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房子怎麼來分呢?有哪位能夠說說看?
06-17
我認為離婚房子怎麼來分,這就要看你結婚後的房子你有沒有出資購買,如果出資購買這就是婚後財產,你可分得一半。我鎮袁太平今年四十歲,前五年夫妻兩人在市裡買了一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花去五十萬,女人小花出資二十萬。小花保留了出資證據,她近十多年在江蘇做服裝的積蓄全補貼上了。去年男方袁太平出軌。兩人判決離婚,因男方過錯,法院判給小花30萬。婚後房產是兩方出資購買的,離婚雙方都可得到一半。
關於這個問題,你可以去研究一下新婚姻法。
第一,婚前全款購房,當然就是誰買的就是誰的。
第二,婚內房產贈予,沒有過戶無效。
第三,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子登記在子女個人名下,則不予分割。
第四,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按雙方出資的份額,按比例分配。
第五,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婚前以個人資產買房,離婚時產權屬於該個人,若婚後以共同財產還貸,則離婚時對增值部分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也就是說,只有第五種情況可以進行財產分割。
所以,如果離婚時無法達成協議不要急,婚姻法已經替你考慮好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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