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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賺的錢,需要和弟弟平分嗎?


這就起典型的升米恩斗米仇啊,自己辛苦打拚下來的錢,憑什麼跟弟弟平分,這是在縱容不勞而獲的惡習。

從描述中,可以看出弟弟沒有反對弟媳的分家方式,說明他也是這麼想的,弟媳一家什麼都沒付出,白住你的房,結婚你出錢,家裡開銷你出錢,得了便宜還賣乖,人心不足蛇吞象,這樣的人就是白眼狼,千萬別猶豫,對這樣的人就該快刀斬亂麻,跟他們劃清界限,自己不努力,還妄想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文中的哥哥也夠宅心仁厚的了,兩百萬的房子就這麼讓弟媳一家住了,也有想送給他們的意思,這樣還不知足,這樣的人,你給得再多也不夠。

所以分家就分家了,看在父母的面子上,那套房子給他算了,以後各過各的,不要再給他們錢,至於父母,他們如果跟著你,那你就好好贍養,如果跟著弟弟,那就每月給固定的生活費,多的沒有。以後好好經營好自己的小家,惡人自有惡人磨,不要跟這家白眼狼有牽扯。


覺得沒必要,都是能自力更生的成年人了,你是他哥哥,可以為他做一些,而且你也做到了,至於弟媳提出的很過分了,如果這一次同意了,以後他們很會得寸進尺的,就認為花你的錢是應該的了,所以,不能慣著!


個人認為平分倒不至於,既然是一家人說實在的誰過得不好,家人們也都不希望看到的,如果弟弟不是那種好吃懶做的人,我覺得適當的經濟幫助是應該的,如果說要平分那不至於吧,畢竟錢又不是平白無故來的,


第一套房子既然寫的有爸爸的名字那就留給你父母 他們疼小的就跟小的一起住 如果自己爹都不留小的 那你這個當哥的也沒必要疼小的

自己搬出來住第二套房子房本只寫自己夫妻的名字 帶著自己的公司 車子 老婆 孩子 自立門戶

終結一句話 賤人不能慣著 蹬鼻子上臉


你說這個事情有一個疑點我不懂。為什麼哥哥買房要添他爸的名字,你以為想填就能填嗎?這個事情很麻煩的。我買房什麼都填我自己的 都夠麻煩了,填別人名字不知道要多費多少事。如果哥哥的買方都是個人出資,寫上他爸名字這個是不符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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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我拿不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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