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分手後男方要回他父母給女方的見面禮?
這個問題問得好!我就你的問題來談談我的看法。
在中國不知何時開始女孩第一次和男方父母見面,流行給見面禮。多的幾千上萬,少的幾百不等!那麼這種現象到底是為了什麼?當初人們開始給女孩子的見面禮只是意思意思,一般數額不大,我想可能是出於對女孩子的認可,或者是禮貌,到了今天可能除了以上說們還有就是攀比心理!總之這種現象和結婚要彩禮都是不值得提倡的,會因此引發種種社會問題和矛盾!那麼見面禮和彩禮如果遇到雙方出現矛盾訴至法院,法律是有不同的判斷的!
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見面禮和彩禮的區別。首先見面禮是用贈送的方式也就是你情我願給你的。也就是說別人沒有強求你必須有見面禮,那麼法律是不支持索要方的請求,也就是雙方一但出現矛盾,男方的追回請求是無效的!
下面談談彩禮:彩禮是雙方結婚時女方對男方的彩禮要求,也就是帶有一定的強迫性!什麼叫強迫性?如男方如果不答應女方的金額,婚姻可能解散或雙方矛盾升級!這類彩禮問題如果雙方婚後不久解除姻約,那麼男方是可以訴至法院追回彩禮損失的!
總之男女雙方應該心平氣和的解決問題,不是我的應該視情況返還,把矛盾降到最低不能傷了情,到了最後還傷了心對雙方都是損失,個人理解歡迎評論!
對於這樣的事情,首先我們搞清楚的是,見面禮這東西,是對方贈予的,你接受之後,見面禮等同於你自己的東西。男方要你退還見面禮,可以分析出兩點。
一、你的男朋友或許是小氣,又或許是覺著和你分手後,覺得如果不要回見面禮,就覺得自己的虧了。
二、也許是男方父母的要求吧。
如果男女朋友分手後,所要對方饋贈的禮物,那又如何算得清楚呢?
如果分手後男方要回父母給女方的見面禮,個人認為得看一下是什麼情況,如果說是男方提出的分手,那麼見面禮就不該要回,如果說是女方提出來的分手,那麼可以要回。在我們家鄉這裡普遍都是這樣的風俗,誰要是破壞規矩,都得受到別人的恥笑,抬不起頭來。
這個大概是正常的吧,也是要看金額的大小,一般千八百的不會要回的。還要分你是己經開始談婚論嫁了,還是才開始談戀愛。
在中國風俗中第一次見父母都是要給紅包的,一定程度上紅包的大小和父母的滿意度成正比。見過父母證明這段關係是穩定而且可向上發展成婚姻的,在這個基礎上,有些紅包會給的比較多幾千甚至上萬,有訂婚的意思。這種情況下分手紅包退回是比較好的選擇。
其實一段感情不易,就算分手也是有無數事情會牽扯在一起,勸各位且行且珍惜吧。
看到這個問題我久久不能釋懷,分手後要回2000塊錢見面禮,既然是禮,怎有要回去的道理?這家人難道一點人情世故都不懂,那女方和你分手也真是有道理的,你們的這段感情真的只值2000塊錢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