隱瞞,醫院不得拒診,但是醫生當然不會直白說自己拒診,而是找各種理由說患者沒有住院指正,沒有治療必要,而且經常當場更改自己書寫的診療建議,這個時候如實告知的患者,又處在弱勢地位,又如何才能知道醫生說的對不對呢?
沒有拒診,就沒有隱瞞。
就AIDS的情況來說,隱瞞病情本身並沒有任何意義。
現在無論什麼醫院,在做手術前都需要查AIDS,內科不做手術,也會查,即使隱瞞,也會被查出來,如果醫院能夠做,也還是會做,如果不能,隱瞞了也不能。而且作為醫護人員,本身對這個也不能說不在意的,特別是遇上刻意隱瞞的病人,心理就更容易有隔閡了。
而且也存在其他各位都說的醫療暴露的問題,如果事先知道這個患者是有AIDS的,那麼做任何操作前,都會進行足夠的保護,帶雙層手套,帶上護目鏡,如果這樣的保護下還是很不幸的發生醫療暴露了,即使處理傷口,使用相應的藥物,雖然也會擔心很長一段時間,但做了相應的措施後,還是可以有效的降低感染的風險。如果是不知情的情況,首先保護可能不充分,其他暴露後,因為現在其實大家都很忙,基本不太可能做到第一時間就使用藥物處理,一般都是簡單的處理傷口後就繼續開始工作了,讓這樣的醫護人員感染上AIDS,相信您也是不願意的。
除了這樣的隱瞞,一般住院的時候,患者還會被問道職業、原來有沒有什麼疾病,以及家裡有沒有類似的人患有相同的疾病,或者患有惡性腫瘤的問題等等,可能有的人也會覺得不賴煩,覺得醫生怎麼打聽我的個人隱私。雖然可能不知道這些信息,也不會影響疾病的治療,但是有的時候,這些信息往往能夠提供關鍵的信息。拿AIDS的患者來說,如果因為呼吸道的不適就診,如果事先知道是一位AIDS的患者,那麼肺孢子菌肺炎就是要首先考慮的問題,而對於普通的患者,通常是不會做考慮診斷的,自然也就影響治療的及時性了。
我是一名hiv攜帶者。一般去醫院檢查我都會如實告訴一聲我的病況,以能讓醫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給予正確的治療方案,但是這些都是在我沒有嚴重疾病的情況下一生給予的建議和治療。若是遇到需要手術等有職業暴露風險時告訴醫生,保不準會被醫生從手術台上趕下來,就像前面說的,正常人急需手術的病,到了hiv患者這就變成了保守治療也可以。我們站在兩個角度來分析問題,第一個是正常人的角度,我沒感染前,也害怕被感染hiv,若是聽到某某人有病,也會不自覺地遠離他。這個是在我沒有懂hiv感染途徑的情況下。醫生作為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更應該比我們重視生命,你們的專業技能,理論知識比普通人專業的太多。若真有那麼些不願為他人負責的hiv患者致使你們發生醫療暴露,在那一瞬間你們從正常人變成了所謂的非正常人,你們又會怎麼想呢?若你們以後也生病了,在醫院也受到歧視了,你們也就不會信口開河的說這些不負責任的話了。別跟我們說自己多麼多麼不檢點,得病活該之類的話。誰一生中不會遇到一個壞人,一個讓人唾棄的人渣呢?我們現在是在分析問題,追根究底,如果不是因為你們這些人的歧視,hiv有什麼可怕?如果沒有歧視,哪個病人去看病會遮遮掩掩?如果沒有歧視,哪有那麼多的人被惡意感染,然後接著被歧視?歧視是根本原因,直接導致這件事情的惡性循環。包括曾經的我也是一樣,這就是我現在的下場。
(耳科趙醫生頭條問答2017-11-30)艾滋病是指人感染了一種攻擊人體免疫系統的病毒(HIV),這種病毒並不直接損害人體器官,卻通過破壞人體的免疫功能而導致各種特殊的感染、腫瘤,癥狀複雜,在沒有進行特異性檢查之前,常難以與其他疾病分辨。患者如果明知自己是HIV感染者,在就診時應該如實告知接診的醫生。理由如下:
1、患者常常並不能準確判斷自己目前的癥狀是否和艾滋病有關,特別是一些表現為感染的疾病,如果接診醫生不知道患者有艾滋病這個情況,採用常規的檢查治療思路,白白消耗財力精力不說,有些治療措施反而有可能加重疾病的發展。
2、在疾病的檢查和治療過程中,一些有創傷操作會讓醫務人員處於艾滋病暴露危險中,有導致艾滋病傳播的風險。曾在某醫院發生過多名醫務人員搶救一名嚴重外傷的艾滋病患者,醫務人在不知情的情況浴血奮戰,患者性命保住了,而這幾名醫務人員在急救時缺乏有效防護需要接受幾個月的醫學觀察,雖說最後是虛驚一場,但是那幾個月時光對那些醫務人員還是產生了很大的心理壓力。
隱瞞這個疾病可能是很多艾滋病患者的本能反應,是對接診醫生的不信任,不僅在艾滋病,其它一些涉及性傳播疾病也有類似情況。我相信絕大多數同行會理性面對,在保護好患者隱私的情況下做出相應的判斷,避免無謂的檢查,縮短確診時間。
一定要主動告知主管醫生,這叫人心換人心!無論是是與非,還是人性角度;都應該主動告知,互相知情更是對雙方都是有益的;醫院裡沒有哪一條規定是因為你有艾滋而拒絕你做手術!如果接管你的醫生拒絕了,這也許也是你的幸運,你沒有把生命託付給一個不負責任的醫生。
並不是不告知醫護人員,這事就沒人知道噢;每一個手術病人在手術前都會抽血化驗的噢;只是有的化驗結果是在手術後才知道。但這件事終究是不可能瞞過去。
作為一名經常接觸手術病人的人員;也經常需要進行有創操作,當提前知道患者有傳染性疾病時,我們都會提前做好傳染性疾病的防護工作,在操作中高度注意,減少職業暴露的機率;真的萬一中招了;我們也有了心理準備,也有機會去採取緊急措施;但如果在手術前不知道呢?就算自己被扎了一針,過幾天又忘了去看化驗結果;那就這樣為了工作而不明不白的搭上一個病;又如何讓醫護人員去面對家人,面對自己。
在醫院的流程里,對有傳染性疾病的病人都有一套防護流程,因為血液是艾滋病病毒傳播的途徑之一。手術中一旦不小心,就會面臨職業暴露,發生艾滋病感染的危險。如傳遞器械中容易造成誤傷,進行氣管插管等操作時可能發生問題,特別是一些合併骨科手術,在處理一些骨刺、骨又、骨頭尖時很容易發生刺傷。做關節置換手術,可能形成血霧,吸人肺中等;所以在手術時;手術中手術人員配合應熟練,職業暴露的防護要 到位,戴帽子口罩,防護鏡,雙層手套要規範。 如護士將器械放到托盤裡遞到醫生面前,醫生再小心地拿起;用大器械時,護士將器械尖端對準自己,末端對準醫生,然後再遞給醫生。不同於一般醫院手術器械的快速傳遞,手術醫生和護士在傳遞器械時,增加了一些特定步驟,以避免發生職業暴露。
可能有些極端的人有極端的想法,甚至有報復社會的想法,故意隱藏相關信息;但還是希望對願意幫助你的人敞開胸懷!
從醫療工作者的角度,當然應該告知,特別是一些大型醫療機構,裡邊除了成熟的醫生以外,還有大量的初學者,也就有很多的實習生和見習生,這些初學者比較生疏,一不小心就會受傷被感染。對於一些小的醫療機構,配套不齊全,很容易造成全院輸液病人的全院感染。所以現在很多醫院都會做這個篩查,瞞過去也比較困難。從患者的角度來說,需要住院做手術,又怕拒診,畢竟命是自己的,一樣的兩難。從人性的角度沒有對錯。這個醫療資源的分配,最後的決策者還是只有政府代表整個人類社會來承擔責任,同時由一部分慈善捐贈來進行補助。在這樣的前提下,建立專業的醫院,制定相應的規範化治療方法,既能夠保證艾滋病人的生存權利,也能對醫護人員進行保護。或者就是醫院增加專業的科室和輔助設備,人員進行相應的專業化培訓,達到一個兩全的辦法。國家的領導人去看望艾滋病人,比爾蓋茨等富豪大量捐款進行艾滋病研究,這些就是一個人類的取向,不因任何一種疾病而歧視患病的人類。在具體操作上只能是增加投入,讓艾滋病人有了常規疾病可以有地方去進行治療,有藥物可以進行治療,同時進行公益宣傳,增加公眾認知,建立合理的宣傳途徑,保護患者的隱私權。在醫療機構樹立明顯的指示標誌,同時建立比較注重隱私的通道。這個都是一個過程,一個認識疾病,完善治療方式的過程。在互聯網的條件下,對於各個可以接納艾滋病人的醫療機構,可以在常用的微信,QQ,支付寶,百度地圖等等軟體下進行標註,讓患者可以進行網路諮詢,網路預約,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醫院。這些都不是商業機構能夠進行的,需要公共資源投入,還是希望當地政府能夠進行投入。
1、毫無疑問應該告知。相信絕大多數醫生是不會對你另眼相看。另外他們都清楚艾滋病沒有那麼可怕。
2、告知是對病人自己和醫生雙方都是保護,病人去看的任何疾病,都有可能是因為免疫系統CD4陽性B細胞被攻擊後免疫力低下導致的疾病或者導致疾病康復過程和普通病人不一樣,如果醫生不知道,治療不對症,對病人的康復是不好的。艾滋病目前還不能治癒,醫生護士在給病人治療過程中接觸過程中雖然被感染機會很小,但還是有有可能的,如護士扎針不小心扎到自己,醫生縫針扎到自己都有可能導致感染,如果提前知道是可以預防的。
3、很多國家法律是有規定的,自己知道自己患艾滋病的人,隱瞞自己的病情,還通過能夠感染別人的方法和別人接觸(比如性交),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4、所以無論從那個角度看都應當告知。
應該告之病情 醫生也會以最優方案進行手術治療,以免耽誤病情和術後護理出現差錯。同時醫生也會進行保護措施救治。
然而,現在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拒診,醫生只要聽說是一名hiv感染者都會退縮並拖延推諉。雖然國家規定不允許拒診,但是醫院會給出千萬個理由來拒絕收治病人。所以讓很多病患鋌而走險瞞天過海得去求醫,造成矛盾越來越激烈。
實際上,只要是服用抗病毒藥物得患者 血液里基本上都沒有什麼可傳播性病毒了 傳染性極其低 甚至可以說0傳播。而醫生嚴格按照保護措施救治 被感染就更不會。
目前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隱瞞,不拒診,嚴格規範救治,強化職業技能。多設立公立特病醫療機構,還能減輕其他醫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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