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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父母給孩子取名"北雁雲依"落戶被拒這件事?


北雁雲依:詩一樣的姓名,骨一樣的現實

北雁雲依,乍一聽,很好的一個名字。聽起來詩意盎然,意味雋永。說明當事人具有某種不一樣的情懷。這種不一樣的情懷,不一樣的寄託,使他們取出了有悖常理的姓名。

但就是這樣一件起姓名的小案,卻一路爭議,上升到國家高度,並通過法律形式,最終一錘定音,對今後的姓名取叫,立下了可依可據的規範。

在這裡,我不想談法律的事情,只想談談個人的看法。

歷史上,給人取名,真是五花八門。出於各種理由,或因種種隱情,把名和姓變著法兒改,真是層出不窮,也是常事。

就拿名字來說吧,光新中國後,就出現了許許多多重名重姓的人。重名的最多,諸如建華、愛華、建國、衛國、保國、愛國、國慶,等等;再晚一點,又就出現一些堪稱被用爛了的字,諸如華,花,梅,香,琴,慶,娥,等等。

有那麼些年,大家一窩蜂似的,取名都用那麼一些字,你叫我也叫,近團左側,大不了姓不同。可是,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範圍稍大一點,同姓的就比比皆是,最後導致同姓同名的,也不可勝數。

或許是經過了很多年同名同姓的膩煩,又或許是受改革開放後外來文化的影響,一時間,洋化的名字遍地開花,什麼娜啊,妮啊,婍啊,雅格布啊,史蒂芬啊,充斥著街頭巷尾。很多人,就因為自己的名字洋味十足而倍感驕傲。

一晃就到了前些年,大家突然對名字的「土」、「洋」和「普通」,有了強烈的反感,在這種逆反心理的作用下,使得大家在取名時,都絞盡腦汁,一個個挖空心思苦想著,如何才能新、奇、偏、僻。很多名字,非常古怪,還出現了不少生僻字,甚至連電腦都打不出來。雖然這些名字,都有著某種寓意,並佔據著主流思想,但一味求新求怪的傾向,那是一覽無餘,太明顯了!

那麼,到了眼下,時代又不同了。名字的叫法,更是在極力追求不落俗套,每個人都開動腦筋,非要做到非同尋常地有創意,一定要特立獨行到令人拍案叫絕的地步,方才過癮。

「王者榮耀」的出現,雖很意外,但還在情理之中,畢竟當事人姓王。但「北雁雲依」的出現,就超出常理了。雖然很有詩意,卻引發了巨大爭議,直到最高法作說明,認為:這樣的取名已經不是一般的事情了,更不是個人的私事,必須遵守一定的公序良俗,而不應該天馬行空,任憑發揮。

記得央視有次節目,談到岳飛的後人,為躲避禍害,隱姓埋名,把自家的岳姓紛紛改了。但即使是這樣,他們也改得極富藝術,並堅決地保留了岳姓的根基,絕對不允許拋宗棄祖。正因為如此,才把岳字拆成「丘」和「山」,把「山」放在上面,「丘」放在下面,給這個姓注音為「亞」,並一直延續至今。目前,這個字我還打不出來,只有請網友們幫忙了。

再回到「北雁雲依」的名字上來,這個名字真是個好名字,像古代武俠小說里的才子佳人,更像俠肝義膽的劍客,反正讀起來,裡面有一種極其的美好,那種美好,美好得再好不過了,在字裡行間詩意地跳動著。我喜歡,也佩服,為它叫絕!

只是,喜歡歸喜歡。不是喜歡的事情就一定可以做。因此,只有把這份喜歡,存留心底。或者,更改思路,在自己的名或姓上,做足文章,再次起出同樣美好又富詩意的好名字來。


這件事情其實是因為「北雁雲依」只是個名,「北」並不是父母任意一方的姓氏。而我國民法和婚姻法的立法中詳細規定了「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但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草案還規定,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只有三種情況,允許在父姓或母姓之外選擇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其他正當理由。除此之外,少數民族公民可以根據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選取姓氏。」所以這個名字無法被上戶口也是事出有因,可以理解的。

說到這個名字,四字名字最近似乎越發流行,比如「王者榮耀」和「黃蒲軍校」。很多家長也通過微信小程序起名神器聯繫客服詢問是否能給孩子取一個四字名字。那麼四個字的名字究竟好不好?

首先一點,姓名好不好,其實並非父母覺得好,或某些人覺得好就好好姓名要滿足下面三點:

①運用八字五行補充命運中的缺憾部分(雪中送炭),增加命運中的輝煌部分(錦上添花)

②名字中的字要五氣流通,喜神相生,忌神相剋要有情。

③在發音上要順,不能饒舌,不要生僻。

  其次,四個字的姓名(複姓除外)的確不易重名,有特立獨行之感,有極個別的四個字的姓名也氣的非常好,但是也有其弊端,主要有幾個方面:

1.不容易記。因為大家都習慣用「三個字」來記住一個人的姓名,雖然你的姓名獨特,但只是引起好奇,對於名字的傳播並沒有好的作用。  

2.不容易寫。這一點尤其是對小孩子來說,剛剛學寫名字,就要比別人多一個字,就會產生對姓名的厭煩,這就可怕了。

  3.容易被孤立。對於小孩子來說,一個四個字的姓名,往往在孩子的小圈子裡是比較獨特的,孩子們之間也容易因為名字而產生區別對待,一旦孩子因為「特立獨行」的姓名,而真的特立獨行了,恐怕會讓你們更加傷腦筋。

對於想給孩子一個「特別」的姓名的父母家庭,我們深深理解,但是,力量不要用錯的地方,一個真正的好名字,至少是沒有生僻字、讀音順暢、好寫好記的,比如,大家都記得鄭板橋,但很多人卻記不住他的原名「鄭燮」。再比如,大家翻翻史書,看看那些名垂青史之人,哪個名字不是簡單、中正、便於記憶的呢?姓名與本人的相應、相輔相成,才是我們給孩子起名的關鍵,如果把自己的喜好、理念強加給孩子,並不是愛孩子,而是愛自己!


現代年輕父母個性都比較鮮明,給孩子起一個文藝點的名字也無可厚非,但是起名字是有一定的規則的,法律規定孩子必須隨父親的姓或者母親的姓,我們可以在有姓氏基礎上給孩子起一個好聽的名字。

以前人們起名中間還要有輩分,名字結構就是姓加輩分加名字這樣一個結構,但是到了最近幾年,輩分慢慢被捨棄,而更多新穎的名字出現,比如以前四個字都是複姓才會起四個字的名字,而現在,單姓也會有給孩子起四個字名字的,其實這些都無所謂,但這對小夫妻給孩子起的名字已經違反了法律所以是不恰當的。

如果人人都隨便造姓,本來中國就有足夠多的姓氏了,那麼豈不是更加混亂,所以有個性可以,但還是要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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