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五金挑了五萬九,最後婚事黃了?
婚姻不是買賣,談婚論嫁竟如市場買菜!雙方還都怕對方不守信。
事件回顧:小李和女友去年十二月在微信上認識,婚紗照都已經拍好了,女友說五金一定要買,小李也答應了,但是這一買就是五萬九!小李的父親就覺得不放心了,要是彩禮再要二十萬怎麼承擔的起,所以回到家中小李的父親就有些不滿的表現,小李的女友看出來就說要回家,小李的父親不同意將她關在房間里,說讓她的爸媽過來接,她的爸媽來到樓下之後,小李的父親還是不肯讓她走,說要她爸媽上屋裡來接,最後小李的女友拿著剪刀放在脖子上要挾說:不讓我走我就自殺!
原來小李一家覺得先登記結婚證後再給彩禮辦酒席,但是小李的女友就不同意說:先訂婚再登記,登記了以後彩禮不給了,酒席不辦了怎麼辦呢?
小李的女友已經懷有身孕,雙方還爭執起孩子是不是小李的
事件警示:婚姻本是人生大喜事,為何女方結婚男方出幾十萬還不能滿意,本來日子是兩個人過的,男女平等,男的不娶老婆,難道女的就不用嫁人了嗎?有錢的男人家庭也多的是,去追求吧!當初就別和沒錢的人交往啊。
男方付出多一點是應該的,但是掏空整個家庭那就是一場買賣了!
從中國國情出發,民俗不同,各個地方都有不同風俗!有的比較節儉!有的比較浪費!但是在剛開始認識時,基本上都是一個流程要麼是媒人說媒!要麼是家裡認識的!要麼是自己找的!總歸會涉及到談婚論嫁上!
1.首先要和你的對象相互摸清底數,家庭條件以及家裡人的性格。
2.搞清楚女孩是不是真的想結婚,不然搞的半天都是她家裡在操作,最後受傷的還是你。
3.確定關係以後雙方家長要見面,討好結婚相關事宜,定下日子不要隨便更改。
4.進一步了解以後,和女孩感情更進一步可以適當個她談談結婚的相關想法!看看女孩子是怎麼想的!
5.最重要的一點摸清楚女孩性格特點,多了解周邊情況看看女方家裡有沒有什麼隱瞞的問題及時解決,不要等到結婚才發現,到時候在吵架就不好了。
6.最後總結就是感情深了!你覺的好就行…女孩子愛你…你也愛女孩…什麼的物質能夠一起打拚,只要兩個人在一起感覺好就行!日子是過出來的,想像是不靠譜的…
現在的人啊。沒法說。每個人出現事情之後能想的第一反應不是找自己哪裡做的不好。而是找別人的不對。把別人的錯誤放大把自己的小正確也放大。但是呢。每個人又都熱衷於管閑事。什麼都要豎起耳朵聽聽之後參與意見。這件事情是孩子的事情。家長就不應該摻乎。嫌貴了。和兒子說。不能控制人家閨女。閨女呢。真要了這麼大的五金。應該先放男方家保險。既然是你的。不在意早戴晚戴那一兩天。雙方都退一步都海闊天空。何必呢。 說了半天。我也管閑事還回復了。唉。人吶
謝謝邀請。我認為這個問題有很多方面的原因,首先這是一種社會現象,人們相互對比,攀比。女方覺得別人結婚有這,有那,當然自己也想要有,甚至還想超過別人。還有男方呢結婚花銷就大,買房子,裝修房子,現在還要車,對於普通的工薪階層來說,真的是要了命了,一分錢就是一分錢呢!也許真的拿不出了。在現在這種物質的年代,什麼都是以金錢來衡量。我認為因為這金錢把婚事黃了,真的很可惜。
此婚姻不是建立在相互愛慕的基礎之上的,這就是買賣,赤裸裸的金錢交易。這對男女根本就沒有一丁點的相互信任,一個怕領證了不給彩禮,不辦酒席,一個怕給了彩禮不領證。其實就這件事本身而言,女孩子都懷孕了,按常理應該不會出什麼差錯了,女方考慮的也對,要是先領證了,自己又有孕在身,男方不辦婚禮或者不給彩禮是大有可能的,出於一種自我保護是可以理解的,至於男方考慮的也不能說是完全錯誤的,出發點不同,做出的事就不同,坐下來好好溝通,不至於不讓人家姑娘回家,又動剪刀又動啥,真鬧出人命來事就大了,喜事變喪事,紅事變白事,息怒息怒,溝通。
謝邀!
之前也有親戚遭遇過,訂婚後買了五金,最後婚沒結成,五金也沒退回來!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可人家姑娘說,這是對她的補償。這還是自由戀愛呢,之前感情挺好,好像是因為房子的事兒,鬧掰了!人心啊,總有不滿足的時候,別說五萬九,就是多加個零,該散的還是散。
這個問題題主沒有交代清楚,為什麼黃了?
1.包辦婚姻,女方家長同意女孩不同意還是男孩不同意?
2.是女方故意為之,拿了定金後毀約,想據為己有?
3.發生了突然事件男方毀約,如女孩出軌等不好影響的事?
4.男孩出軌或有什麼事發生?
以上情況都有可能導致婚事黃了,可能還有其他一些事。
婚事嗎黃了就黃了,其實人們最關心的是五金的問題。以往的規矩是男方毀約五金不退,女方毀約要退還五金。我認為如果是因為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導致的,不論哪方原因都得退,不欠人情。如果是因為出軌或貪財引起的都得給犯錯方狠狠懲罰,讓他(或她)好好吃下苦頭方能解恨。
首先,既然已經到了挑五金的階段,說明這婚事已經敲定了。但是最後黃了,具體原因是什麼?_?在我這習俗,如果都打金了,其實就算半個老婆了,家裡親戚都是通過氣的。但如果真因為外在的原因分手,大可不必勉強過一輩子。人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還沒結婚就鬧不和,還是算了吧。前車之鑒太多了。
假如婚事黃了,男方可以告女方詐騙罪了,因為太過刻意去強調金錢這種東西了,如果是幾千塊錢,那也該還給男方。
之前就發生過騙婚的事情,試圖通過收取嫁妝,收取完就跑路的新娘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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