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18歲就喜歡一個人,喜歡了11年,突然知道她馬上要結婚了,你是什麼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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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18歲的時候,你就喜歡她,一隻持續了11年,說明,她也29左右了,這也算是大齡剩女,主要想給你安慰一下。
這裡面你有沒有分析原因呢,18歲是青春年少,情犢初開的時候,那時候喜歡一個女孩子是懵懂的,甜澀的愛情。有些人只是暗戀,不敢說出來,你一直喜歡她,卻沒有向她表白,算是暗戀吧。
11年來,人家才結婚,說明也沒有找到合適的,而你呢?你是否也沒有結婚呢,如果你結婚了,那麼以後你的喜歡就變的有點不正常啦。如果你沒有結婚,這11年,你都在幹嘛,愛,要大聲說出來,你不說出來,人家怎麼知道你愛她?
當然,之前的11年已經畫上句號了,現在人家結婚了,當然你心裡是酸溜溜的,畢竟喜歡了那麼久,已經把喜歡當做一種習慣了,自己走不出這個習慣,也要去面對現實。
如果你還沒有結婚,那麼就好好重新追求一份愛情,畢竟年齡也不小了,要認真規劃好以後的愛情之路,如果你工作事業什麼都順利,但是就沒有一份自己滿意的愛情,自己也感覺沒有動力啊,畢竟人生是要完整的嘛。
最後,祝願你早日找到自己的愛情,忘記過去,面對未來,狗年要到了,祝您新的一年旺旺旺。
這位29歲朋友,你好,真誠地感謝你在思緒萬千,非常詛喪的時候能邀我和你在一起。
是啊,11年前,作為風華正茂,情竇初開的你,喜歡上了一個女孩,那時還小,不知情為何物,心中蒙朦朧朧的,隨著年齡的增長,到了22歲最低法定結婚年齡,你們因為學習或工作原因分開了,這些年,愛她的那份心情沒變,並且越來越堅定了,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
沒敢白她表白,這兩年打工掙了些錢,臘月二十回到家,聽你表姐說一一她馬上要結婚了,頓時你覺得天渾地暗,一切期盼全都破壞,兩頓飯沒吃,睡到昏天地黑,今天咱們訴訴衷腸。
是啊,這些年來,也許你家條件限制,也許她長得太漂亮,也許你太靦腆,沒有勇氣表達愛意,好飯也怕晚,茅台也要打廣告,這一些似乎都遲了一些,但人不能在一棵樹上弔死,你喜歡的不可能是哪一個人,而是哪一個類型的人,趁著春節走親訪友讓他們給你留心一下,女孩也都打工回來了,看看二O一八年,有沒有好姻緣,畢竟緣分還沒到,說不定挑花運,就在這哪一天。
人家快結婚了,如果情況沒有變化,你就在心目中,祝福她吧,愛情不是一個人的事,啥都是隨著機緣,畢竟29歲老大不小了,該出手時就出手,誰該刷你的鍋是一就的。插好鳥籠子,專等金鳳凰。
謝邀,我不解的是,既然你18歲就喜歡她,而且還喜歡了11年,這11年之間難道就沒有去表白過么?就沒有去追求過么?難道一直在單戀么?
現在,突然知道她馬上要結婚了,你後悔了么?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既然喜歡,就要勇敢的去表白,去追求,即使被拒絕,也無悔了!
至少你曾經愛過,心裡沒有遺憾!
有時候,我們面對心愛的人,會假裝淡定,假裝不喜歡,恐怕表白失敗,連朋友也做不成。
其實,真的喜歡,何妨勇敢一些?
愛要勇敢說出口,不說的愛,只有自己知道,深埋在心底,那種痛苦與折磨,只有自己體會。
你此刻的心情,估計只有楊鈺瑩與毛寧唱的《心雨》來形容吧,「我的心,是六月的情,瀝瀝下著心雨」,「因為明天,你將成為別人的新娘,讓我最後一次想你!」
愛她,就祝福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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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能說是有緣無份,心情當然是很酸楚和痛心,但也是沒有辦法的事。該放手就放手吧!很多事情不是好的時間長短,有沒有這個份。對不對呀。就是有事因素很,想開一點吧!
單相思,一份朦朦朧朧的好感而已,不要傷心和失落啦。你和她沒有開始,所以也談不上結束,遠觀的愛很美好,年少時誰的心裡也曾暗暗喜歡過一個人,或許是球場上扣籃的那份帥,或許是低頭一笑耳根一抹粉粉的嬌羞,就是一瞬間的怦然心動,都是心底最美的回憶!喜歡是欣賞,但不獨佔,愛是唯一的!祝福你曾經喜歡那麼久的她,和她愛的人一生幸福吧!
謝謝邀請。這是非常非常的心痛的感覺。自己曾經愛了一個人沒有到十一年,但是有四年。分手過後心痛但是覺得只要沒有結婚,也行還有複合的可能。心痛的感覺還不是要痛徹心扉。
後來,聽到他結婚了!而自己再也沒有機會了!也沒有任何理由去找他的時候,心痛無以復加。自己四年感情如此,何況十一年感情,除非不愛。聽到自己再也沒有機會的時候,那感覺無法呼吸。茶飯不思。一個月時間從108斤體重瘦到90斤。哎
你們說你們什麼感覺呢?
謝悟空邀答。
你18歲就喜歡一個人,喜歡了11年,是暗戀?還是沒有表白?
如果暗戀,沒有表白,就是你的錯。
愛一個人需要表白的,要不她怎麼知道你在愛她?
愛一個人如果暗戀,不去驚動她,只是呵護她,保護她,是不行的。
愛要大膽說出來,雙方你情我願,才能戀愛。
如果你18歲就喜歡一個人,向喜歡的人表白了,真心愛了她11年,突然知道她要和別人結婚了。
心情只有悔恨,狙喪和無奈。
因為愛她已浪費了11年的大好青春,卻得不到真愛。
突然知道她和別人結結婚,說明她不愛你,愛得是別人。
愛是相互的,講究你情我願,強扭的瓜不甜。
還是別去多想,放手吧,去尋找自己的真愛。
11年,這11年里你有努力過,表白過嗎?如果有的話,但是還是沒有在一起,那就只能放在心裡,默默祝福她吧。
我也是18歲喜歡一個男人,到現在12年了,釋懷了。時間可以帶走很多東西,感情也是一樣的。也許再見還是那麼喜歡,那種10幾年前的感覺馬上就能回來,但是總有一種那不是自己的東西的感覺,很不舒服。經歷了這麼漫長的時間,也30歲了,要更成熟的面對自己和他(她)的感情,不強求,應該更知道誰更適合自己。
她要結婚了是她的選擇,如果能做到遠遠的祝福,做兩顆曾有交集但又註定要分散的小行星,那也算是對自己的成全。
我18歲就喜歡一個女孩,喜歡了11年,突然知道她要結婚了,心裡非常怨恨。我怨恨我自己,為什麼喜歡她,為什麼11年的時間我沒有努力追求她,沒有全心全意的表達我的愛?甚至她有男朋友的事兒我都不知道,我的性格是內向嗎?不會表達愛的方式嗎?我錯過了11年的機會,我太后悔了。如果我真心喜歡她,就祝願她永遠幸福吧!如果我在遇到喜歡的女生,我一定會把握機會,把心裡的愛表達出來,用實際行動全身心的去追求她,讓我的愛情圓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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