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的人就有一套房子,能不能拍賣?
關於債務人的唯一住房能否拍賣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已進行了明確,債務人有以下幾種情形的,其唯一房產是可以拍賣的:
1、對債務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根據以上規定,你的債務人,名下有一套200平的複式住房,屬於豪宅的標準,已遠遠超出了」維持生活「這個最低要求,完全可以申請法院進行拍賣的。再退一步講,即使你朋友住的不是豪宅,是一般的普通住房,只要你同意從拍賣款中按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拍賣款或變價款中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給他,那麼這個房子也是可以拍賣的。
首先,你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我一一給你道明
第一,你還沒有起訴對方,他和你之間是存在借貸的法律關係,你要起訴他,如果是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的話,為什麼不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呢?為什麼要去起訴他們呢,一般律師都會建議你去起訴,因為這樣如果找他們打官司,他們可以有更多的律師費
但是,這個程序會很長,一審,二審,再審,檢察機關監督程序,一場官司打下來,要兩三年,而如果走申請支付令的話,只要對方承認存在借貸關係,法院給你確認後,就可以直接進入執行程序,省下的不止是幾萬的訴訟費和幾年時間
不要謝我,我是雷鋒,胸前的紅領巾更加鮮艷了
第二,如果起訴對方,勝訴後,對方可能會轉移財產,這樣你就算打贏官司,錢都被轉走了,你照樣拿不到錢,這樣時候
你需要
訴前或訴中財產保全,先把他財產凍結了,讓他沒有辦法轉移存款或者低價把房產變賣。
最後,我們再考慮他的房子價值,如果真有200的複式房,那你知道房在他名下嗎。是否牽扯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你起訴對方前要多想幾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記得點贊並關注我如果有問題,可以和我討論,也可以私信我
可以。我的一個工人,一條腿不方便,以前也是小老闆。賣買林材去溫州,掙了不少錢。後來在溫州賭博輸了不少錢。以前信用不錯,別人都信他,木材,山林不給錢也給他運走。越陷越深。時間一長要債的人多了,傳言也多了。到過年時,好幾十人圍著他。要告他。他沒辦法說,房子,家裡值錢的東西你們賣了,大家分分,剩下的只有慢慢還了。賭害人不淺呀!後來就給我打了2年工。聽說債還得差不多了。
為什麼不要買soho? 理由: 1...以後不好再次出手,容易卡手裡,變現難。因為不能落戶口/不能劃片/不能讀書 ,水費/電費/物業費/比民用貴很多,很難想像,你每天拎著一把青菜,在高峰期和一班年輕白領擠電梯的感受,家的感覺大打折扣。對剛性需求者來說不好用,一般都沒有通管道煤氣,晒衣服的陽台一般都沒有,這些都對生活造成不便和尷尬。 2…對於投資客來說,只能出租收取租金,100萬的soho收取租金,最少需要20年以上才能回本。如果投資產權70年的商品房,大家都知道從2000年至今民用住宅商品房最少升值了8到15倍。由於soho回本慢,以後加價出售時,願意當接盤俠的人很少,同時交易稅費很高。甚至還出現租金逐年下降的趨勢,所以想三五年漲價撈一票走人,難以實現。可以參考五四北和東二環的二手市場的soho,這裡的二手soho很難出手,除非降到成本價。3…對於用於辦公的老闆們來說的話,寧可去租來辦公,也不願意買下來辦公。公司資金普遍比較緊,把寶貴的資金套死在辦公寫字樓里,不划算也不利於平時資金周轉。何況以後還不好再次出售變現,除非虧本賣。4...soho就是寫字樓,是化大面積為小面積的獨立產權的寫字樓,。綜上所述,在當前政策沒有扶持和改變的情況下,soho就是披著可以居住可以買得起的外衣,實質上是一隻產權40年的商業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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