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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有民諺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涵蓋了非常大的人生智慧!

每個人每天都會遇見不同程度上的「可憐人」,同情心泛濫的人們,常會伸出援助之手,痛人之痛,無法自拔。然而在感慨的同時,我想說說我的看法。面對可憐之人,用我自身的例子做一下論證。

如果常去那些有點年代的街市,感受古運河文化的朋友,應該常會遇到在路邊乞討的人吧,這算是不折不扣的「可憐人」了,這類人先將其分為兩類:年輕的、年老的

很多人對任何可憐人都沒有抵抗力,總覺得是這個社會欠了他們,甚至有種是自己欠他們的罪惡感,有一次和姐姐上街在KFC解決午飯,就有一個中年男的,比劃著要我們捐點錢給他,我姐二話沒說就掏錢,她那架勢想必還想問他夠不夠。我看的很無語,我說愛心也不是這樣泛濫的,像這種年輕的「可憐人」完全有能力靠自己的勞動吃飯,為什麼要乞討?他們是可憐,是心理懶惰和思想貧瘠的可憐,除去偽裝的皮囊那堆白骨到底搖曳著誰的悲哀?我對這類人無好感,甚至是鄙視。姐姐說她見到這種人一般都掏錢,社會對不住他們……我媽媽常跟我講,不要相信任何人,除了自己。小時候我看到一些可憐的人,常會駐足,要求媽媽給錢,媽媽總是拉我走,並且頭也不回,我那時覺得沒有人比我媽更殘忍更沒有愛心了,我曾大聲質疑:「為什麼你那麼沒有愛心?」媽媽那時就告訴我:「那些都是騙子,不是好人,都是裝的!世界上那麼多可憐人,你能全都幫過來嗎?」如果把過去的想法看做是我單純的表現,那麼現在我會思考了,的確,騙子很多,媽媽是有道理的,我開始理解了。

不過面對那些年老的「可憐人」我真是毫無抵抗力,老年人已經喪失了勞動能力,再遇上兒女的不孝,露宿街頭的事也不少,總覺得這樣的「可憐人」應該幫助,因為他們臉上有一種毋庸偽裝,自然呈現的滄桑和悲愴感。的確,歲月讓他們不得不呈現出來。如果也有很多人跟我一樣不認同第一種以我姐姐為代表的人的做法,那麼第二種,應該有很多人贊同我的做法吧。心裡偶爾的觸動,已經是內心微妙的變化。老年人不該承受這些的。但是還有一些朋友應該是持這樣的意見的,以我朋友為例,我碰到年老無助的人,要幫助一點的時候,朋友拉住了我,認為沒什麼好可憐的,年輕的時候不努力,總寄希望於下一代,現在才會這樣,實在要怪也應該追究子女的責任,而不是任由他們把自己拋棄,但總的來說,還是自己年輕的時候奮鬥不夠。以我朋友為代表的這類人屬於完全具有抵抗力啊!百毒不侵,呵呵。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每個人都能看到別人的可憐但卻察覺不出人性的可恨,寫這些不是讓大家泯滅同情心而是重視人性的多面化。


首先聲明一點,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當然也存在一些純粹的可憐人(比如剛出生就夭折的嬰兒;或是突遭天災人禍的不幸之人),但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其實是想反映一種很普遍但是也很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環境系統當中的,當不幸或者說意外發生的時候,不要只是抱怨外在的因素,而是要反思一下,自己在這個系統當中做了什麼導致了這樣的問題出現,以及以後如何改善和避免同類問題的發生。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有兩個外貌、智力和能力都差不多的女性,分別嫁給了各方面能力也差不多等同的丈夫,而這兩位丈夫都存在嚴重的家暴傾向。A女士在遭遇家暴之後,進行了認真的思考,既考慮了自己為什麼會被這樣的丈夫吸引(避免以後再遇到類似的人),也考慮了如何在儘可能保護自己利益的情況下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關係。在考慮清楚之後,A女士就開始付出行動,向周圍的朋友和專業律師尋求幫助,與此同時,在工作上繼續努力並提升自我,以便自己離婚後仍然可以有經濟能力獨立生活。而與之相反,B女士在遭遇家暴之後,並沒有進行任何反思,而只是一味抱怨自己命不好。周圍的朋友建議她離婚,她擔心自己沒有經濟實力養活自己;朋友建議她努力工作,她又覺得太辛苦。所以最後還是只能停留在這段「不幸的」婚姻裡面,繼續怨天尤人。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也許可以看出,兩個女人都曾經很可憐,但是一個人通過努力改變,讓自己不再可憐;而另一個人,卻選擇什麼都不做,安心做一個「可憐人」。所以,也許可憐之人未必都真的可恨,但是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讓自己陷入「可憐」的境地,那勢必要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看看是不是某些「可恨之處」在發揮作用。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我直到20歲的時候才第一次聽人說,是一位頗有社會經驗的大哥說的,當時我就對這句話頗為吃驚,認為這是一句至理名言。

這句話很直觀的說出了適用於所有人的一種人生現象,體現為每個人都存在的狀態和心態的因果關係,無論是從歷史人物,還是從現代社會中去找這句話中說反映的現象,可以說都是一抓一把,如果一個人讓人覺得有他可憐的地方,那麼你去尋找原因,一定會發現它讓人覺得可恨的地方,比如說被批捕的老宋現在很可憐,那正是因為他做了很多不該做的可恨的事,馬女士現在也算可憐,那也是因為她以前做了很多不該做的可恨的事,如果說寶強也算可憐,那或是因為他對經紀人和孩子媽都太放心了。

總之,這句話能讓你看清很多人物人生成敗的根源,看透人世間的許多事情的本質。但同時這句話也是很勵志的,我們也可以拿它來對照自己,比如你覺得自己很可憐,或者自己在某些方面有不足,那麼這句話也能警醒你找到原因並改正,比如你覺得自己很胖,那可能你愛吃東西卻不愛運動,你對這個社會不滿,那隻能怪你不夠了解這個社會,你覺得別人都排擠你,那可能你有不被別人認可的某些方面,如此等等,我們如果能夠針對原因作出改變,那也是相當勵志並很容易走向成功的。

其實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後面還有一句,就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這句話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並不是那麼絕對,所以不如前一句更流行。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憐是一個比較後的結果,別人覺得你可憐但你自己不覺得自己可憐的時候,可憐和可恨沒有關係的。那麼什麼時候才會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覺?

只有在別人不覺得你可憐,而你自己在裝可憐的時候,就會給對方悟到「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觸。比如:你看到別人都在遊山玩水的時候,而你還在寫作業或工作時,你說:「我好可憐!」這時你就會給明白人悟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感悟。因為作業、工作是你應該做的事情,要嘛是你的安排出現問題;要嘛你是在通過多做作業可以提升自己的成績;要嘛你是為了掙更多的錢而加班。前一種情況可能是別人在做作業或工作的時候,你在遊山玩水,只是事情前後安排的秩序問題,不涉及到誰可不可憐。後兩種情況,你努力是提升自己何來「可憐」之說。在了解這些事情的背後你自然就給對方留下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樣的感觸。


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李妍瓊:

提起助人為樂,我們便會想到那句:「贈人玫瑰,手有餘香。只要我們真誠奉獻愛心,世界將變得更加美好。」感動人心的話!

助人為樂,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面對需要幫助的人,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當聽到孩童哇哇大哭時,看到有人受病痛折磨時,看到無辜的人遭受災難時……人們都會有心疼、同情、憐憫等這樣的感受。這種對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並促使人們伸出援助之手的能力,在心理學上稱為共情。

我們對於會哭的孩子有糖吃的說法是不置可否,可就是這些「會哭的孩子」嘗到了只要一哭就有糖吃的甜頭後,從孩提時代到長大以後,把這個「哭」的形式,從孩提時的「真的哭」,演繹出百樣的形形色色的各種人間成人版「假哭」,為的是可以吃到糖和那個甜頭!

長大後把自己演變成了,我們再熟悉不過的那些人行要道邊上的乞丐,看其形,確實值得可憐。衣衫襤褸,灰塵滿面,兩眼渾濁,腿殘眼瞎。確實是值得同情。善良的人們也這樣做了:給予他們物質上的幫助。但我們也真真切切看到這些人轉眼之間行走如飛,與常人無疑。這讓那些施之於恩惠者善良之心何以堪,搖頭嘆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是嗎?

還有一些吃國家救濟的被坊間戲稱為「國舅爺」,他們以窮困作旗子,長年累月捍衛著這一面窮困的旗子,頭頂「國舅爺」的桂冠,完全將自己可憐化,「陶醉」在自己設下的可憐氛圍里,喪失自尊,讓人可恨。

某些窮苦學生接受社會愛心幫助之後,不思進取,把別人給予他的溫暖當做了一種理所當然的所得,沒有把它轉化成一種積極進取的力量。默認自己的可憐,釀造自己的可憐。自暴自棄,不求上進。真正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可憐之人淪為可恨之人的原因:是看不見自己,看不起自己。喪失了自尊,少了自信,少了自強,少了奮鬥。一味地索取和變得貪得無厭、變成了令人憎惡又無可奈何的可恨者。

不管是誰,一定不要把自己當作可憐者,要把自己當作生活的強者,積極奮鬥,要努力拚搏!只有這樣,才能活出自尊,活出自己。

雖說可憐之人有可恨之處,但並不是說可憐之人一定就有可恨之處!可憐之人若自強自尊,一樣會受人尊敬。贈人玫瑰,手有餘香。只要我們真誠奉獻愛心,世界將變得更加美好!


這既是由無數實踐得出的真理,也是可以證明的一道邏輯題。

證明如下(演繹法):

如果可憐,那麼一定有弱點;

如果有弱點,那麼必然是讓人無法容忍的;

因為讓人無法容忍,所以可恨。

證明完畢。

也可以用歸納法得出如是結論,實例無數,不列舉了。


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反過來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這就是說人沒有lOO%正確,也沒有lOO%錯誤,例如說,一個出軌的男人或女人被老婆或老公狠心地拋棄,無家可歸,身無分文,捲縮著在大街上徘徊,看著挺令人可憐的,但你想想當初身在福中不知福,有家不歸,卻在外去尋求刺激;讓愛人獨守空房,讓家人無米下鍋,能不可恨嗎?再看看小偷被人抓個現行,被圍觀的群眾狠狠地你一拳我一腳地揍著,哭爹喊娘叫老爺,轉眼間已是皮開肉綻,老大娘說真可憐哪,豈不知小偷當初多麼可惡,人家正用的價值幾萬的電腦,電視機,給人偷去只賣幾百元,人家治病救人的幾千塊錢你給人偷去住賓館,玩女人,花天酒地,而病人卻因無錢醫治,最後失去生命。這小偷能不可恨嗎?

再說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有個女人十分令人痛恨,用鎚子把和自己同床共枕的男人打死啦,老母親靠自己的兒子養老呢,這女人真是心狠手辣,她卻說她的惡夢結束了,願意一命抵一命,看起來面無表情,警察來了,又很配合。

實際上,經過調查這女人多年在家遭受家暴,被打的兩次住院,三次喝葯被鄰居救下,派出所,村委員多次調解無效,娘家也相當懦弱,致使該女子無路可走,無計可施。

所以,拋開法律的範疇,凡事有因必有果,人沒有絕對好,也沒有絕對壞,看任何事物都要分析其兩面性。


這話絕對沒毛病,在2012年的時候,我被前男友騙到了貴陽,那時候他們口口聲聲說在那邊開店,等我過去才意識到他們是在做傳銷,但是他們不認為是傳銷,自稱「資源連鎖經營」喊著投資69800,賺1040萬的陽光工程,裡面的人被洗腦變得瘋狂,如同行屍走肉一般,裡面見過太多的可憐人,因為一意孤行,被拋棄,被離婚,被家族孤立,依然「忍辱負重」夢想一夜暴富,實際上不過是耽誤三兩三年的青春而已,不值得同情。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同時,可貴之人必有可貴之處。這句話說的不假,很多人只是表面上的去理解,但是這句話有很深的含義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貴之人必有可貴之處。實際上說的就是因果道理,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可憐的人為什麼可憐,肯定是有原因的,為什麼有的人貧窮有的人富貴?

為什麼有的人死後變鬼變畜生下地獄受苦?為什麼有的人死後可以上天或者去佛土快樂自在?

你造什麼因,就感什麼果。因果面前人人平等,沒有誰佔便宜,也沒有誰吃虧。你前世佛前供花今生得美麗,布施得財富,放生得長壽,愛語得受人尊敬,明心見性得往生佛土,做壞事感地獄之報。

這個世界上沒有誰吃虧,也沒有誰佔便宜,一切的所緣所遇,都是你自己的事。

今生富貴不修福,福享用完了來世變窮人或者更糟糕的,今生貧窮但懂得修福,來世大富大貴。

造如是因得如是果,你信或者不信,因果就在那裡,一直都有。你信或者不信,造善業必感善果,造惡業必感惡果。

你拽什麼拽,世人不曾信因果,因果何曾饒過誰!

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一切諸報,皆從業起,一切諸果,皆從因起。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果報分為:現報,生報,後報。現報即是現在做善事,現在享福報,現在做壞事,現在受惡報。妖孽見福,其惡未熟,至其惡熟,自受罪虐。楨祥見禍,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

什麼叫因果,因果又叫業因果報,又叫因果報應。是佛教基本原理之一。「因」就是原因。果就是結果,也叫果報。「業」就是一切身心活動,分為身,口,意三業。「報」就是業的報應即由業所做的善惡所導致的後果。因就是業,果就是報。

我們凡做一件事,說一句話,甚至動一個念頭,都是種因;隨其善惡的性質和份量,都有恰如其分的結果在後面,自己遲早總要受到的。概括說,種善因得福果,種惡因得苦果。其實什麼樣的善得什麼樣的福報,什麼樣的惡得什麼樣的苦報,也有恰如其分的「 因果律」。

佛說「行上品十善者生天,中品十善者做人,下品十善者做阿修羅;犯上品十惡者落地獄,中品十惡者墮餓鬼,下品十惡者淪畜道」。說明十善十惡是六道輪迴的業因,六道輪迴則是十善十惡應得的果報。人生本是業果的相續,它把一個人前世所作的善惡業帶到現世來,又把今世所造作的善惡業帶到後世去。由業因到果報,由果報到業因,生滅流轉,輪迴不息。人生的苦樂,世運的興衰,都是業因的感應。所以佛說「自作自受,共作共受」,「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造作善惡的因業,也不會得到相應的結果。由此可知,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因不虛棄,果無浪得。正如經文所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在世法是如此,出世法也是如此。

因果規律並不是佛陀所規定或製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規律,佛陀只不過把它揭示出來罷了。印光法師說:「如來成正覺,眾生墮三途,皆不出因果之外」。可見連諸佛菩薩尚不能超出因果之外,何況我們凡夫,不管你信與不信都要受因果規律的制約。

因果貫通三世;有些人認為,人生的一切都是偶然的,沒有什麼前因後果;人死後軀體便消滅,神識也飄散;有些人看見好人受惡報,惡人得善報,便懷疑因果,懷疑佛法。這是由於不明白因果貫通三世的道理。佛經說:「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這就是說我們今生所受的善惡果報,都是前世所種的業因,是自種因自受果。而現今身口意三業時時造作的業因,又正是自己未來應受的果報,前因後果,循環不斷,也沒有絲毫差錯。經文又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百千劫」是很遙遠的時間,「所作業」是自己所種的遠因,遠在百千劫前種的業因,並不會自行消失。「因緣會遇時」指現在如果因緣成熟,「果報還自受」還得自食其果。

關於果報的早遲,大體有三種情況:

1.現報:即現在做善事,現在享福報;現在做壞事,現在受惡報。

2.生報:即今生作善作惡,來世受福報苦報。

3.後報:現在作善作惡,到第二世,第三世,乃至百千萬億劫後,才受善報惡報。後報雖早遲不定,但只要種下業因,沒有不受果報的。所以說「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為什麼惡人會獲福報呢?這是由於他過去生中培植的善根深厚,現在因緣又成熟,因此享福報。如果今生他不作惡事,福報就更好。至於他今生所種的惡因,也不會自行消失,將來因緣會遇時,必然會受應得的惡報。如像富貴人家的子弟,吃喝嫖賭,任意揮霍,可他並沒有受饑寒,這是因為家底很厚的原故。不過如此下去,終有一天會傾家蕩產的。

至於善人遭受惡報,這是由於他過去所造的罪業深重,而現在因緣(條件)已成熟,所以受惡報。如果他今生不行善,惡報會更重;另一方面,他今生所種的善因,也並沒有消失,未來必定會受相應的福報。如象一個重罪犯人,沒有被立即處死,他有悔改,立了功;但是功小罪大,不能完全赦免,只是將重刑改判為輕刑。如能繼續立功,積累的功勞又多又大,則不僅全部赦免其舊罪,而且還會受到獎賞,受到重用,獲富至貴。

唐代玄奘法師的師傅,印度高僧戒賢法師,是那爛陀寺住持,戒行深嚴,德望很高。有一次他患很痛苦的病,甚至無法忍受,準備絕食而死。這時得到觀音,文殊,普賢三位菩薩開示說;「因為你在過去生中,曾多次做國王,做過不少危害人民的罪惡,本來應該長期墮地獄受惡報。由於你今生努力弘法度生,所以才受這點世間小苦,來抵消應該長期墮地獄的大苦。你應當忍受,並懇切懺悔,病苦自能消除」。戒賢法師依照辦理,後來疾病痊癒。

這種事假使不明白是過去種的因,人們可能會說戒賢法師並不是得道高僧,或者說這種大修行的人,還患這麼痛苦的病,佛法有什麼靈驗和利益呢?其實三世因果,錯綜複雜。有的是轉為後報,重報變為現報,輕報;有的則是轉為現報,輕報變為後報,重報。這一點必須了解。

由此可見,算命只是舍本求末,因為它並不能改變命運。只有深信因果,自覺的止惡行善,不種惡因,廣種善因,才能轉變並消除過去的罪業,培植現在和將來的福德。這也是改變自己命運的唯一方法。真正造福於自己,造福於全家, 造福於人類。望君慎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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