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多人認為女性穿著暴露就應該被侵犯?
為什麼有人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強盜邏輯啊。
穿著暴露提高性吸引力,年輕提高性吸引力,長得好看提高性吸引力。那你能想像出正常人說「年輕就該被強姦、長得好看就該被強姦」這樣的話嗎?
一位年輕女性擁有高挑的身材、乾淨美麗的容顏,那是上天賜予她的禮物,是為她愛的人準備的。這樣的女性吸引力太強了,所以一個土匪相中了她,把她從家中擄走蹂躪。然後路人就開始對她指指點點:「她就是個賤人」、「臭不要臉的小浪蹄子」、「潘金蓮」.......合理嗎?
很遺憾,當今社會很多人認為是合理的。比如說「活該被強姦」的、比如看見漂亮姑娘就尾隨強姦的。比如用各種渠道逼迫老實人家把閨女嫁給自家紈絝兒子的。......
古往今來這樣三觀不正的惡人永遠比你想像的多,現實里的人沒有新聞聯播里說的那麼多情懷,那麼多善意。為什麼很多女性被傷害了之後不敢報警、不敢和外人說?人心難測,遇事兒了你能相信的人有幾個?你能依賴的人有幾個?你認為會同情你的人又有幾個?
「人無傷虎意,虎有害人心」,看不清周圍而讓自己陷入險地,太不智了。如此大的代價,可能會成為一個普通女孩一生的夢魘。
請保護好自己,意識到自己的價值,盡量不要走夜路,盡量不要獨自去野外,盡量不要去偏遠山區,盡量不要認為社會是安全的,盡量不要認為世界上好人多......
當享受你的身體只需要極低代價的時候,不論你是不著寸縷,還是裹的嚴嚴實實,該發生的都會發生。人心都是經不住測試的,坐懷不亂這種事兒古往今來都是奇談怪論。當女性毫無防備的面對男性的時候,你認為他有多大幾率會放過嘴前的肥肉?首先我想為廣大女同胞說句話,不管女性穿著是否暴露,都不能歸結為應該被強姦的理由。女性有權利追求自己認為美的穿著,暴露的穿著得不到認同,不代表她們這樣做就是錯的。而是這個社會發展不健全的表現。
但不可否認的是,女性穿著暴露會給人一種不自愛的感覺。而自古以來,女性的穿著都是以端莊為最高標準。端莊的要求就是穿著要得體大方,不得過於暴露。暴露的穿著不符合這個端莊的要求,因此會給那些心懷鬼胎的人意淫的機會。
加上女性的身體特徵較為明顯,穿著暴露會給人一種性暗示。或者說,會給那些思想不健全的人想入非非的借口。他們喜歡站在道德的高度評判那些女性,事實上,是他們心術不正才導致有那樣不好的想法。
在此號召廣大女性,為了防止因為穿著暴露引起的不幸的事情發生,在公共場合的穿著,盡量以大方得體為主,不宜太過暴露。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當然,如果真的僅僅因為穿著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一定要勇敢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壞人得到應有的處罰。
也希望這個社會能更加關愛女性。因為有了女性的存在,這個世界才如此的絢麗多姿。
為自己找借口,其實也不完全是,女性會散發荷爾蒙,男人會被誘惑,特別是自制力差的,有些人也不想控制自己,去做錯事,做牢的時候就後悔,怨對女性穿的少。女人穿多少才算少,是穿比基妮嗎?有些確實迷茫,我看過有的女的穿著像小姐,你稍微看一下對方三角褲就看到,裙子短到這個程度,白花花的胸露了一大片。可能有很少一部份女性會這樣,大部女性不會,如果不是社會進步對女性寬容,受迫害的女性會更多。
這就是男人和女人思維差異,女人穿暴露衣服,就是感覺自己這麼穿很漂亮,很享受被男人傾慕(實際上那是女人錯覺)的那種感覺;男人看到女人穿暴露衣服,就會感覺這種女人很隨便,應該是女人勾引的某種意圖(實際上那是男人的錯覺),很好上。而且,男女關係里,男人是攻擊性的一方,看見女人裸露的身體,很容易性奮,根本控制不下來。而女人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就很容易忽視這一點。
因為這個社會還有很多落後的觀念沒有根除,比如物化女性。時至今日還有很多人認為女性是男性的附屬品,不知道男人們有沒有意識到,女孩子們花大把時間梳妝打扮也好,穿著時尚漂亮也好其實只是為了取悅我們自己,跟男人一點關係沒有。若非說要有點關係,也是女孩子享受在男人的愛慕讚賞里獲得的滿足感。要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我們這代人任重而道遠。
女性穿著暴露,一定程度上會產生某些性暗示,比如說女性的翹臀、大胸,這些當然是一種女性美的表現,但暴露者必然會比保守者吸引更多的目光,以及給人傳遞出性信息,是一些人把持不住自己的慾望。
這當然不是女性穿著的錯誤,沒有什麼是「應該被侵犯」的,但是穿著暴露者較保守者更易被侵犯是事實,所以女性更應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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