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愛的本身就是一種負擔」的說法?
看到這個問題的題目,相信一定有不少人覺得不解,愛怎麼會成為負擔呢?母愛、友愛、情愛、性愛以及兄弟之愛、信仰之愛等,愛,原本應該是無私的付出,愛是避風港灣,愛是心靈雞湯,愛的初衷應該是給對方以踏實、溫暖和希望。愛的本身不是負擔,那麼,愛會不會成為一種負擔呢?
愛很簡單、很平凡、很普通愛是什麼?愛其實很簡單,愛是地鐵、公交車上的一次讓座,是清晨媽媽做的一頓早餐,是難過時朋友的一聲安慰……愛其實也很平凡,每天下班回家桌上已經擺放的熱騰騰香噴噴的飯菜,孩子一出校門就能看到父親站在老地方的身影……愛其實也普通,周末假期回去看看年邁的父母,元旦春節發個信息給遠方的兄弟朋友……父母對子女的愛,無私、深沉;夫妻情侶之間的愛,真摯、溫馨;朋友彼此之間的愛,坦蕩、純粹。
每個人都渴望愛,追求愛。如親愛、友愛、情愛、仁愛,在不同的年齡階段,不同的人生際遇,人的心中期望擁有不一樣的情感。在校讀書時,希望得到老師的傾向和關愛,走上社會,希望得到同事的理解和領導的重視,結婚成家了,又希望擁有愛人的體貼和疼愛。愛作為一種美好的情感,既是幸福的人生體驗,也是每個人內心深處一種本能的心靈需要。
愛是相互的,愛是一種責任無論是親子之愛,還是夫妻之愛等,愛都不是單方面的索取或付出。投之以李報之以桃,點滴之恩湧泉相報,愛是相互的給予;苦難中給朋友溫暖,困境中與親人堅守,愛還是一種責任。有一句名言說的非常好:因為有愛,讓責任變得理所當然;因為有愛,讓付出亦是一種幸福。倘若只想得到,不願付出,愛就不會循環,就難以延續。
愛是美好的,不能讓愛成為一種負擔拿親子之愛來說,人世間,父母的愛是最無私的,各種資料,各種補習班,非清華不上,非北大不讀,若對孩子的希望都冠以愛的名義,再濃濃的愛意也會化作孩子沉甸甸的負擔。再說夫妻之愛,如果以愛的理由查看對方的手機打聽對方的行蹤,毫無疑問,這種愛也會讓另一方受不了,繼爾成為一種負擔。再比如,公交車上讓座,扶起街邊跌倒的老人,愛心也許會招來誤會和麻煩,也會成為了一種所謂的負擔。
愛,本身並不是負擔。愛人,被愛,都是一種美好的感覺。愛要適度,愛不能畸形,不能以愛的名義去要求、去索取。要尊重和理解別人給自己的愛,更不能以怨報愛,讓原本美好的愛成為了一種負擔。
愛是人的一種發自內心的濃烈的執著的情不自禁的情感!愛有廣義與狹義(大愛與小愛)、有精神層面和物質層面。……
大愛無疆、大愛無私,如博愛、愛國、愛集體、愛大自然……小愛之如愛家族、愛家庭、愛親人、愛朋友…………
愛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一種特殊情感。人是複雜多元的、有著多種需求與欲求;人是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之結合;人又有本我、自我和超我……而人之愛不僅有大愛與小愛,還有精神層面和物質層面等等…………愛既是非常空靈的又是非常具體的,……又有不堪重負之說,說明(有時)愛之本身就是一種負擔…………這也許是對難以述說、過度付出自己的「中國式(犧牲式)付出」的一種詮釋!……謝謝邀請。這種說法作為一種情緒的表達也就罷了,但不可以成為價值判斷。如果愛是真實的、充盈的,那麼就不會被視為負擔,也不應該被視為負擔。可以明確地說,愛不是負擔,而是一種榮耀,是人生的動力源泉,是生命的價值所在。只有在愛逐漸衰減、漸趨消亡的情況下,愛才被視為一種負擔,而這時的愛已經是變調的愛,扭曲的愛,甚至已經稱不上是愛了。
愛既應當是全身心投入的,也應當是恰如其分的。全身心投入意味著人必須放棄和清除掉極端的利己主義,恰如其分則意味著人只能去做與自己身份與能力相匹配的事,否則愛的表達與生活將摻入虛假的成分,謊言會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對個體的人而言,在自己的能力能夠匹配的情況下,為了愛而盡最大的努力與付出,這已經是極致了,是應當予以充分讚許的。而當出現這樣的情況,即愛心充盈,卻缺乏相匹配的能力,難以達成愛的心愿和目標,這時人就會產生力不從心的感覺,隨著時間的推移,距離想要的目標越來越遠,人就會產生疲勞的感覺。身心疲倦,自然就會將愛的行為本身視為一種負擔。一旦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愛勢必面臨著危機。
愛不僅僅是個人能力在匹配的前提下的表達與付出,愛還是一種激情。人的一生如果沒有一次充滿激情的愛,那麼這樣的人生一定會乏味很多。激情有時會讓一個人釋放出超乎尋常的潛能,讓行動本身更有力量也更具有持久力。在充滿激情的愛中,義務、責任這些倫理學的概念是沒有地位的,因為愛早已包含了這些概念。一個愛字就足夠了!為了愛,人們樂意情願去做應然與必然之事,哪怕犧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愛是激情,然而無論哪一種愛,(我並不贊同薩特說的「愛情是一種無用的激情」,雖然這句話確實有一些道理),如果要長久持續保持下去,都必須以深邃的理性作為支撐,這種理性不是那種事關個人利害的種種世俗盤算,而是將現實與未來所能出現的各種各樣的難題、麻煩和困境都考慮在內的,也就是說,愛意味著主動擔當風險甚至困厄。愛甚至需要人為之做出重大的犧牲。就此而言,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明顯在心理上準備不足,體驗不足。現實生活中稍有挫折就怨天尤人,推因他人,委過他人,甚至遷怒於他人,包括自己所愛的人。
愛有時並不全是愉悅和歡樂,愛有時會很痛苦,令人備受折磨。很多時候承受痛苦就是愛的表達和愛的表現。這是由人性的複雜性和生活的複雜性所決定的。愛的意義並非總在輕鬆愉悅中、鮮花與笑容中綻放,那樣固然美好,但在困境、苦難與淚水中經受過考驗的愛也更加珍貴,更令人刻骨銘心。
看到這個標題,想起一句話,「甜蜜的負擔」~~愛,是崇尚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是人們嚮往卻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得到的。
在你愛我的時候,恰巧我也愛你,不論貧窮,不論富貴不論疾病,都要在一起。
之所以說是負擔,我覺得應該是你的另一半生病,殘疾,或者生意失敗後貧窮,等等不好的境遇,你愛的那個人對你的愧疚,才會覺得愛對你來說是一種負擔。可是相愛的人怎會在乎在意這個負擔,共同面對,不離不棄才是對愛最美的詮釋,即便是負擔,也是甜蜜的負擔!如果那麼容易分手的愛,又怎配被說成愛呢?!
愛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追求需求,愛是多種,對人對事對物,情愛,誠善,喜歡這都是愛,各種愛有各種感受,但終歸都是自私,我認為愛不會造成一種負擔,只造成人的嚮往和激怒,不爽,特別是情愛,一旦被奪去或失去,人就會失去理智,失落,但總的來說無論什麼愛拿得起放得下這就是對愛最好的心態!
感覺說愛是負擔有點消極了。我認為愛就是一種責任,無怨無悔的心甘情願的責任。父母,愛人,孩子,我們深深的愛他們,雖然為了他們我們可能要很累的工作,但是一切都是幸福的,這種付出讓我們很幸福。人都是自私的,有責任感讓人不那麼自私。
我認為這句話應該這樣說:愛的本身是一種擔負。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不是被別人愛,而是愛別人。
為什麼有負擔?一方面是你並不愛他,因此不需要他的付出,另一方面是你可能是奉獻型人格,認為自己的任何付出都是理所當然,別人為你做一點小事就會給你造成巨大的心理負擔。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希望你能勇敢接受別人的愛,只有懂得被愛,才能更好愛人。
送給你一段話: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願意為你付出,為你改變,為你披荊斬棘,為你直面苦難,不僅僅是為了讓你同樣愛上我,如果因為愛你這件事讓我變得更好,你就值得被我愛著。
愛要付出、付出自然就有負擔
人活著,就有著他(她)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不想承擔責任的人,或許都不能稱之為人了!負擔,那只是一類人的推脫!愛只是責任,不負責任的愛那就是耍流氓唄!所以說,當你沒有準備去擔責任的時候,千萬千萬千萬別說愛,愛就一個字,但愛很重!
愛分兩種,廣義的愛和具體之愛。廣義的愛是精神層次的付出。如:愛國家,愛大自然,愛動物等等。具體的愛是有成本付出的,有付出,就必要回報。但任何付出都會產生風險,不確定。一旦你的愛沒有收效,未能達到預期值時,愛的本身即刻就成為了一種負擔,這非常正常。
推薦閱讀:
※旅行車那麼適合中國家庭用,為什麼路上見的並不多?
※男人要對自己狠一點——脫屌絲之路12
※為什麼人類沒有進化成男人母乳餵養孩子呢?
※月收入一千如何在武漢買房?