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有口梁地和機動地之分嗎?


土地確權是確定農民所耕種土地權屬,也就是說耕種的權利(土地經營權)不變,為方便土地經營權流傳,確定了土地位置與面積,體現了三權分制,有利於集約化進程,促進勞動力轉移,荒廢土地有效利用等一系列問題。

口糧田是鄉村政府平均分配給農民耕種的土地或者叫自留地,機動地是按相關規定,村委會按村集體土地總面積的3%一5%抽取的土地,作為調整用地或者是其他費用支出來源,口糧田或自流地此次確權按二輪土地承包面積為主或按實際測量面積為準,以個人形式確定的面積、位置和經營使用權,機動地確權應該確在村委會的名下,屬村集體所有。


不知你指的囗梁地是否就是自留地?就按自留地和機動地來說吧。在第二輪土地劃分時,各地人民政府都相應出台了文件,保留過去的自留田,新近出生的人囗不分自留田,土地一律按人口平分。過去農村裡經常出現計劃生育超生現象,縣、鄉又規定,二孩七歲,三孩十歲才能分得土地。有些村為了方便現有二孩和三孩以及今後出生的孩子能分到土地,留下部分土地作為機動田,以便日後分給他們。由於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口糧地和機動田至今沒有改變,一直在原承包人手裡經營,因此,承包人手裡的自留田和機動地,沒有區分,都屬土地。土地確權時,國家就會發給土地經營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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