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想入獄消債,我能怎麼拿回錢?


典型案例

洪某是一家餐廳的老闆,2015年5月份因餐廳經營不善,需要大量資金周轉,便向供貨商劉某借了25萬元人民幣。借條載明,借款期限一年,年利20%。

2016年5月,劉某拿著借條向洪某要債,洪某以餐廳倒閉為由拒絕還款。劉某無法,一紙訴狀將洪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令洪某如初償還劉某本息,洪某以就不還錢。

2017年9月15日,劉某申請強制執行,在法院查封洪某一輛轎車時,洪某撕毀法院封條,並辱罵毆打執法人員,抗執情節嚴重。後經執行法官研究決定移送公訴處理,經法院審理判決洪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判刑後洪某反而很高興,他自認為自己懂點法律可以坐牢抵債,想著坐一年牢抵債近三十萬,他感覺很值。正當洪某為自己的小算盤洋洋得意時,執行法警告訴他,即使被判刑,他依舊需要履行還款義務。

洪某得知後,諮詢了相關律師,忙讓家人安排還款。可是為時已晚,法院判決以下,等待洪某的將是一年有期徒刑。

六度信用分析

相信很多債權人都遇到這樣的債務人,借款到期,不還。打官司後,還是不還。申請強制執行,沒有財產可執行,確實是沒有財產可執行嗎?也不是,就是不想還錢。你問他,到底怎樣才能還錢,他說,就是沒錢,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這樣的老賴自認為懂點法律,還搬出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心裡在打著小算盤就是欠錢不還拖死你,坐牢也不怕,到牢里蹭吃蹭喝蹭床睡,不用還債,樂得自在。

事實卻是想要以命抵債,坐牢抵債,這都是缺少法律依據的胡說八道。人死債不消,同樣坐牢也不能抵消你的債務。所以,千萬別想著欠銀行或者欠他人的錢不還。

有錢不還,拒不執行,一心賴賬,就算是坐牢也不能消減債務

六度信用六度君在此要提醒廣大老賴們:坐牢不但不能抵債,還會增加借款利息。你在牢里蹲一年就得多付一年的欠款利息了,這筆賬怎麼算都不划算。別想坐牢逃債消債,坐牢只會給你人生留下污點。

很多六度粉向六度君吐槽說:很多老賴寧願坐牢也不還錢?

六度君很想對這些拎不清的老賴們說:坐牢抵債的想法是半個法盲才能想出來的荒唐理論。坐牢了,家人還要為債務煩惱;孩子上學,也因為是老賴受限制;出獄找工作,看履歷就淘汰;貸款買房買車,信用值太低沒人理。出來之後,該還就還,還是一條好漢;如果還做老賴,就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那是什麼智商,才能想出坐牢抵債的辦法啊。


LayzBears:首先要分清,入獄承擔的是刑事責任,這與民事責任履行無關的!即使他坐牢數年再出來,該還給你的錢還是得還!不僅如此,還可以加上延期的利息、資金佔有費!


老賴不還錢得坐牢,但坐了牢還得還錢

為什麼老賴欠款不還要入獄坐牢?因為這屬於典型的「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行為,採用轉移資產等方式躲避債務履行,一旦被法院認定行為違法並且上升到刑事責任,很有可能被判處拘役以及有期徒刑。

但其違法犯罪的行為是「拒不執行判決」,與之前的「欠費」、「欠款」一點關係都沒有!即使服刑,後續該還的錢還是得還,若再度不還款還有可能產生其他的後果!

對於延期還款的「老賴」,我們還可以索要更多的「代價」

老賴一直不還款,我們心裡又氣又恨,但除了起訴、申請法院執行,我們還有沒有其他的「懲罰措施」呢?當然有!要求支付對應的資金佔有費,就是法律給予我們的權利。

所謂的資金占用費,就是對於「借款到期後拒不還款」期間的利息索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中有說:當事人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簡單來說:即使借款時沒有約定逾期利息,再後期也是可以要求支付的,而這個利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雖然不多但也相當於一種「懲罰」。

當然,對於老賴這類人已經「死皮賴臉」,我們可能沒有更好的辦法來保障權利,給一個建議去報案,以經濟詐騙等案由去立案尋求公安機關介入!

有時候老賴賴賬不還,就是因為借款人太善良容易被欺凌!尋求公力救濟,便是一種維護合法權益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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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來說,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坐牢屬於刑事責任,而欠債還錢則屬於民事責任,兩者不能相互抵消。他想通過坐牢來抵消欠債,這是痴心妄想,就算真坐了牢,債也一分錢也不會少,還是得還。

但是也不要過於樂觀了。因為目前存在著對老賴執行不力的現實狀況。如果一個人真的鐵了心不還錢,又把財產轉移到父母、子女名下,也沒有什麼有效辦法能逼他還錢。只能通過曝光,限制他坐高鐵、飛機等有限的方式逼他還錢。但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教科書式老賴」的案件,可能很多人還記得。

2015年,趙勇的父親被女司機黃淑芬撞成植物人。兩年來,趙家承受了巨大的經濟、精神壓力,肇事方卻沒有賠一分錢。甚至在此期間黃淑芬為了賴賬還與丈夫離婚,在女兒名下買房買車,繼續過逍遙自在的日子。真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2017年6月法院做出的判決,卻遲遲得不到執行。趙勇無奈上微博求助。該司機的耍賴行為不僅是在赤裸裸地踐踏法律尊嚴,更是在踐踏人性和社會道德。

所以勸你儘快上法院起訴,以便及時凍結老賴名下的財產,這樣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才有東西執行啊。萬一老賴真的把財產轉移了,他名下一分錢都沒有,那想讓他還錢還真是不容易。


小編同志:文章宣傳失信被執行人,本來就是正能量的,但是您拿老賴兩字代指失信被執行人,是非常錯誤的,用詞不當,誤導讀者,最高人民法院在2017年3月14日兩會工作報告定義老賴一詞代指「失信被執行人」下架,請遵守執行更正!做一位合格的編輯,謝謝配合。


老賴想的就是「你是跟我要錢,我就是不還,反正你是跟我要錢,坐牢能抵債,我就去坐牢」,難道真如老賴想的那麼美嗎?

法律有明文規定,刑法313條規定,對於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罰金。

難道坐牢後真的不用還款?

錯!錯!錯!坐牢抵債是缺少法律依據的胡說八道,人死了債都要家人去頂,你以為你能逃得過。

坐牢不僅不能抵債,反而會增加利息。你在裡面呆的越久,利息越高,這筆賬你真應該好好算一算。

老賴們,好好還款吧!現在國家對於老賴的懲治可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影響孩子上學,不能坐飛機、高鐵,仔細想想到底怎樣才划算。坐牢後,還會給自己的人生造成污點。


在終極「老賴」面前,約束公民的法律顯得那麼蒼白。讓普通的百姓遇到這種情況究竟該怎麼辦?當法律起不到作用時,我們還能奢望什麼,只怪自己交友不慎。小編聽說現在有所謂的「催債」公司,但這畢竟存活在法律的陰暗面,不知道究竟可不可採取,小編不建議採取這種極端的行為。現在咱們國家針對老賴有了新的舉措,也就是將老賴列入誠信黑名單

被列入黑名單的老賴將被凍結諸如銀行賬戶、限制房產交易、限制汽車交易,如拒不執行其個人名下財產會被拍賣。前一陣子已有案例。


一、向其配偶等連帶責任人索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7條規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即使老賴坐牢,也可以向享受了債權的連帶責任人追討欠債。老賴借錢,他老婆用了這筆借款,那麼她也有責任還款。

再比如,公司的一個股東借錢,給公司資金周轉,該股東因為貪污入獄,其他股東也必須還清借款。這就是所謂的連帶之債。

二、向法院起訴

老賴因為欠別人的錢坐牢,那欠我們的錢該怎麼辦?我們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嗎?

答案是肯定的,老賴蹲牢房,我們也可以起訴。債主可在自己的經常居住地法院,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被監禁的老賴提起訴訟。


按照目前的法律,就算入獄債務還是存在的,出獄後還是要繼續還債的!

想要那回錢建議:

一、將法律規定明確告知債務人,讓他打消念頭!

二、雙方好好協商,如何還款吧!都不要太激動,還款金額也要視債務人的實際情況來制定!不要要求太高不切合實際!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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