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聘禮錢父母該留下嗎?
謝邀。如果是我,我願意給父母留下。父母生我養我一回,在我能夠賺錢孝敬他們的時候,卻嫁到別人家去了,如果有幸嫁給一個通情達理的人家,那麼女兒還有機會常回去探望照顧自己的父母,盡孝道,盡女兒的孝心。如果不幸嫁給一個渣,認為你就是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不能再管你的父母,你做一點孝敬父母的事,他就和你吵鬧打架,那麼真的很痛苦無奈。
我身邊遇到過幾個這樣的女人,嫁人後,完全成為男人家的傀儡,奴隸,沒有一點自由。小麗離娘家20多里,但是比千里之外的遠嫁女還不如,一年到頭,聽到父母生病,都不得回去看望。她的老公限制的特別苛刻。家裡的錢從來不給小麗,儘管小麗是家裡主要勞力。前幾年小麗手機都沒有,父母想她打電話只能打到女婿那,女婿高興了讓小麗接,不高興了,就聽不到女兒的聲音。偶爾小麗回去,她男人還要跟著一起,真是奇葩啊!最多住一晚,就要回去。小麗只能偷偷存點私房錢,才能孝敬自己的父母,內心是何等的委屈和難受,父母的心又是如何的苦楚。
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都是女兒不當家沒地位沒受到尊重不平等的婚姻造就的。現在儘管男女平等了,但是也不是真的平等。所以很多時候女人只是想自己有點錢,方便孝順自己的父母,人都有父母,而且這聘禮本來就是給女方的,女方有權利自由支配。其他人不得干涉,要尊重女方。夫妻有事商量,以和為貴。
我是女的 我結婚的時候我媽媽給我說我們那邊禮金最少多少多少,我跟我對象自談的 而且還不在一個省份 距離一千四百多里,打算先在我對象那邊辦酒席 在回家請我這邊的親戚去酒店吃一頓,我媽媽就說要先訂婚 再結婚,訂婚最低又是多少禮金 然後結婚的時候讓男方那邊來車接,我說開車都要八個多小時 也不安全,媽媽說結婚頭天晚上過來 第二天把我接走 家裡和南方家一天辦酒席,最後我沒同意,現在我對象家辦完 過兩天回家又請我家親戚去酒店吃的,男方給的禮金和親戚隨的禮錢都給我媽媽了,我陪嫁什麼都沒有,吃飯錢也是我們出的 請了十桌,對我媽媽來說這都是應該給她的,就是那句話 把女兒養大了嫁過去伺候人家了,不然養女兒有什麼用?我媽媽和我爸爸生病住院的時候我不照樣出錢 還回去照顧了嗎 還總是說我嫁那麼遠指望不上,其實我心裡挺矛盾的 一方面是我父母給我養這麼大,一方面他們說的話我又覺得特別傷心 哎不說了
這本身應該沒有固定,隨著社會的進步,很多的風俗也在悄悄的發生了變化。在過去偏遠的農村,因為生活所迫,所以經常會有換親的出現,或者是拿給女兒的嫁妝錢,再給兒子娶媳婦,一舉兩得。
而現如今情況則不同了,一般的家庭生活條件都要比之前好上許多,至於女兒的聘禮錢娘家該不該留下?我想這應該沒有特定的標準,應根據個人的條件所定。
要論說男方所給的結婚聘禮,娘家留下也不是不可以的,因為女方的父母畢竟辛辛苦苦苦的把女兒養大,女人一旦出嫁,做父母的本身就比較失落,拿些聘禮做安慰,以此來表女兒的孝心,也未何不可。
不過,之前大部分夫妻都是一對夫婦一個孩兒。無論男孩還是女孩,當父母的都是寵愛有加,女兒結婚啦,更擔心女兒的生活,恐怕女兒會有個不如意。於是一般女兒結婚都想多陪送些,也好讓小兩口的日子幸福美滿。
所以一般家境比較好的,女兒的聘禮也不會留下。因而在這個問題上,可以商量,可以根據雙方實際情況,根據自己的現狀,靈活掌握即可,只是不要因為此事情而傷了二人的感情就好。
沒有該不該的問題。在中國普遍的問題是父母是欠債的,而子女是債主,到老這債都還不清。中國可能是世界上父母最疼愛孩子的典範之一。在父母的眼中孩子有了孩子也是孩子,都要為孩子操心,從不為自己打算,有錢都要花在孩孑身上。因而女兒的聘禮錢收與不收一個樣,收了終究還是花在孩子身上。因而在有收聘禮風俗的地方就收,沒有這種習俗的就不收,高高興興送來的就收,有些不高興的就不收。總之當今社會培養一個子女少說也要幾十萬吧,也沒人細算,人們常說養兒不算飯食錢,只要子女今後生活幸福比什麼都強,也因此禮金收與不收還重要嗎。
先說說女兒聘禮錢的事,然後再說說父母該不該留的事。
要不要女兒的聘禮錢,一個地方一個說法,有的地方要,而且會要很多,有的地方可能就會不要或者要的也不是很多的,落實到每個女兒的父母身上,有的父母可能就會多要些,有的父母可能就會少要點,而有的父母可能就會一分也不要。這些情況都是有的。而有錢的土豪們給兒子娶媳婦,還沒等到人家女孩的父母提出聘禮的事的時候,就會給女方的父母先送過來百八十萬的,甚至送的還會更多的,也就是說,要不要女兒的聘禮錢,或給不給給多少那都是不同的。
再說女兒的聘禮錢父母該不該留,也是一個地方一種風俗,可能有的地方就都是女兒的父母留下了,有的地方可能就是女兒的父母留一部分,再給女兒帶走一部分,也有的地方可能就都給女兒帶回婆家的。
落實到每個女兒的父母身上,情況也就會不一樣了,女兒嫁出去了,家裡就沒有人能賺錢了,就斷了經濟來源了,因為原來家裡的生活來源都是女兒工作賺錢養爹養媽了,這樣的話女兒的聘禮錢就會都留給父母了。也有的父母自己能賺錢養活自己,所以也就不會留下女兒的聘禮錢了,也有的父母會自己留一部分,其餘的也讓女兒帶走的。
所以情況不同,這個聘禮錢的去或留也就不一樣了。
也不能總是分析別人的情況,也得說說自己的情況,是吧,也是有人要聽的吧!我有兩個女兒,都已經出嫁了,我們家的規矩就是我定的,就是一分的聘禮錢都不能要,也就是沒要一分錢的聘禮,我們家也是普通百姓,靠工資生活的,女兒嫁出去了,我們沒要聘禮,那還是得給女兒一定的嫁妝的,兩個女婿家也都是平民百姓,也都花錢買了新房,我們負責了大女兒新房的裝修和購買了傢具電器,小女兒沒讓我們幫著裝修買傢具家電的,也就給了小女一點錢當做嫁妝了。
所以,女兒的聘禮錢該不該要,要了該不該留的事,怎麼做好象都能說出道理來的,不管要不要或者留不留,都不是關鍵的事,那什麼是關鍵的事?女兒嫁個好人,嫁個好人家才是關鍵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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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留下,畢竟是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並不是失去了養大的女兒,而是獲得了養育成才的兒子,畢竟是婚後雙方共同孝敬父母。
中國之所以會有彩禮這個習俗,主要就是以此金錢來表示男方娶親的誠意,以及女兒的價值。男方給聘禮,女方給嫁妝。這是約定俗成的意見事情,彩習俗之所以千年未廢棄,就是它有實際的意義。雖然說聘禮是古代一直流傳下來的風俗,各個地方風俗也不一樣,給多給少都看雙方的家庭條件。
按說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父母大多不會要這錢,會留給孩子自由支配了,有的父母把彩禮錢全部都收下不給孩子帶回去,這裡可能是父母想著自己獻給女兒存起了,免得孩子亂花。或者就是處於自己的私心考慮,但一般父母都把這錢給女兒買東西和留做生活費。
自古民問就有一個風俗,女方嫁給男方必須要養身錢,也叫聘禮錢,有的也叫菜錢,總的意思是女方訂親要招待客人,男方就得掏招待客人的菜錢,實際上都點叫彩禮錢。男方各方面條件好,女方願意嫁到男方,彩禮錢就少或不要,而男方條件不好是通過媒人介紹,女方有些不滿意禮錢就會多些。過去在我們鄉下最多是240元一一一360元,這就算是最高的價了。隨著物價的上漲,現在5萬元還算中等水平。關於女兒的聘禮錢該不該父母收留這個話題,從古到今一般的情況下,都是父母收留。因為,按照農村習俗,父母抓養兒女也不容易,從十月懷胎到分勉,又從一尺五寸抓養大也不容易,也就算父母的一點辛苦錢,作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
可是,有的地區聽說按女兒的年齡來收取聘禮錢。原來一歲一百元,隨著市場物價的上漲,成了一歲一千元,現在又漲到一歲一萬元。象這樣的父母純碎是把女兒當了搖錢樹了,不顧女兒的幸福,不顧女兒的生活而漫天要價這是不應該的。我嫁女子沒向男方要彩禮錢,男方給通過媒人硬性給了2萬元的菜錢,最後我給女子的嫁裝化費了3萬多元,女子掙下的工資錢每月都交給我,我能給女子日後留下讓人說的話柄,讓女子在男方抬不起頭來,就是人們常說的開玩笑話,兒媳婦是用錢買來的。
所以,當父母的應該要為自己的女子想想,不要為了金錢而失去了女子的幸福。有女兒就有一切,女兒幸福了自己也就幸福了。金錢沒有是人能掙來的,而父女的情失去了,永遠用金錢是買不回來的。
個人感覺,應該留下,但父母一定不要花掉,而是要妥善的打理起來。
這裡有兩個用意:
一,小夫妻還年輕,做事不那麼周全,萬一栽了,這筆錢可以助他們東山再起。
如果盡數交到他們手裡,萬一他們頭腦一熱,生活就非常被動了。
二,這筆錢可以做女兒的一個情緒支撐。
女生嫁了,普遍都是希望家庭一直過下去的,但有男生卻會在婚後善變,如果協調無望,這些錢可以幫助女兒調理心情,讓狀態恢復更好。(這其實是相對的過程,戀愛談好最關鍵)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切不可有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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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就我們哪裡的情況說一下。在我們老家還是很閉塞的地方,女兒出嫁彩禮要的還不是很多,一般都圖個吉利的數字來要,想88888,10001了,我們哪裡一般就是31800,我也不知表達了個什麼意思。
一般父母要聘禮的目的就是為了給女兒一個保障。因此父母不會把彩禮收為己有,一般等女兒出嫁的時候就給女兒帶回去了,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但在具我同事說在他們老家甘肅就不是這樣的,他們哪裡彩禮最少也得十幾萬,還得買樓房,買車,女方家基本上什麼都不陪送。彩禮錢父母還收歸自己所有。我們聽起來都不敢相信,這跟賣女兒有什麼區別。但是他們哪裡都這樣,也就不奇怪了。風俗不一樣也不能妄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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