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學生在宿舍偷電腦,如果你是被偷的人,你會選擇從輕解決,還是報警?
我上大學時,隔壁宿舍也遇到這種情況。丟了5、6次錢,有2000多塊,當時每個月生活費才500左右,私底下大家互相懷疑,關係也受到影響。
最後一次,她們宿舍里的一個女生故意取了幾百塊錢,裝作不經意的樣子拿了出來,又裝進了包里,然後背著包去上課。聽說她第一節課後,故意出了教室,把包放在抽屜里,回來時錢就不見了。記得當時正上第二節課,那個女生給老師說要上廁所就出去了,接著就領著輔導員和保衛科的幾個人來,除了她們宿舍的,我們班其他人都被請出了教室,然後就人贓並獲了。。。
偷錢的女生被請了家長,賠了錢,被宿舍其他人趕了出去,在外面租房住,聽說她媽媽給宿舍其他人都跪了,讓她們不要再追究,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聽說剛開學時,偷錢的女生就經常在宿舍里炫富,說家裡是開酒店的,平時穿的都是名牌。當時她還謊稱自己也丟了錢,大家都沒有懷疑過她??????
這種事情肯定不能私了,也不能被學校壓下來,偷電腦的應該被判刑才對。偷的是電腦,是大價值的東西,裡面也含有資料或者照片等等一系列值錢的甚至無價的東西,不是偷一個燈頭一張紙這麼簡單。
作為大學生,是有學問的人,已經接受了十幾年的教育的人,怎麼能隨便偷人東西呢?而且偷同學的東西,偷他們最心愛的電腦,這是可忍,孰不可忍。這種人如果不判刑的話,不把他們教育好的話,讓他們以後到了社會上,危害都非常大,想偷什麼東西就偷什麼東西,這是不可能行的,這是不可以的。
在企業里,在職場上,我最最討厭這種偷人東西的人。人家辛辛苦苦地掙點錢,買點東西,那容易嗎?那付出多少心血?流了多少汗,你輕輕鬆鬆就給人拿走了。如果不判刑,法律的尊嚴何在?教育的尊嚴何在?教育的意義何在?要判刑。
常言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們都是年輕人,前程一大把,對不對?有知識,有幹勁,有精力,想要東西,為什麼不通過合法的勞動去掙呢?靠投偷有什麼前途?靠偷有什麼意思!
當然,我作為一個職場人士,可能說話有點直啊,但是道理就是這個道理,對不對?年輕人尤其需要得到教育,不能動不動就偷人東西。
將心比心,你偷人家東西,如果人家把你心愛的東西偷走,你有什麼感覺,對不對嘛,這個社會要和諧,一定不能你偷我的,我偷你的。
誰都不能偷別人的東西,要合作,要共贏,要去靠勞動,靠智慧賺。 如果是我的電腦被盜,我不能讓學校壓下來,我希望能判他們徒刑,徹底教育教育他。
大一的新生就當了賊,別人選擇原諒他,但是我我肯定走刑事,因為我最痛恨小偷,判刑三年可能重了點,但是我不介意。我不管你是新生還是怎樣,做了賊就要敢作敢當,是個男人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偷電腦已經是比較過分的行為了,之前錢包被偷,我就已經氣得要死。裡面的錢多少不重要,關鍵是那些證件,補辦起來太煩,真的恨小偷恨到咬牙切齒。留校觀察這種行為,對一個內心走上邪路的人作用大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會不會他迫於學校的壓力不偷了,畢業以後還是會胡作非為呢。
應該很多人不同意我這個說法,但是就是這麼現實。對這幾個小小年紀做賊的人,需要給足夠大的教訓才行,既然怕進去當初怎麼偷東西的時候沒想到這個呢?
最痛恨的人就是小偷了,小時偷針,大時偷金,肯定是家庭教育的缺位也佔一部分。所以造成這種結果,學生本人和監護人都有責任,自己都不敢背鍋,學什麼壞!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協調,我會選擇原諒他,因為剛剛大學,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刑事判三年的話對他的人生影響太大了,幾乎毀了一個人的人生!但是出於對於他未來的考慮,一定要嚴肅處理,讓他長長記性!當你發現一個人犯錯時,不能放過,放過只能是害了他,因為「本性難移」,可能有人要反駁我,誰都有犯錯的時候,可是呢?大部分這類偷別人東西的人都不值得同情,同情只能在助長這樣的事發生,從而導致更大的錯誤!
我覺得這個事很嚴重,這不是小學生偷蠟筆,都成年了還有偷的想法和行動,放縱對誰都不好。怎麼處理也不好操作,判刑的話等於人就廢了,留校察看呢,如果稍微有點自尊心日常生活也不好過(應該都懂吧),再說也太輕。折中一下就應該退學!事發地是學校內所以學校有權介入協調,處理解決很多方式,如果被害者可以諒解,學校用留校查看是很好的做法,就像是緩刑的效果。沒準這次的寬恕改正了三個少年的心。
我遇到過商家和客戶之間的問題,和這種問題很類似!商家都是在糊弄客戶,這是他們做生意本性。再說這件事,單從這一件事兩方面我都支持,但不知道這幾個人的品行怎麼樣,之前就有過小偷小摸,打架,小混子的,我認為該判刑,如果在校或者以前學校表現良好,可以留校察看。就看學校別被公關,從法律,人情,一塊考慮一下!
我有個四川的校友,她就偷別人的東西,因為老師覺得她是災區來的一直想壓下去,就不讓查。大家也就都注意點沒吭聲。可是有一次偷了個厲害的同學,非要追究到底直接帶人找到宿舍。她床墊下面全是別人的衣服,柜子里各種手機,mp3。最後學校就把她開除了。
學校對涉事學生是寬容的,可是對其他學生又是不公平的。我如果是被偷的人認為學校對學生犯罪應該是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在學生偷竊電腦的處置上要依法依規,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盜竊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其違法行為。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作的案,我認為要對其進行記大過處分,九年制義務教育以外的予以開除學籍。如果是成年人作的案,那就要移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立案偵查,的確構成犯罪的,應當接受法律的制裁。就是一句話:年齡沒有達到成年的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勸其改正錯誤,重新做人;年齡達到成年的就該判刑入獄,進行勞動改造。學校想壓著,是出於保護犯罪的學生,怕他們今後有污點,對人生不利,想大事化了。這個要慎重,依法依規處置為當。為什麼呢?
1.學校是大家的學校,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學校,不縱容應該是底線,不然這樣的學校讓人感覺是為了名聲,故意輕處,對好的學生是不公平的。
2.違法必究是學校教育孩子的,那就要依法落到實處。
3.留校察看的處分太輕,不足以達到懲處救人力度。
4.年輕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違法犯罪的事一旦發生就要承擔後果,不然的話,以後的膽子會越來越大。
5.我想對學校說,你能保住他三年,卻保不住他一世。
該走刑事還是要走的,名聲、抹黑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看了回答,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當然是選擇原諒他們啊!我在這裡只能腹誹一句:感情被偷的不是你!
首先,作為一個大學生,一個成年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要負責任的!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後果。在偷東西之前,你就沒想過會有被抓住的一天嗎?從小家長都教育我們:從小偷針,長大偷金!在小的時候,哪怕偷了家裡幾塊錢,都會遭到暴打。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要長記性!
這幾個學生在學校都敢偷電腦,你能指望他們到了社會上就能學好嗎?現在的懲罰也是為了讓他們長記性,免得到了社會上以後犯更大的錯誤,那個時候才是真的追悔莫及!
與此同時,也能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讓學校的其他學生也看看,偷東西是什麼下場!
其次,我們現在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國,可是一直有種東西擋在前面,那就是「人情」。我國自古以來都喜歡講人情,觸犯了法律往往最先想到的都是「找熟人」,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越來越多的人會意識到一點,那就是「法不容情」,這是規則的力量,任何東西都不能繞過去。只有大部分人有了這種意識,才是真的社會成熟,文明進步!
試想一下,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西方國家,那裡的人是會選擇報警,還是會選擇原諒?差距就體現在這裡。當然了,筆者也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趕上乃至超越他們。
還有,法律之所以大家都願意遵守,就是因為公平,這三個人如果沒有受到處罰,對其他被處罰的小偷公平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不要幻想去鋌而走險,觸碰法律的底線,即便你一時可能沒有受到處罰,也不能保證永遠不會東窗事發!況且,良心的譴責也是一種煎熬。我是如如此,歡迎關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學校想壓著留校察看,是因為學校怕這事爆出去後,對學校的聲譽不好,說句實在話,出了校門,你被關幾年,也不管別人的事,但就是因為你還是在校學生,所以他們才不想讓你被關進去,事關學校的顏面啊。
我估計這樣的學校也會做丟失東西的學生的工作,讓他們不要報,警,畢竟東西都找回來了,給別人一個重新改正的機會,等等吧,那丟東西的學生,自然是不敢違背學校的意思,只是,這樣做真的公平嗎?對學校來說,好像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誰又能確保,這幾個人不會再犯呢?
至於問題說到是我自己,我可以明確的把態度擺出來,我就去餓死,我也不會通過偷,搶去獲得錢或者食物的。
但如果我是丟東西的人,沒得商量,我會報,警,所有人都應該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買單,學生也不例外。
別說是偷我的電腦了,就是偷走一本大字典,我都會哭的死去活來的。這件事兒,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們從三方面分析:
首先是學校,學校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地方,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絕對是會讓學校蒙羞的,尤其是這是在網路這麼發達的今天,如果這件事情傳到網上,絕對有很多人關註失態發展的進程,處理的妥當與否直接關係到教師的生涯以及學校的聲譽,所以,很多高校寧可選擇息事寧人,也不選擇報警處理,所以就有了各種各樣的「保研路、保研橋」。
其次是被偷者,被偷的人心裡肯定生氣,因為一台電腦一部蘋果手機動輒幾千塊錢,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被偷者肯定想將小偷繩之以法,最次也得給那個小偷的教訓,大學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法則,我一個舍友被偷了幾個手機,心情鬱悶的要死,這件事放在誰身上能過的去?
最後是小偷,當初為什麼要選擇偷東西,還讓學校還背這個鍋?判刑是應該的,不僅僅你是大學生就得慣著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說了,大學生不容易,那我問你,人活著有哪個時容易的?別找那麼多的借口,自己應該為自己負責。
最後,我只想說,違反道德的事兒,我們可以原諒他,可是,違反法律,我們能原諒,法律能原諒他?有時候,小偷的囂張,正是我們的原諒造成的。
歡迎關注頭條號:凌霄,我在這兒等你。
作為老師,我傾向於由學校處理,留校察看,並賠償損失。按理來說,如果真要報警,那處理的結果根據案值會被判刑,大家都知道,這樣處理的話,那這三個小孩的前程就毀了,人生軌跡就此改變。學校一方面要挽救這幾個學生,另外一定要讓他們明白,犯了錯要受到懲罰。
我在當班主任時,曾經處理過學生偷錢的事。一個從外省來到我班的A學生,年紀不大,十六歲,家裡條件也不差。一次趁其他同學不在宿舍機會,偷偷把另一個同學放在床上衣服口袋的三百元錢給拿走了。學生髮現錢不見了,就來找我報告情況。我根據學生報告的情況分析是宿舍內部做案的可能性很大,然後我就分別找這個宿舍的同學談話,根據他們的描述,我懷疑是A拿走的。我把A叫到辦公室,了解他家庭情況,也告訴他學校的規章制度,學校里有規定:打架、偷竊要開除的。A同學當時就承認了自己的錯誤,還懇求我別處理他。我考慮到這個小孩平時表現還可以,這次突然出現這種貪念犯了錯誤,本質並不是那種很壞的小孩,決定給他機會。
我這樣處理的:1、還回300元錢,我再還給被偷同學。2、給我寫出事情經過和檢討,並寫出保證,如果再有類似問題,直接開除。3、通知家長,讓家長知道這件事,配合教育。4、為他保密,不告訴同學是誰偷的。為了給班上同學一個交待,我騙他們說,辦公室沒人時,有人把300元錢放我辦公室桌上了,我把錢還給了被偷的同學。
之後這個A同學表現非常好,也非常感激我,畢業多年後,還經常跟我聯繫,現在在工作單位發展得很好。我在想,如果當時不理智,把這個小孩開除了,那他又會是怎麼樣的結果呢?
人的一生總會犯一些或大或小的錯誤,做為學校來說,是教書育人的地方,肯定會想辦法去教育好人,人犯了錯誤,要給他改正錯誤的機會。當然如果是那種本質不好,屢教不改的,一定要處理,就算是送公安局處理也不為過。
我是良心老師,關注教育問題,我這樣處理合適嗎?你怎麼看?請留言評論。
這個問題看來是個開放問題|ω?)
我個人認為如果我是被偷電腦的人,沒商量。能怎麼懲罰就怎麼懲罰,並且以比較重的懲罰方式來懲罰。
首先看,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大學沒跑,這樣裡面人都是成年人。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不會不清楚電腦是貴重物品,因此如果偷電腦看來是下了一定的決心了,不會像偷個一兩塊錢那麼隨便。這樣很好呀,你有這種勇氣,看來就是準備好承擔這樣做的後果了唄。既然能判刑那就給這種人一點教訓,不要說三年,就算是再多也沒問題。是你自己想偷的,我只能走法律程序,因為我不想讓學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然我不是你的父母那麼我沒有必要可憐你。說走法律毀了前程?我也只能說這樣的結果是偷電腦的人早就鋪就好的。你如果不偷,肯定什麼事都沒有。如果什麼事都先用道德或者情面來考慮的話社會就會亂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且應該是法先於道。所以讓我說,如果我是被偷電腦的人,必須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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