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做家務得零花錢這種方法對嗎?


我家女兒樂樂8歲,現在自己收拾自己的房間,每周洗3次碗。

一開始她也問為什麼要我干?我告訴她,你是家裡的重要成員,要和爸爸媽媽一起分擔家庭的工作。家裡乾淨舒服我們住得才舒服,所以家務是全家一定要乾的工作。

爸爸媽媽是大人,應該承擔多一些;你是小孩,承擔少些。但如果不讓你分擔,豈不是看不起你也是家裡的一份子。

所以樂樂爽快地同意了這個分工,該自己幹家務了就干,偶有發個小脾氣:我還是個小孩我不想干。我們一定允許她鬧點小情緒,但堅持你是家庭的一分子,過會兒她就調整好了去幹活。

沒人喜歡做家務,大人也一樣,只是找到了讓自己一定會去做的不可抗拒的理由。讓孩子做家務,也得幫孩子找到「 我為什麼要做」。

而孩子本就有強烈地內在需求:我很重要、我很有用、我很有價值。這是孩子樂意承擔家庭工作的高階內在動機。

而用錢讓孩子參與家務,是置換了孩子的內在動機,而且是從高階置換成低階。

高階動機,是為我干;低階動機,是為你干。從內在動機的角度來看,讓孩子主動學習和分擔家務是同樣的,都是解決為誰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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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寒假期間,孩子們整日在家,大人們又開始動腦筋了:不能讓孩子整日看電視手機電腦,不能讓孩子除了寫作業就是傻玩,需要他們鍛煉著做一點家務,有點責任心。

這種想法我贊成。

於是開始用零花錢來刺激孩子們做家務了。這種方法對嗎?

無所謂對或者錯,你用得好就對,用不好就不對。

我個人也曾經如此用過,可實在覺得彆扭,於是試行沒有兩天就作廢了。

我不把家務和零花錢掛鉤,因為,我相信家務是一家人的事務,家裡凡是有能力的人都有份,但可以根據每個人的喜好和時間,大家分擔不同的事務。

比如:一人做飯,一人洗衣服、一人打掃衛生,這些根據情況而定。

每天孩子整理自己的房間、整理自己的學慣用品和衣物等,我負責洗全家人的大件衣物,小件衣物各人管各人,先生有時間負責打掃衛生,我和老人一起負責全家人的飲食等。當然誰需要幫忙,可以隨時請他人幫忙,可以幫也可以不幫,這樣其樂融融。

做家務是一種家庭生活的必須,也是一種幸福的責任。

圖片來自網路

至於零花錢,隨著孩子的長大,零花錢是必不可少的,每個月都有,且是固定的,可以花也可以不花,自由支配,不過我可以給一個合理使用的建議。

零花錢的意義在於:鍛煉孩子的自主和獨立意識,讓孩子自己學著理財、培養他正向的金錢觀和消費觀。

所有的成長都是有一個過程的,所有的能力都是有一個鍛煉的經過的,我們要培養的是一個健全的社會人,所以從小就要培養他各種的獨立能力。

孩子在一定的年齡開始擁有自己的零花錢是他們的權力,也是父母家庭愛的一部分,這和做家務是兩件事。沒有必要把做家務和取得零花錢硬栓在一起。不過如果孩子在某個方面為家庭做出了特別的貢獻,有獎勵我是完全支持的。


我認為不對。

讓孩子做家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有幫助的。據研究,經常做家務的孩子成績更好,就業率更高。

那麼,孩子做家務要不要給錢呢?

我現在覺得不必給錢。開始,我的孩子做家務是為了給自己買玩具,家裡的玩具已經很多了,我沒有同意買,孩子就希望用自己的勞動換去報酬自己買。不過,實行幾天後,我發現了弊端,孩子無論幹什麼都想讓我給錢,金錢至上。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就改變了方法。

現在,孩子幹家務我會告訴他,作為家庭的一員,每個人都要為家庭出一份力。幹完家務後,會給孩子鼓勵誇獎,有時候獎勵和孩子一起玩,孩子開始報酬被取消是不高興的,過兩天就好了。大人們做事需要肯定認可,小孩也一樣,家長及時表達積極暗示性的鼓勵,讓孩子在勞動中實現自我價值,獲得快樂的感覺。


孩子做家務得零花錢這種方法在我看來也是兩面性的,就看家長怎麼看待和怎麼應對:

假如做家務得零花錢的目的純粹是讓孩子知道,只有勞動才可以有收穫,那麼這個方法我個人覺得也是可取的,因為現在的孩子都越來越嬌慣,五六歲甚至七八歲還要大人喂飯、穿衣服,每當聽到這些,我都覺得這是現代人的教育缺失,放手才能讓孩子真正長大,所以我覺得適當地放手、適當地讓孩子做做家務,然後給點報酬也未嘗不可,這樣可以讓孩子知道,得靠自己的勞動,自己的雙手來創造財富,不是經常有流傳說外國的當孩子長到18歲,父母就會不負擔他們的飲食起居,得全靠他們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嗎?假如18歲之前沒有過自食其力的經歷,那到了這一天,孩子肯定是難以適應的。

當然,也有家長會覺得做家務給零花錢不合適,這個我也贊同,因為我家就是沒有很強的獎勵制度,我自己有兩個孩子,一女一兒,在我家孩子的教育理念里,我很少用獎勵的方式去博得孩子的學習、做家務、吃飯等等。當然我並不是說這個方法很好,因為我的孩子偶爾也會問我:媽媽,我考試考100分,你怎麼都不獎勵我一下。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會問她,你表現得很好嗎?假如你覺得你表現得很好,那我就獎勵你,這時她就會說表現得不好,於是再也不糾結獎勵,因為她知道她媽媽買東西從來就是需要就會買,而不會刻意去獎勵她哪次表現好。。

做家務這種事,以及做些家裡所有她們力所能及的事,我覺得這是每個家庭成員的一部分,讓孩子也要意識到,家裡的事他們也有義務要做,而不是在幫父母做事,這樣他們就會很有責任感地去完成所有的事了。

綜上所述兩個觀點,我覺得怎麼樣去操作都看自己的家庭的需要,做任何事總是有兩面性的,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影響,就看利弊誰大就用誰。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喜歡聊聊孩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的今日頭條:凌志姐姐,我們一起探討孩子們的事情。


這個已經被反對的很徹底了,有弊無利,家務是孩子本身應該參與的,如果你要是做生意,有需要孩子做的,可以考慮獎勵


我覺得這樣也挺好,他她們每次做一點就給他們一元,也不多給,然後讓他們自己把每次得到都攢起來!她他們做的越多就會得到的越多,而且這樣他們也會覺得想得到那些零花錢必須勞動做家務才行!我兒子就是這樣,每次做完家務就給一元,然後就讓他自己攢著,做的好給一元,做的不好給一角,不做不給,我女兒還小不太會做,每次做完給一角或玩具作為獎勵和鼓勵!


不贊同

付出勞動是應該有相應的回報,但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應盡的義務。作為家裡的一員,理應承擔一部分家庭責任,不應該把義務當做談條件的籌碼,需要零花錢可以又很多恰當的方法,不應該依賴父母的寵愛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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