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喜歡用姓氏稱呼西方人?
用姓氏稱呼西方人,是表示尊重。啥時候用名字,啥時候用姓氏,有一套完整的禮儀。如果你在自我介紹時,只說名字不說姓,就相當於沒爹沒娘。我就鬧過這樣的笑話。
讀MBA時,第一次小組作業,我做的PPT,四個小組成員中,我只放了同學的名字,沒有放姓氏。PPT一打出來,大家就樂了。有同學開玩笑說:Jose,你是從土裡長出來的嗎?
在英語、西語、法語表達里,經常會面臨如何稱呼一個西方人的問題。是直呼其名,還是使用他的姓氏?
以西班牙為例子。西班牙人的名字,除了名字,還有爸爸姓+媽媽姓。表示尊重這個問題,可以類比中文,原理是一樣的。
王教授,李主管,老趙……為了表示尊重,通常也是使用西班牙人的姓氏,而不是名字!
西班牙人的姓氏,在使用上有一些簡單的規則,大米良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常用的規則,太刁鑽的個例,就不涉及了!
1. 介紹一個人:名+姓
在介紹一個西班牙人時,必須至少使用名+姓。
每天都叫人家Jose,滿大街都是Jose,為了表示區別,除非有一個共同的前提語境,大家都知道是哪個Jose,否則,第一次提起,得使用名+姓!
去辦公室找人,去聚會上找人,不要說:我找JOSE,而要說:我找Jose Perez!
在相對正式的場合,名+姓,是一種尊重。
剛認識一個西班牙小夥伴,問她叫啥名時,她通常會說:Soy Elena! 如果只是一面之交,記住Elena就好!如果你想要進一步發展,那最好問:y apellido? 記住名字+第一個姓,對方會感覺非常被尊重。
當然,Whatsapp聊天,就別帶著人家的姓,感覺好生疏。
在做自我介紹時,也要加上姓。比如我們有一個字母名, 大米良就使用Liang。我們會習慣說:Soy Liang。朋友之間可以隨便點,第一次見面或者相對嚴肅的場合,應該是: Soy Mi Liang Da!
不帶姓,就等於沒爹沒娘。
很多小夥伴也習慣,Soy Maria, Soy Manuel,比較地道的說法是:Soy Maria Chen,Soy Manuel Wang。
2. 姓名書寫規則
書寫一個姓名是,名和姓的首字母,都要大寫。比如 Jose Manuel Ortega Garcia!
有些姓氏是有前置詞、介詞、連詞。比如:de,de los, de las, von,ibn...
這些位於姓氏當中的介詞連詞,雖然是一個單詞,但統一小寫!
比如:Fernando Ortega del Campo, Luis de Torres。
3.西班牙人的姓氏規則
西班牙人窮講究,姓氏里藏著這個家族的歷史地位。許多姓氏,是有貴族淵源的。
一般情況下,西班牙人的名字結構是:名+父姓+母姓。比如Juan Pérez Gómez。Pérez父姓, Gómez母姓。
但有時候會使用複姓,比如上面這個Juan的父親是個複姓:Pérez Gómez,又沒有連接詞連接,母親的姓是Gómez。這個時候,父姓的複姓就會用橫杠,把所有單詞連接起來。Juan Pérez-Gómez Gómez。這個情況下, Pérez-Gómez是父姓,Gómez是母性。
4.表示尊敬要用第一個姓
為了表示尊重,至少要使用第一個姓氏,而不是名字!
比如Manuel Gomez García。如果不熟,你可以叫Sr Gomez,稍微熟一點 Sr Manuel Gomez!再熟一點就是Manuel! 不過要是寫桌牌,位置不夠時,第一姓氏是一定要保留的。
寫郵件,書面表達啥的,都是如此。為了表示尊重,就是多用:第一個姓氏。口頭上也可以多用,對方會感覺受到尊重!
比如塞萬提斯的全名是 Miguel de Cervantes Saavedra。為了表示尊重,大家都直呼他第一個姓 Cervantes。大畫家戈雅的全名是:Francisco José de Goya y Lucientes,為表示尊重,也是使用他第一個姓:Goya。
5. 只有王室成才直呼其名
普通人,都以使用第一姓氏表示尊重。唯一一個例外,就是王室成員!王室成員表示尊重,是不使用姓氏的,而使用名字:比如 Rey Felipe VI。菲利普是國王的名字。 Reina Leticia,萊蒂西亞王后。
萊蒂西亞王后,全名是Letizia Ortiz Rocasolano。在沒有成為王室成員前,她成名成家之後,大家會尊稱為Do?a Ortiz。但因為變身王室成員,現在就Do?a Letizia。
為啥只有王室成員要直呼其名呢?
因為王位是世襲的,老朱家的天下,不管是兒子還是色孫,都是姓「朱」。西班牙也一樣,那麼長的姓,一口氣念完都要半年!
只有王室成員和教皇依從這個規律。卡洛斯五世,本篤六世,卡洛斯和本篤,都是名字。
王侯貴族是不享受這個待遇的。比如2014年去世的,世界上貴族頭銜最多的女公爵:席爾瓦公爵,簡化版的名字是:María del Rosario Cayetana Fitz-James Stuart y de Silva。一般媒體都使用:第18代席爾瓦公爵,或者用其中一個姓:Cayetana 卡葉塔娜!而不會使用她的名字:María。
中國人喜歡用姓氏稱呼西方人,源於傳統文化禮儀。
中國人講,「姓氏者,標示家族血緣之符號也「。中國人對人的尊重,不僅表現在對其個人,而是包涵了其人所關聯的諸多範圍。首先稱呼對方的姓氏,是一種讚譽。
另外,西方人重名的狀況極多。西方文化,不啻重名所帶來的不便,反而喜歡與親近或崇拜的人叫同一個名字。但西方人口不多,很少有中文姓氏那樣有人口密集高度特別大的大姓,因此,稱呼姓氏,反而更容易區別個體。
還有,西方人在小的範圍里,有著森嚴、自私的一面。他們認為,要與不同階級、不同立場乃至熟悉度不夠的人保持明顯的距離,這要從稱呼上體現出來。所以,西方人之間,更親密的情況下,會稱呼名字,但是對於不那麼熟悉或是其他一些情況,則稱呼姓氏,既彰顯了自己的禮貌,又跟別人劃清了界限。中國稱呼西方人姓氏,也是出於尊重西方人的習慣。
最後,由於西方的歷史較短,稱呼姓氏,可以迅速了解其人的大致來歷。西方人的集團勢力化意識很濃,並且有很多人以自己的出身為傲。在中國人剛接觸西方人的時候,為了儘快對他們有個大致的意識輪廓,便以姓氏進行劃分,算是滿足他們對於名聲的慾望,投其所好。這個習慣,逐漸延續到今天。
最後的最後,中國人取名,多半寓意美好。而西方人取名,更多的時候其本意堪稱奇葩,令人不忍直視。雖然這樣的情況在西方姓氏上也很多見,但好歹少於名字上的狀況百出。總不能剛見面,喊人家的名字就變得像爆粗口一樣吧?
文化差異啊。I am not young enough to know everything……
外國人的姓名與我國漢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區別之外,姓名的組成,排列順序都不一樣,還常帶有冠詞、綴詞等。對我們來說難以掌握,而且不易區分。這裡只對較常遇見的外國人姓名分別作一簡單介紹。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後。如John Wilson譯為約翰·維爾遜,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譯為愛德華·亞當·戴維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為姓。也有的人把母姓或與家庭關係密切者的姓作為第二個名字。在西方,還有人沿襲用父名或父輩名,在名後綴以小(Junior)或羅馬數字以示區別。如John Wilson, Junior, 譯為小約翰·維廉,George Smith, Ⅲ, 譯為喬治·史密斯第三。
婦女的姓名,在結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結婚後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瑪麗·懷特(Marie White)女士與約翰·戴維斯(John Davis)先生結婚,婚後女方姓名為瑪麗·戴維斯(Marie Davis)。
書寫時常把名字縮寫為一個字頭,但姓不能縮寫,如G. W. Thomson, D. C. Sullivan等。
口頭稱呼一般稱姓,如「懷特先生」、「史密斯先生」。正式場合一般要全稱,但關係密切的常稱本人名。家裡人,親友之間除稱本人名外,還常用昵稱(愛稱)。
這是語言習慣,也是語言特性。漢語的特點是更習慣音節少的辭彙,四個字音節不如三個字上口,三個字又不如兩個字上口。一個字又感覺過於親昵,一般不會用。
比如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很多人就會習慣性的叫做維族和哈族。有人以為是不尊重,其實不是,就是漢語更習慣用兩個字來稱呼人或一個事物。比如吉克雋逸,很多人就稱呼她為吉克。古力娜扎被叫做娜扎,迪麗熱巴則直接叫胖迪。體育比賽里很多很長的翻譯,但一旦在中國深入人心就會被取簡潔的名字叫法。比如大羅、小羅、C羅。馬拉多納也被叫做老馬。可見中國人稱呼一個人最習慣的就是兩個音節兩個字。
外國人本身語言就是多音節的,再加上姓氏名字厄長,又有與祖先聯名制傳統,全名實在太長,且很難翻譯。而姓氏更穩定一些,已經有一套翻譯的方法。所以自然更多選擇翻譯姓氏。第二是,西方姓氏與中國文化有關,所以很多音節容易找到對應的漢字。至於如何有關,這裡不說了,有興趣可以關注或查看別的回答。就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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