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了以後,如果兒女嫌棄,是寧願委屈自己和兒女生活?
我兒子兒媳不會賺棄我。如果嫌棄,我會選擇一個人生活,那怕孤獨也是一種快樂。
我這個人總怕麻煩別人,總覺得自己打擾別人不好,那怕是親人。一人和兒女生活或一人生活,取決於個人性格和心態。我總是覺得為了一些瑣事而委屈自己,時間長了怕抑鬱症或積累多了爆發吵架或生病。因此,個人生活我覺得還是對自己對兒女都好些。
現在30歲,已經跟老公說好,等到我倆四十多的時候房貸還的差不多,就讓孩子也開始掙錢攢錢,願意跟我和他爸一起住了也行,不願意了另外買房去,幫忙湊個首付,他和兒媳婦自己慢慢奮鬥,我們也在其他方面多幫襯。那會兒了老公有退休金,我呢,這個行業越老越吃香,就慢慢攢錢,實在爬不動了兒子兒媳照顧一下,如果照顧不來,工作不方便就去養老院哦??
現在的老人有幾條出路不必和子女在一起,如果身體好能自理,有收入有住房就不要委屈自己,如果沒有住房可以去老年公寓,如果不能自理可以去護理院,養老院,關健是也要有點錢才行,當然子女有養老人的義務法律有規定,住養老院的費用由子女負擔。
我不願意拖累兒女,以後的孩子壓力會更大,自己切身體會到和父母老人一起的不方便,老的小的一大家子就在幾十平方的房子里,吃喝拉撒,等我老了和老公一起住養老院,和一群老頭老太太打牌去??????
如果被嫌棄了,就自己過,何必弄在一起都不開心。不過看到這個問題就心酸,辛勞一輩子,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用一輩子的積蓄給他買房,結婚,結果自己年紀大不能掙錢了,也不能在幫他們了,就要被嫌棄了,想想就覺得這輩子白活了
既是嫌棄就不和他們生活,委屈自己不值,自已過就好,真到爬不動那一天,進敬老院,重要一點,老人手裡一定要有東西。切不可這兒子那女兒的把家財分了,到時候除了人啥也沒有就難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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