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
唉,真的要離婚了嗎?兩個那麼小的孩子,無論怎麼判,對兩個無辜的孩子來說都是一種嚴重的心理傷害啊,說不定要跟隨一輩子呢!你們夫妻的感情,真的到了不能挽回的地步了嗎?你們嘗試過儘力去挽救婚姻嗎?你給出的信息量太少了,不知道你是為什麼要離婚。從老二才四個半月這年紀來看,寶媽是不是有嚴重的產後憂鬱症啊?
好吧,就你提出的問題,簡單的回復一下: 怎麼判孩子的撫養問題,是要看你老公的意願,雙方的經濟情況,雙方照顧孩子的能力來決定的,請仔細閱讀黑體字部分!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從這個法律規定來看:
雙方都有撫養的權利
雙方都有探視兒女的權利
其中一方如有造成未成年子女不利成長因素,終止探視權(這種情況是只非常特殊的事件下,比如刑事犯罪,孩子遭到虐待。)
這意味著什麼呢? 意味著即使你們離婚了,還是會因為孩子而經常見面,按照國家的社會發展,在法律上,這種權利會越來越廣泛應用到離婚的父母身上。 另一個就是如果對方造成孩子成長不利因素會喪失探視權,這也意味著那麼小的孩子必須承擔你們大人的錯誤:
離婚了,就意味著,你的孩子會有一個後爹也有一個後媽,他們將成長在一個缺親爹陪伴或者是少親媽日常關懷的環境下!試想一下,這對於褓褥中的小嬰兒,幼童,這是多麼殘酷的未來?沒媽的孩子像根草,沒爹的孩子像浮萍!
兩個孩子了,誰都不能把養孩子的重擔丟給其中一方或者是藉助父母的幫助來撫養長大自己的孩子。
所謂:正是那些反覆出現的雞毛蒜皮日常導致了我們的情緒爆炸」像現在你們夫妻之間出了問題,還是盡量去挽救,雙方應該檢視自己的做的不好的地方,承認自己的不足。希望那些當爸爸的,多體諒老婆生養孩子的不容易,要包容老婆的小脾氣,做媽媽的,不要老呆在家裡料理孩子日常細碎而心情煩躁。如果是因為長期的餵奶導致睡眠不足而心情煩躁,寶寶四個月了,堅持不下去母乳就改奶粉吧,現在的配方奶粉也營養全面的。另外多看看正兒八經的育兒書籍,帶孩子,是有技巧的。
現在遇到了婚姻中的瓶頸,也不要草率的做出離婚的決定,我相信很多年輕夫妻,離婚決定都是草率為之,事後幾年,經歷了一些事,一些人以後,十之八九都後悔當初離婚離得過於任性,很多事情明明是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溝通來解決的。
心理學認為,「性別角色」並非天生,而是後天形成的。孩子3-4歲起即開始性別角色同一化的學習。男孩模仿父親的陽剛、擔當與堅韌;女孩則模仿母親的溫柔、愛心與給予。這對男孩、女孩們將來的社會化發展是至關重要的。
祝好!
這個問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一般,兩歲以內單位孩子都是歸母親撫養的。但是也不是絕對的,要看誰撫養孩子對孩子成長更有利。根據你的提問,你是全職太太,你老公的工資也不低,但是你們有兩個孩子,法院可能會各判一個。
如果要離婚,你首先要考慮今後的生活,如果你沒有經濟來源的話,以後的生活會很辛苦,而且你還帶著孩子,如何生活是一定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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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都不滿兩歲,按法律規定撫養權是歸媽媽的,你是全職媽媽,有存款嗎?如果你自己主動放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為孩子還在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離婚,只有女方才可以。不知道你老公做了什麼事情讓你這麼失望,在有兩個孩子而且還這麼小的情況下還提出離婚。
我想知道離婚後孩子怎麼照顧呢,如果孩子跟著你,你有足夠的人手照顧孩子嗎?如果孩子不跟你,孩子爸爸能照顧好孩子嗎?有時候生活就是很無奈,不喜歡上班但是為了生活還要早起,為了一份收入忍受領導客戶的辱罵。有些工種很累很危險一樣要咬牙堅持下去。想想兩個這麼小的孩子,不管是否離婚,孩子怎麼分配,都要把他們好好的扶養長大,關心每一個孩子。
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問題上,遵循的原則是「對孩子有利」。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但是法官也會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經濟條件越高意味著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所以要看女方是否想要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在法庭上可以有針對性的辯論。法官會綜合考慮雙方的各種情況,本著對孩子最有利的方式進行判決。目前給出的條件無法簡單判定法院會如何判決。
最小的肯定歸你,老大你也要的話,也給你!!
父親拿撫養費就行了!!
好好的為啥要離婚呢!!
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判決。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
第二,兩周歲到十周歲之間的子女原則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判決;
第三,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可爭取孩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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