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格不合離婚18年的父母說為了兒子要複合,24歲的兒子卻稱不背這鍋,你怎麼看?
不能離婚,是為了孩子;要復婚,也是為了孩子。有時候,成年人自己處不好的婚姻,孩子真的是最順手的背鍋俠。
當年離婚是性格不合,母親太強勢,父親活得太窩囊。那麼離婚後可以各自找性格合的人,重新找回生活的幸福感。
可惜很多的離婚,是誤以為在親密關係中,個體因人格層面上的不足引發的所有麻煩,都可以隨著離婚而一併消除。就如同不會游泳,只想靠換個泳池就能解決問題是一樣的。
蔣岳父母繞了一圈,18年後卻發現,還是你最「好」,這可能是真的。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被某種性格吸引。一方有多強勢,另一方就有多依賴;一方有多喜歡指責,另一方就習慣有多麼地討好。別人看了或為某一方不值,他們彼此卻自有平衡之道。
親密關係中兩個人的相處模式,是彼此教會的。
兩個人的人格不光決定了親密模式還決定了親子模式。強勢的媽媽不光想做老公的主,還一直想做兒子的主。
還是你最好可能是真的,但為了24歲的兒子而復婚這個理由,卻實在可笑虛假到連兒子都聲明不做背鍋俠。
更可能的原因是,24歲的兒子明顯長大了,很快將離開原生家庭組建自己的小家庭,這讓母親感受到了即將被兒子拋棄的危險。
現在重提當年離婚對蔣岳有愧疚,復婚也是為了給他一個完整的家,是為了能夠繼續掌控兒子提前埋下的伏筆和尋找的輿論支持。
為了你,我和你爸性格不合,都還要重新在一起繼續受苦吵鬧(這是明眼人都預見得到的,看他們今天的行為,就知道他們這18年從未成長過)我們對你如此的付出,你得以我們需要的方式來回報我們:比如說,按我的意願找媳婦;比如說,以後你的家庭還是我說了算。
如果不讓孩子深深的愧疚,父母就無法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這是掌控欲很強的父母的殺手鐧。
18年前,他們做了不合格的父母;18年後他們依然在做不合格的父母。
好在蔣岳還是挺有主見的,並且看得很明白。相信他能夠在心理上完成與原生家庭的分化,以後擁有一個幸福的兩口子當家做主的小家庭。
關注《父母心法》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精神分析既是育兒學,也是人格鑒賞學。
兒子是對的,父母為了兒子能好談戀愛,父母雙全的家庭是可以加分的,而且婚禮上也好看。所以他父親是自私的,想拋棄結婚多年的二婚妻子,和前妻複合。如果兩個人複合了後半生也不會幸福,本性難改泰山難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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