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要再婚了,那個女的還有一個孩子,他名下的房子以後會是我的嗎?
爸爸要再婚,你先考慮財產不太妥當,又不是爸爸要老去了。作為兒女、首先主觀上應該支持爸爸再婚,並且應該考慮的是:家裡要添新成員,而且增添的這個角色在爸爸生命里、是和你一樣重要的身份,都是爸爸的最愛,所以應該考慮:如何擺好自己的位置、擺好新成員和你同等的位置,互敬互愛,製造團結的份圍,搞好組合家庭的關係,為爸爸創造幸福,這是你作為自已做人應有的美德與品質。至於財產:你一生若有大作為會勝似你爸爸的,光惦記上輩的財產、充其量你就這麼大個出息。把眼光放遠點,把志向放高點,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了沒意思。別把財產這句話先講在前面,別讓別人瞧不起你。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首先,你爸名下的房子是在你爸再婚前就在你爸名下,還是再婚後才在你爸名下。如果是再婚前在你爸名下,那就屬於你爸的婚前財產,該房子不屬於婚後財產,但不能確保你爸婚後將該房子的房產證加上對方的名字,因為,你爸對該房屋有絕對的處分權,而不受他人干涉。如果沒有加上對方的名字,該房仍屬於你爸個人財產。另外,要看這個小孩有多大,如果是未成年人,那麼你爸如果對其進行撫養,那麼這個小孩以後要撫養你爸,這樣你爸和他形成撫養關係,你爸以後的財產也會分給他一部分。而且,還有一點就是你的爺爺奶奶是否還健在,如果你爸爸先於你爺爺奶奶去世,那麼你的爺爺奶奶也有可能會繼承該房屋的一部分。所以,不同的問題要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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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我不支持老年人再婚,這簡直是給下一代人找麻煩,遺產房子?兒女們誰不想爭,這不是小錢,有的人辛苦一輩子也掙不來城市的一幢房子,誰不去爭,除非是傻子,關健是再婚後又多了好多分遺產的人,由此產生的矛盾是非常嚴重的,有的還會出人命,所以,出於對下一代的關心,老年人最好不要再婚,孤獨寂寞的時侯可以找個保姆,或搭檔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千萬別再扯什麼結婚證,給兒女一個安定,安心的生活,也給自己一個安穩平和的晚年。
你父親不想給你就不是你的,你父親想給誰就給誰,這是你父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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