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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為孩子,你會離婚嗎?


謝謝邀請。如果沒有我女兒的話,我倆沒離一百回也有九十九回了??在以前的頭條問答中我也回答過,我倆性格嚴重的不合,他內相我外向、他謹慎我隨性、他潔癖我邋遢(這個邋遢是他給我定的哈,我從來不這麼認為,只是他的衛生要求實在是太高了??)、他挑剔我將就……他是一個月初就已經想到月尾的人,我是一個「天塌下來有高子頂著」的人,……最最奇怪的是這樣的兩個人居然還有共同點,那就是都想在家發號施令??這麼多年來,我們除了不為錢吵和都沒有出過軌(對了,這兩點我咋給忘了呢?也算在相同點裡吧!)之外,剩下的事幾乎天天吵,我恨他管我、他煩我潑辣、我頭疼他的媽寶、他惱怒我的不合群(對他們家而言)總而言之,像兩隻好鬥的公雞,沒有哪一天不上演戰爭……哎呀!我說不下去了,說著都是淚呀??


謝邀,每個人都在追求婚姻幸福,好的姻緣可以讓人幸福一生,不好的卻讓人痛苦一輩子,誰都不願意這麼活,因此,大多數人選擇離婚,重新再尋找自己滿意的婚姻,只有少數人為了孩子而委屈求全將就著過。人生短短几十年,轉眼即逝,試問,我們活在世上為的是什麼?難道是為了別人而活嗎?為了孩子,我們完全可以再找一個好的老公或好的妻子,如果是我,不會因為孩子而不離婚,我想對方不嫌棄,那麼我們共同扶養孩子長大成人也挺好,沒必要犧牲自己的幸福,實在找不到的話,寧可一個人帶大孩子,這樣即不會給孩子帶來傷害,又盡到了做父母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你們說呢???


提到孩子和離婚我就覺得可笑,試問一個人想離婚的人想法都有了,試問她(他)為孩子考慮過嘛!不要說什麼不離婚都是為了孩子,如果一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繼續生活在一起就會對孩子的成長沒有影響嘛!我是根本不信!我倒為了孩子從孩子不會走的時候媳婦就鬧離婚,我覺得為了孩子能忍就忍著,反正聚少離多覺得矛盾會少很多。可惜最後我錯了,堅持到孩子會走了,人家還是把孩子鎖家在我不知道情況下走了。試問這種情況先不說夫妻誰對誰錯,孩子心理留下的陰影該怎麼消除。在一個五百多平方的院子里就一個孩子而且門還是鎖著的。才兩周歲的孩子,試問一個人不想和你在一起生活了,孩子真是磨合一個從內心不想和你過日子的女人嘛!當然對於年齡長一點的家庭來說我不敢保證。對於現在的社會來說我根本不信孩子可以能把有離婚想法的人拴在一起。如今拋妻棄子,拋夫棄子的人層出不窮。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好像也不會。只是可能不會有現在的好心情,火上來的時候會難以忍耐。但是應該冷靜下來就不會要離婚。我屬於比較簡單懶散的人,目前的生活就比較滿意。家裡既沒有有錢到數不清多少房子錢包多少錢,但也不至於沒錢到買不起房子。老公既沒有出息到外面的女人恨不能把我踢出去,也沒有窩囊到養不起家。家裡雖然有房子,但每個月還需要攢錢有目標,可也不至於為了攢錢不敢吃喝。有錢買點千兒八百的化妝品,但也不能買萬兒八千的化妝品。生活在一個不入流的城市,但好歹是城市,計程車店鋪啥的也都有。老公雖然不是溫柔體貼家庭地位但在你生氣發火時候也知道不吭聲悄悄干點家務哄會孩子。所以,對生活滿意,沒什麼想改變的,不想離婚,希望生活別有意外,就這麼平淡平凡平安得過下去。


結婚後,想離婚的都是耍流氓。

戀愛中分手的,才是人。

有了孩子考慮離婚的,那是畜生。

回到現實中來,你覺得你離婚為了什麼?

情懷不值錢,沒有眼淚。


會啊,有些女人就是這樣的,沒有孩子,沒有牽掛,什麼都無所謂,只是離婚,現在離婚都快成大眾現象了。可是一旦有了孩子就不一樣了,如果離婚了,不帶孩子走,想想心都是痛的,根本不可能不帶孩子走,可是帶孩子走了呢?她就沒有完整的家庭,他會問你:媽媽,爸爸呢?我想爸爸了?我怎麼捨得讓他來面對家庭的分崩離析,所以寧願委屈著自己,在痛苦也不願意離婚的!


首先感謝您的邀請;這個問題放在10年前,我可以肯定的回答:離!但是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了一位大師,把此問題拋開他後,大師反問我一句:如果欠了別人的債,你會怎麼辦?我答:還錢啊,想盡辦法還,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還完。大師聽後哈哈一笑說:其實夫妻是緣也是債,無緣不聚,無論是哪種緣相遇,無非是誰欠誰多一點,誰還誰多一點而已。如果不認此果,堅決分離,那麼你敢斷定轉身後能夠遇到更好的那個人嗎?怎麼說呢,既然這一世結為夫妻,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我覺得應該共同努力,那就是相互之間的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盡量減少相互傷害,不管前世有多大怨恨,這一世盡量做個了斷,因為你怎麼知曉來世,兩個人是否還會相見?即便相見了是否會相知?即便相知了是否還會相愛?即便相愛了是否還會結為連理?有可能這一世一經了斷,兩人再見面可能再隔千年——如是說來,還是好好珍惜兩個人這一世的因緣吧!


謝邀:有了孩子,就有了軟肋。說離婚不考慮孩子,那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如果爭取不到孩子撫養權,舍下孩子長時間見不到孩子肯定心裡接受不了,又怕孩子不在身邊後爸或後媽虐待孩子;如果能爭孩子撫養權,一個人撫養孩子確實有很大的壓力,不光經濟壓力還包括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的精神壓力。

所以,妥善安排好孩子,才是明智之舉。


我想回答會的多半是女人。是啊,對於孩子的問題可能從情感上母親更難割捨,更容易妥協與忍受,因為在婚姻的存續間,固有觀念是女人生了孩子,條件允許在家帶孩子,成為家庭主婦,一方面女人與孩子相處時間,付出經歷較多,另一方面女人會在經濟上對男人有所依賴。當面臨離婚時,女人容易想的多。而男人如果不想離婚多半是感情依賴女方,家庭事務瑣事依賴女方。或者是為了面子。總之孩子只是你不想的借口而已,真的沒有感情趁早解決,畢竟孩子也該學會選擇。但對於孩子的責任,婚內婚外都不可推卸。


我和我老婆在一起生活了三十五個春秋,挺好的。開始在一起家裡的條件不好,我倆一致租住在不到十平米小平房裡生活了十多年,倆人是普通職工,生活的很是一般,時常倆人也避免不了爭吵。我認為那些東西都是生活的小插曲,我們倆過後都不會太在意的,後來我們省吃儉用交了一部分首付買了新房,至今為止我們兒子也參加了工作,總的來說日子過得還可以吧!在一起過日子嗎,就要有自己的打算,過好過不好都是是自己的,幸福快樂自己掌握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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