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和平商議離婚?
《能和平離婚的有幾對》
每個人都說,就不能好好談嗎?笑話,能好好談的也就不會離婚了,能離婚的就不會好好談了!
夫妻都是一塊饅頭一塊糕搭配的,正如夫妻倆個都不是小人組合,也不是君子組合!都是一個君子一個小人組成,尤其是到了離婚這種地步,君子和小人大顯身手出場的時候,那麼往往做出讓步的是君子,得寸進尺的是小人,儘管如此,也沒辦法做出和平離婚,君子以德征服,小人以利攻擊,較量出高低,才是離婚的手段!
所以,要想離婚的夫妻們,順其自然,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做出最大的努力!該離婚的時候還是要得離婚,哪怕累的傷筋動骨也要離,湊合的婚姻更可怕!
允許我回答的自私,我無法做到正面分析!只能反面相擊,能不能和平離婚這就要看對方的尊重程度!
謝邀:如果雙方感情破裂,再無和好可能,相看兩厭,一天都不想和對方過了。那這個時候才可能和平商議離婚。哪怕自己財產或各方面虧一點,也想儘快離婚。
中國有句古話叫,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如果沒有什麼出軌家暴原則上的問題,還是不要離婚了。感情需要修復,再給雙方一個機會。
當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如果真的過不下去了,我也不建議湊和,因為一輩子太長了,不要生活在如同喪偶式的婚姻里。
和對方商議財產的分割,一般情況下,是一方寫好離婚協議,裡面包含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承擔、孩子撫養權和孩子十八歲前的撫養費多少和給付時間等情況,要標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對方無異議,就會簽字,如果不同意,就會指出哪條不合適,再協商修改。財產一般會優先女人和孩子的比例。
如果一方要離,一方不想離,那離婚和平商議的可能性很小,那個不情願離婚的,總會找各種理由胡攪蠻纏。實在不行,只能起訴離婚了。
但是畢竟兩個曾經相愛曾經生活過的人,就是為了以往的情份和為親人孩子考慮,還是不要上法院對簿公堂的好。男人,應該高姿態一些,多讓一些女人,畢竟人家為你付出了青春,甚至為你生兒育女不容易。
感謝邀請。
離婚需要考慮三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錢怎麼分?)。
2、孩子的撫養關係(孩子誰要?)。
3、孩子的撫養費(不要孩子的一方,每月給孩子多少錢)。
兩個人都同意,才能和平商議離婚。那麼想讓雙方都同意和平離婚,你們就需要在如上三個方面,進行適當的商議取捨。然後簽訂離婚協議,去當地民政部門進行協議離婚。具體事項諮詢當地民政部門。
最後希望大家在對待婚姻問題時,要格外慎重,且行且珍惜。
「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兩百次離婚的念頭和五十次掐死對方的想法。」 摘自《幸福婚姻法則》
以上均為個人觀點,人生只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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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號:願做半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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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離婚能和平嗎?多半不能的,不鬧得雞犬不寧,你死我活就萬幸燒高香啦,談感情基本已無可能,剩下的就是清算財產,分家產,能分則是好事,還能帶走點什麼,沒得分,多半就是鬧得一地雞毛,大喊大叫幾聲[跟你這麼多年什麼都沒有之類的]畫上句號。有些表面看是似和平,實際水深火熱,離婚時誰都想利益最大化,因為分開啦可能再也不相見啦,再也沒有交集,有些還在做最後的挽留也是徒勞,你哪怕對他再好,他也不會戀你的好,因為愛不在啦,有些傷再也無法癒合,因愛生恨,曾經的海誓山盟完全拋之腦後,曾經的你儂我儂,我愛你,你愛我,一起漫步,一起看海,讓你分分鐘懷疑愛情,懷疑人生!愛情也被離婚踐踏得支離破碎,愛是什麼,是付出,不是佔有,道理誰都懂,可在現實,離婚面前輕如鴻毛,不堪一擊!愛情有時堅不可摧,有時脆弱得一拍就碎。所以別輕易相信愛情,相信承諾,都是一些騙人的鬼話。當然,萬事無絕對!在一起好的時候不要不要的,分開啦可能啥也不是,這就是所謂的愛情!人的慾望你永遠沒辦法滿足,慾壑難填呀,害得都是彼此!傷的都是家人!因為他們知道,今後分道揚鑣,你過你的,她過她的!可能還會組成新的家庭,所以說離婚傷人,大家別輕易離婚。離婚都是很傷感的,需要很長的時間去癒合,有些人從此萎靡不振,惶惶終日,度日如年,再怎麼癒合那個傷疤永遠都在,不揭都疼!揮之不去,雖說時間久了,淡啦,但人心靈的傷會伴隨你一生,哪怕你再婚啦,終是你揮之不去的陰影!當然如果你們有小孩,最好不要搞得那麼僵,退一步,海闊天空!吃虧是福嘛,誰都讓一步,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有一方肯定心裡不舒服,不平衡,有怨氣可能還會恨你!所以離婚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成為他們最後的掙扎!
當然,如果你是和平的信奉者,傳播著,一切皆有可能,因為在你心裡一切都是和諧的,美好的,純凈的,這裡必須給你點贊!在別人眼裡,或許你放下啦物質,金錢財富,房產,或許讓你一無所有,給曾經心愛的她最大的給予,給它離婚後物質得到最大的保障,這是難能可貴的,也是值得提倡的,和諧的社會,你是最大的貢獻者!只要你捨得付出,有事好好商議,給離婚畫下一個完美的句號,從此開始新的人生!在小編看你,其實你什麼都沒有失去,你得到的更多,擁有更多的財富!現在社會物質財富很容易滿足,而恰恰最難的就是你得這份寬容,這份豁達,這份理解的精神財富!祝你好運!
我現在也是想和平離婚!但老公不同意,這段時間被我天天念叨的也不說了!昨天開始我們分居住了!離婚不代表不愛了!而是他錯的太離譜!出軌小三生孩子!這是我無法原諒的!所以我們在鬧離婚!
有些人就說了這樣你還不告他離婚啊!傻!我只想說他做錯了事是他的事!我對他的感情也是真的!再加上有倆孩子,我不希望讓孩子看到他們的爸媽這樣,所以選擇和平離婚!
再加上他事業挺難的!我也不想難為他!
能夠和平協議離婚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可以
1,倆人都不愛對方了,都想儘快結束婚姻,甚至都已經有所愛之人了,快離快好。
2,有一個人無條件的愛著對方,只要對方開心 怎樣都行,這樣可以和平離。
3,雙方都是大度之人,覺得婚姻不在了,但是畢竟有過共同美好的經歷,互相退讓,可以協議離。
4,一方錯得很離譜,被另一方抓到了把柄,只能聽憑處理,能夠協議離婚。
5,有一方有很強的能力,對財產不在乎,這樣可以和平離。
其它的暫時想不到,但凡離婚,都脫層皮,三思而後行。
真的要走到離婚這一步嗎?不能好好的坐下來聊聊嗎?是夫妻性格差異太大,還是一方出軌,真的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嗎?孩子怎麼辦,以後的生活怎麼辦,以後住哪?孩子的撫養費怎麼出?怎麼探望孩子?把這些想好了,再想離婚的事吧!如果這些想好了,也就能和平的商議離婚了!
想離婚,總是有原因的,商議和平離婚,很難,除非對方有什麼把柄在你手裡,不得己或你自已做出最大的讓步,比如說怎麼樣都可以只要把婚離了就行,這樣,才有可能達到協議離婚的目地,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還是互相珍惜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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