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精神不正常,離婚後該不該帶走孩子?
如果男方家精神不正常,離婚後的女方當然要把孩子帶走了,不過這種情況如果男方非要孩子的話,只憑你說他方精神不正常恐怕證據還不足,還應拿出充足的證據,還要根據法院的判決才行。
當然要帶走了,留下你放心啊!!在我心裡,離婚了孩子跟著媽媽才是最好的。
如果跟男方了,估計他也沒時間沒心情去好好帶孩子,還不是把孩子丟給爺爺奶奶帶,這樣就相當於孩子沒了媽媽,也不會有爸爸。
但媽媽帶就不一樣了,可以說走到哪兒都會把孩子照顧的好好的,就算在婚或者生孩子,最起碼這個孩子還能天天在媽媽身邊,看到媽媽。
沒有爸爸能活,不能想像沒有媽媽,那將會過什麼苦日子,好好想想吧!!!能帶著就克服一切困難帶著吧!!!
男女雙方離婚孩子由誰帶走,這要看孩子年齡的大小和意願。如果哺乳期的孩子,法院應該判給女方。如果孩子六歲以上,長期和父親在一起生活,他和父親感情深厚,自願要求跟父親,法院會判決給父親,男方家裡人精神不正常,只要父親精神正常,不會影響其生活,如果父親精神不正常,孩子是無法成長的,不論孩子是小是大,法院會判給母親的。
遇到這種情況,不能說該不該,如果說在雙方都爭執孩子的情況下,由法院,來判的話,絕大可能都是會判給男方,若雙方不爭執,則女方可以帶走孩子,負責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遇到這種情況,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你一定要帶走孩子!雖然身邊帶著孩子會影響到你的下一次婚姻,但你必須這麼做,想必你也不放心留下孩子。男方家有精神病,隨時會對孩子的身體造成傷害,嚴重時甚至可能會危及到孩子的生命!如果你丟下孩子獨自走了,恐怕不會睡一個安穩覺,與其天天擔驚受怕,倒不如做出犧牲帶著孩子一起生活。
我是一位媽媽,如果換做是我會帶走孩子,因為為孩子的將來考慮的話,在這種環境的話是沒有辦法得到好的養育,教育的,但是每個人都是有私心的,如果單單考慮自己的將來的話,帶著孩子是沒有優勢的!
不管怎麼說,孩子是無辜的,孩子的生活環境是他自己不能決定的,希望在婚姻里的大人們,能夠認真對待感情,對待婚姻!
你有獨立撫養孩子的條件嗎?錢或者看孩子的人?如果沒有,暫時先不帶走,就是帶走了時間也長不了。努力創造好適合撫養孩子的條件後,一定要帶走。孩子是自己生的,必須要負責,不論為什麼離婚,選擇對孩子好的一方,這是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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