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盜墓筆記》中能學到哪些古玩界的行規?
行規一:還價後不能反悔
當你在古玩店看中一件心愛之物,可以詢價,也允許還價,但是一旦你出價後,店主答應了你給的價,就必須成交。這時候你不能再作猶豫之狀,更不能再行殺價。民國以前,彼此交易是在賣家寬大的袖管中用指頭比划進行的,相互不將錢字掛在嘴上,大概文人雅士認為談錢有點俗,這種特殊的交易方式雖然漸漸被淘汰了,但古玩人群的斯文形象在該行內還是要保持的。因而,朋友之間的彼此換手叫「割愛」或叫「奪愛」。
行規二:成交後不能退貨
即使「打眼」了,買的是假貨也只能打落門牙呑肚裡,自認倒霉,作為支付的學費。如果東西是真的只是嫌貴而言退,則更被人不恥。以前古玩界將類似的反悔舉止叫做「拉尿」,是很丟人的事。因而在下手前必須自己考慮清楚,一旦成交,是毒藥也得飲下,絕沒有反悔的道理。因為古玩界「打眼」和「撿漏」是常有的事,你「打眼」可以言退,那如果你「撿漏」了呢?是否店家可以向你要回去?你是否會將「撿漏」產生的厚利補給對方?這都是不可能的。因而此規矩定得十分合理,不能退別人也不許還。
行規三:不許打探賣家東西的來歷
賣家東西來自何方與買家無關,那是賣家的眼力和機緣,買家只判別東西的真偽,以及考慮價位是否合自己的心意,至於對方是從哪兒得到的與己無任何關係,如果去追問此蹤會討來沒趣,買家探究東西的來歷是十分犯忌的事。
行規四:不許打探物品的原始進價
一件古玩,原始收進的價格是得到者的眼力、運氣、機緣等諸多因素的巧合,這裡面蘊含著得寶者多年積累的經驗和曾付出的大量精力心血和學費,這是無法界量的。而買家如果去追詢對方的進價,就好像一位向開服裝廠的朋友買禮服,禮服銷售價是5000,廠老闆看在朋友份上以3000優惠價給他,但老兄卻去算布料的進價和人工旳工錢,一核算,覺得成本不足100,於是,非但絲毫不感激反存抱怨之情。你說那老闆冤不冤?
這樣做別說在古玩界,就是在普通的商界都是違反常理的。說起這個古玩業的規矩,一位老行尊講述了他經歷的一件事。他十三歲進古玩店當學徒,老闆是個老好人,從不發脾氣,平時說話慢聲細氣,頗有儒雅風度。一天,進來一位中年男士,盤桓半天,最後捧起一隻雍正郎窯紅的瓶子不忍放下,問老闆多少才肯割愛,老闆說五萬大洋,他當即作驚駭狀,說太貴了!這沒關係,討價還價是情理中事,老闆耐心解釋,說瓶是到代的官窯,形正色純,很難得,不料這客戶突然問:「你進價幾何?」話剛出口,老闆心裡象被蜂蟄了一下,臉色徒變,猛地從客人手裡奪回瓶子,放回原處,再也不看這客戶一眼。待客人尷尬地離開後,他半天才緩過神來,生氣地說:「這個人不該玩古玩,不懂規矩!即使親兄弟之間也該遵循這行規。」足見此行規在古玩界的被看重。
行規五:不拆同行的台
你開你的店,他賣他的貨,彼此只說好話,絕不允許拆同行的台。比如李某從多寶閣買進一隻香爐,拿去暫得樓請張老闆過目,張老闆會高興道賀:「好東西!恭喜您老得寶了!」因為對方已經買下,何必給對方心裡添堵?東西既然是真的,就算貴點又何妨?再說古董無價,價值該如何衡量?對照眼下,很多古玩店老闆小雞肚腸,凡不是從自己店出去的東西一概嗤之為假,或者說對方上了別人當。妒忌、猜測、攻擊,什麼都編得出來,浮躁社會的小人德性在古人面前立顯原形。難怪有人說,以前是君子玩古,現在是小人玩古,兩相對比,此話不無道理。
行規六:不隨便打聽同行的行情
發現隔壁店的櫥窗里少了一件陳列品時,除了為對方高興外,不會心生醋意,只會反思客戶的喜好所在。至於賣給誰,賣多少錢與己無關,別人的買賣是別人的事。而如今,不少人喜歡打聽別人的成交價,四處傳播,還夾雜諸多想像和猜測,非要弄得買家糾結,賣家不爽,才心裡痛快。
目前古玩市場分為內行市場、外行市場,明市場、暗市場。咱們小三爺應該就算混跡在內行市場中,再繼續分下去,三爺算是按市場中的大頭頭,所以吳邪雖然是開門做生意,卻也算明暗均沾。
俗話說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古玩市場是一個非常排外的市場,一旦被對方知道你不識貨,那生意都沒得做。一般入行都需要很長的時間,我覺得吳邪在這方面算是有遺傳基因天賦異稟。
這古玩買賣通常都是愛賣給內行人,東西賣給識貨的人,自己心裡舒坦而且也不糟蹋東西,愛古玩的人都寧可少賺些也不願意讓好貨屈尊降貴,大部分也都有些風骨。這就需要獨到的眼光對收藏知識的了解,從而做出對古玩的鑒定。
收藏愛好者要求鑒定古玩的目的,不外乎是想得到真假的結論,要弄明白值多少錢,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還企圖用鑒定證書在社會上進行騙銷。在古玩行內,對古玩真假和價格是不宜公開說的。業內的商家、行家和收藏家之間,都是暗中或私下裡進行交流和鑒定的。這種隱秘性的鑒定是有道理的。
下面總結一些成文的行業規矩。
1.貨主持有古玩欲賣出時必須先開價。賣家不開價,買家絕不會給價。這是防備貨主賣古玩是假,摸行情估價格是真。另外,賣家開價太高,買家有權不還價。如果買賣雙方因價格分歧沒有成交,賣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買家時,第一買家一般也不會購買了。
2.內行的商家和藏家對容易損壞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寶等古玩都不會手遞手傳看,而是要等對方將物品放置在固定物體上之後才拿取觀賞,萬一物品損壞責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發現對方上手方法不合規矩便被視為外行,行家不會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賞,也不會進行交流或交易了。這讓我想到了有些地方描寫的一種神醫絕技,叫懸絲診脈,這也就是內外行的區別了。
3.如果商品被買方損壞,自然包賠,但價格會有商量,貨主也會作出適當讓步,但不會低於成本價,破損商品歸買方所有。這個……詳情請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總感覺差不多的樣紙。
4.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不應有第三者在場,不懂行規的勸其離開,懂行規的會主動迴避。因為交易信息被泄露極易造成各種糾紛和誤解。關於這個還有一些獨特的方式避免泄露,比如說議價中的對袖,關於對袖,後文會提到具體內容。
5.古玩交易不單純是價格上的較量,更重要的是知識和眼力上的較量。無論是買家買假了還是賣家賣漏了,均不能退貨或找後賬。因為古玩交易憑的就是眼力和實力,外行不懂也不敢買,敢買必須要懂。買家也許買假買貴,賣家也許賣漏賣低,買賣雙方都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古玩行很忌諱買方退貨與賣方找後賬。「退貨或找後賬」此風一長,勢必影響其在業內的聲譽。而且討價還價之後若是賣家同意,便即刻成交,若是買家突然說不想買或者要再便宜點,就會有挨打的風險。古玩行里對這種人有個專門的術語叫「趟價的」,相當於古玩界的間諜罪。正所謂「出價不買,行業大忌」。
6.古玩商之間在購買古玩時存在競爭,在售賣古玩時卻不存在競爭。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獨特性,購進的渠道和價格也不一樣,其可比性就小多了。
7.買家只能詢問古玩的賣價,不能打聽其買入價格,賣方只能報賣價,絕不會泄露自己的進貨價格。
8.行內的商家和藏家都不會向對方詢問古玩的來路和進貨價格,因為這些商業信息是對外保密的。關於這點,吳邪的貨主要都來源於三叔下地,這個來路並不是很正規,所以保密也就有理有據了。
9.古玩商之間有時會合夥買貨,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買後約定銷售價格、利潤分配比例,並委託一方負責銷售。
10.古玩商的強項是能識別真假,準確評估價格,但是辨偽知識和價格信息都不會輕易透露,因為這些是他們生存的重要手段。所以一般玩古董的大多都是世家,他們把辨別真偽的知識當成傳家寶和無形財產。可能也正是如此,學建築出身的吳邪並沒有去當「包工頭」,而是沿襲了祖業,接過了這種用錢都買不來的知識。說到這裡不禁感慨一句,是否吳邪之後,吳家這種傳家寶就要失傳了呢?
11.當有買家將看中的商品拿在手中與賣方商談時,其他對此商品也有興趣的買家不能在旁發表任何意見,也不能參與競買,應保持適當距離等待。如交易未成,商品被放回原處後方可上手與賣方商談。這也就是古玩購買時的競爭中的「文斗」,叫做「手裡的東西不看不問」。
12 .古玩商和收藏愛好者絕不與偷盜、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規的人做任何交易。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古玩界再大的頭目也不能欺行霸市,所以花兒爺要對王八邱做出「直接打死,算我的」的決定。
13.在古玩行,誰都有眼力不濟的時候,打眼是常有的事。真正打眼過的行家和店家是輕易不會提及的,除非是同道好友。作為店家,行圈裡不會輕易「殺人」的,因為這種手段無疑於自殺。若是有人鑒定出此古玩是假貨,買方勢必要找店主退貨,此時絕不可說出是誰鑒定出此物的真偽,容易得罪人。而且退貨時一種很打臉的行為,古玩內行界是個行業門檻很高的地方,所以平時相當於一灘死水,稍有響動的話全行業都會有風聲,因此若此人曾多次退貨,就說明這人眼光不好,以後就算有好貨也會躲著他走。
14.作為店家,絕不會輕易「支鍋」的,當你參與「支鍋」的那天起,就要做好被隨時法辦進局子的準備。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利益之人是最靠不住,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所謂支鍋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流傳於陝西等地區盜墓的說法,由於盜墓行為無異於刨人祖墳,需要這種詞語作為黑話。而《盜墓筆記》中常說的「倒斗」,多流傳於東北和北京等地區。另外一種就是合夥買賣,在利益的左右下雙方很容易因此反目。個人認為本段中的「支鍋」是第二種解釋。
15.在圈子裡,得到上品,講的是緣分和財路,專想「檢漏」的人,往往會載「大跟頭」,之後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古市與股市一樣,入市有風險,入手需謹慎,若是抱著撿漏的心裡,很容易傾家蕩產。
16.在收藏圈,藏而不真,鬼也。藏而不精,爛也。藏而不究,愚也。一個真正的藏家,上升到最高境界就則是:做人、做事、做學問,要體現古玩的終極價值。單純的玩,則會玩物喪志。
17.常用的暗示性詞語,總結起來,其實和買衣服的暗示差不多,不過更增加了一份神秘感。生活中,如果你進了一家可以討價還價的商場並看中一件衣服,店主會把你拉到一旁並小聲告訴你,「剛才那個人給我XX元我都沒賣給他」,很顯然,店主說的這個價格是他想要賣給你的價格。古玩界也是如此,店主會很暗示性地給出價格。再有就是鑒定的暗示,主要看兩點——「收東西」和「不說話」。如果你讓一個人幫你鑒定,他直接收東西或者目視前方不說話,那說明他認為這東西不值這個價錢或是根本就是假的,古玩界最忌諱的就是說破。換成店家,如果店家不說話或者收拾東西了,那買家就可以走人了,說明他根本不想賣給你。當然買家也有這種權利,他突然不說話、笑、嘆氣或是感慨自己老了,那說明店家這東西根本他就不想買,店家就可以不用再繼續推銷下去了。
18.如果看中了一個東西,該如何付款。這裡說的「付款」分幾種情況,首先是「定金」,買古董,先付定金的情況很常見,一般定金的數量是全款的10%-30%,付過定金後,商家會按照約定在一定時間內為定家保留商品,這期間內即使有別的買家出價更高,商家也應該遵守約定保留商品。超過約定時間定家無法交足餘款,商家可以繼續銷售,並有權不返還定金。其次是「餘款」這一類一般是指行內竄貨的情況。比如,你有一件東西,一直沒能出手,有同行有門路賣掉這件東西,他可能只付60%-80%的款就先把東西拿走,等賣掉後再付剩下的餘款。如果賣不掉,竄貨者可以在完好返還貨品的情況下收回已經支付的60%-80%款項。第三,「借雞下蛋」。這種情況也多發生在行內,一個商家看到一件好東西能賺錢,但是沒有資金買不起。他就可以找另一個資金雄厚的買家來買,等東西轉手賺了錢後兩家平分利潤。
19.買完了就說說退貨,其實嚴格的說古玩行里是不退貨的,在早先年,都是買賣憑眼力,付款不退,出門不保!!但是由於現在的商業規範的完善和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提倡,也一定程度的影響到古玩行內,所以古董售出不退的這一鐵的定律也就給打破了,雖然現在不是完全的售出不退,但退貨也有這很多的條件。首先是,在賣之前申明了售出不退的可以不退。二是申明了東西真假不保的情況下可以不退。三是東西是真的,因為買貴了回來退的可以不退。四是東西無論真假,給處理過了無法保持原樣的可以不退!五是東西售出超過半個月的可以不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是這麼規定的。
20.本來只有十九條,但是總覺得不太圓滿,於是我自己又加了一條。如果你在古玩市場上不小心遇到小三爺這種精明的小老闆,最好繞道走~~古玩商都很會看人的,你買得起什麼、你配得上什麼,他們都一目了然。若是他們看著不順眼,根本不會熱情招待的。
玉石是一個很火爆的行業,但是水也是很深的,在其發展的過程中,也根據玉石行業的一些經營,制定了相應的規範,以便服務於廣大消費者和商家,購買玉石還是要掌握一定的基礎知識和所謂「行規」究竟如何買到真品且心儀的玉石呢,空空帶大家了解一下。
買完之後不能退貨(假冒偽劣除外),玉石行業講究的就是眼力,無論古今,都是懂得的人和內行的人才會購買,交易都是自願進行的,所以說沒有退貨的規矩,但是,近年來玉石中的造假售假非常嚴重,假如你買到的是假貨,法律是支持退貨的。
不要向商家打聽成本,一般來說,在玉石界淘寶不要去問人家的成本價。要是你認準了這件商品,那就趕快下手,不要磨磨蹭蹭。另外,你問人家買的成本,一方面表明你還不懂行,人家也不會回答你。另一方面,就算人家告訴你了,也不一定是真的。所以在購買玉器的時候還是不要莫名其妙的問人家成本了,這樣會顯得很不專業。
不要輕易還價,還價就意味著你要出手,這也是玉石界鐵定的一個規矩,當你在店長看到一件玉器標了價格,你可以和老闆還價,但是還價就說明決定了。如果商家同意了你出的價格,那麼你就必須買下,還了價而又不買了,不僅是在玉石界,在任何行業都是遭人鄙視和唾棄的。
不要疑心太重,買的價格低了你懷疑寶貝不好,價格高了,又害怕自己被坑了。買到的東西覺得買貴了,沒買到的東西又說虧了。其實不然,自己看準了的商品,就要及時果斷的下手,做到不後悔、不遲疑。
以上就是空空知道的玉石界所謂「行規」,有什麼不懂得可以私信空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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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行內的商家和藏家都不會向對方詢問古玩的來路和進貨價格,因為這些商業信息是對外保密的。吳邪的貨主要都來源於下地,總不能說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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