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銀行貸款擔保,債主跑了是屬於詐騙嗎?


首先,坤鵬論提醒大家,千萬千萬別輕易做別人的貸款擔保人!

一、擔保人是怎麼回事

當借錢人向銀行或者其他機構提出借款申請的時候,銀行會出於款項安全性的考慮要求有一個擔保人,當借錢人不能按時還款的時候,擔保人要協助借錢人把錢還清。當然了,既要協助還錢,擔保人就必須是一個有還錢能力的人。

二、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三、非要當擔保人該怎麼做

如果實在躲不過,那也要拉下臉來,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譽。

除了平時自己在接觸過程中對該人的判斷,還要找他的親朋好友側面了解,特別是要了解這個人的負債情況。債多的,就算是翻臉也不做他的擔保人。

在訂立保證合同時,要爭取做一般保證人,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要注意運用反擔保。反擔保又叫求償擔保,即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可要求債務人對擔保人作出清償。

實踐證明,反擔保不僅可以降低擔保人的風險,而且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四、借貸人跑路,算是詐騙嗎?

在法院明確判決前,誰也沒有權利把這事當成詐騙。

坤鵬論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條文給出一下答案:

這裡面的關鍵是,需要法院明確判決借貸人是詐騙。

也就是債務人是否構成詐騙罪,是判斷擔保人是否要承擔責任的依據。

如果構成詐騙罪,則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否則,擔保人應當承擔責任。

坤鵬論找到一個相關案例,其中法院的判決是:

借款人攜款外逃,未被認定為詐騙犯罪,人民法院不宜以借款人借款系欺詐行為為由認定借款合同無效,也不能據此認定作為以合同的保證合同無效。債權人可依法請求保證人履行合同。收取擔保費用的保證人較無償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承擔更多的義務。保證人提出自己也是詐騙犯罪的受害人的免責理由不能成立。

因為借款人跑路,但是沒有被認定是詐騙罪,那麼當初的貸款主合同就依然生效,因為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第八條中這樣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這種情況其實非常普遍,小編身邊就真實發生過此類事件。有一遠房親戚跑來北京,飯桌上他說是來躲債的,仔細一問才知道他是幫別人做擔保貸款,結果貸款到期,借款人跑路了,他怕銀行找自己還貸,於是也趕緊躲開,還準備與媳婦辦離婚,把財產通通轉移出去,以避開對自身財產的執行。

當時小編就勸他這麼辦不是事兒,應首先找律師諮詢,確認對方是否存在詐騙,如果證明對方詐騙,並證明自身在擔保過程中不存在過錯,則可解除其因擔保而需承擔的責任。

那麼怎樣就構成詐騙了呢?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務的行為。要認定債主是否屬於詐騙行為,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幾個要件:

其一,借款人為借得款項採取了欺瞞手段。手段分為兩類,一類是虛構事實,一類是隱瞞真相,並進而導致對方產生錯誤認知或繼續陷於錯誤認知中,從而獲得較大額度的借款。

其二,借款人借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如果借款人由於某種原因(比如說破產),長期拖欠借款不還,或者借款時編造謊言採取了欺騙手段,但其並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確有意償還只是還不上的,這屬於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要認定以上兩點,實際的確具有一定難度。需要從現實情況中找到證據,比如證明借款人並未按照其所說的借款用途使用款項,證明借款人在借款之後沒有採取任何行為來使自己具備還款能力或在無力償還之後採取不願承擔的消極態度,則可推定其主觀產生非法佔有目的。

(編輯:WING)


這裡的「債主跑了」我理解的是銀行,法院,包括擔保人本人都找不到債主別人了。

債主跑了,擔保人沒跑,銀行會直接找擔保人,誰擔保,誰負責。

債主跑了,擔保人也跑了,銀行會一起追究債主和擔保人的責任,名下的財產都存在被查封的可能。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是屬於刑事案件。

債主因為經營不善,導致自己資金斷裂,最後選擇跑路,這種行為不是詐騙,是屬於民事案件。

不過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這種刻意編造虛假材料,用欺騙的手段貸款後潛逃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如果貸款用途真實,提供資料真實,就不存在詐騙情況,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可以直接讓你歸還貸款本息。如果你能提供證據證明借款人偽造貸款資料,提供虛假貸款用途合同,貸款資金用途與貸款合同不符,那麼恭喜你,你可以脫保了。可通過起訴銀行和借款人合謀詐騙,套取貸款資金。這種情況下,你是善意的,不知情的,提供相關資金走向不符貸款用途的證據,還是可以脫保的。雖然銀行現超五十萬一般採用受託支付方式,但只要一手一手查下去,總會露出珠絲馬跡的。


這個幫助是什麼意思,是拉皮條呢?還是提供擔保呢?如果是拉皮條那肯定脫不了干糸!如果是正常擔保,那隻能是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再向被擔保人追償。如果提供虛假擔保,如果被擔保人逃債被認定為詐騙,虛假擔保人就應當被列為共同犯罪的共犯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很難認定為詐騙。

1即使認定了詐騙,您和銀行的擔保合同一般還是合法有效的,擔保責任還是逃不掉。

2一般無法認定詐騙,銀行會連同債務人和你們擔保人一併起訴到法院,到時候債務人和你們擔保人的財產會一併被執行。

最後,希望各位最好不要為他人擔保或者要求別人為自己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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